Hello大家好,欢迎来到这周的市场动态栏目,我是董小妮。很多小伙伴应该都已经开工了吧~小妮祝大家在新的一年大展宏图,万事顺意!
小妮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案例,其实这块小妮之前也和大家分享过挺多次了,但是市场上还是存在很多上市公司在这块上频繁违规,违规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忽略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空窗期”。
我们都知道,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论金额大小至少都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因此市场上常规的做法是每年预计一个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在额度内去进行现金管理。但是在实操过程中,有的上市公司就在理财产品一直未赎回的情况下,未能把有效期延续下去,从而形成了空窗期,举个例子,有的上市公司在2023年3月1日上了股东大会审议了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为12个月,然后在2024年的3月3日上了股东大会审议了新一年的额度的议案,2023年的理财产品一直在存续未赎回,这样就会导致上一年的额度在2024年的3月1日就结束了,然后新的额度在3月3日才启用,这样就会导致中间存在空窗期,且空窗期还存在未赎回的理财产品,这样就违规了。
所以一定要避免这样的空窗期,在上一年的额度到期前,如果还存在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那就要在额度到期前走完审议程序,把额度延续下去。
上周就有一家上市公司存在这样的情况,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9日,深主板某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你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期间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空窗期。经查,该上市公司公司在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内使用合计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小妮解读:
在这个案例中,老的额度实在2022年3月29日就到期了,新的额度是2022年4月29日启用,中间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是空窗期,并且在空窗期有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行为,确实是违规了,正确做法应该是在2022年3月29日之前走一个审议程序,把这个额度延续下去,不存在空窗期,后续在这个新的额度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处分决定:
天津监管局现决定对上市公司及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所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时候,要注意每年审议额度之间是否存在空窗期哈~
好了这周的案例就分享到这里,下面让我们一起回顾下上周资本市场上的动态吧~
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交易所的监管统计
(一)上周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监管概览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证监会作出6份监管文书;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112份监管文书;上交所作出18份监管文书;深交所作出8份监管文书。
(二)证监会证监局监管动态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证监会对3宗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作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8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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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交所监管动态
1、上市公司监管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作出3份监管工作函,对15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上交所官网披露1份监管问询函。
2、市场交易监管动态
2025年1月13日-1月19日,上交所对76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1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
(四)深交所监管动态
1、上市公司监管动态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深交所发出3份监管函,对5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深交所网站未披露问询函件。
2、市场交易监管动态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深交所共对16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涨跌异常的ETF进行重点监控;共对2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3、会员监管动态
2025年1月20日-2月9日,针对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形,本所对一家会员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保荐代表人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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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后违规买卖股票(附一周市场动态)
实控人不得通过这种方式间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附一周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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