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前的中国,只可说是一种封建的统一。
——摘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汉代》
促进父系社会加速到来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是女俘分配。
母系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生育冠军家庭加长寿家庭。
当时人类的寿命普遍较短,一个家庭通常只有两代,最多三代。直到上个世纪中期,四代家庭都非常难见,所以,老舍写了一部小说《四世同堂》。在那以前,四世同堂,成为中国人最大的梦想。不像今天,四世同堂的家庭很常见。
任何事都有例外,有些人有些家庭,具有长寿基因,也还有些女性,生育能力超强。这两种因素综合,便出现了一种极其特殊的家庭,某一位妇女,如果生了十几个孩子,她的女儿们,又各生十几个孩子,再加上她们长寿的话,这个家庭就可能出现四世同堂,到了重孙辈,就可能上百人。
这上百人如果同样继承了生育能力以及长寿两项基因,几代之后,便可能形成一个几千人的大家族。
家族大了,就会出现生存区域的狭窄这一大难题。
早期人类,一个人需要多大的生存面积,我没有看到过明确的数字。毕竟,当时还没有出现农耕,生存物质都是自然生成。二千年前后,我到内蒙采访,看到当地一个数据说,一只羊生存,需要约十亩草场。一只老虎生存,据数至少需要几百亩地区。
由此推测,一个千人家族,最低生存标准,恐怕需要一万亩以上的土地面积,如果想生活得好一些,可能需要好多倍的面积。估计需要现在一个乡镇的土地,才可以活得相对自如。
这些土地哪里来?只能兼并,也就是明火执仗去抢夺。
部族间的战争,便由此开始,并且随着大家族的越来越多,其争夺也就越来越普遍和激烈。
在母系社会,男性没有地位。但在部族战争中,男性的优势却显露出来。
汉字男字分拆,就是田力。也就是说,造这个字时,男人的全部或者是最大意义在于田力。田力不是种田,当时还农耕还没有出现,如果仅仅只是种田,女人也行,砸到在很多方面强过男人。
田力中的田,就是拥有土地的面积,也是游牧的范围。狩猎在当时叫田猎。
我们今天认为,母系社会的分配原则是平均分配,绝对不是,至于中晚期已经不是。为了鼓励勇士,他们会将俘获物拿出一部分,奖给立下战功者。
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田猎,俘获物就是动物,这是物质。
但在同类间的战争越来越普遍激烈的背景下,出现了一种新的俘获物,即俘虏。
在古人的概念中,俘虏不是人,而是战利品,至少是次级人,或者后来的概念,是奴隶。奴隶就是低级人,甚至被看成物。
早期,战俘作为战利品,由家族统一使用。这些奴隶,便成为家族的财产。奴隶不仅参加家族的各项劳动,更参加战争。参加劳动,俘虏在整个家族的监视之下,难以脱逃。如果参加战争,就很难控制,更容易发生逃脱现象。
所以,家族会采取一些新的措施,干脆将这些人作为奖品,奖给有功之臣。于是,些有功之臣,便有了私产。
一旦有了私产,便有了私权。
这种私产的分配,直接导致了一个结果,即女俘成为私产后,很多男性,便拥有了与女性交配的主动权。在此之前,性交配权主动方在女性。女性愿意和宗族内哪位男性交配,都是合法的。
而女俘一旦成为男人的私产,其交配权,也就属于这名男性了。
如此一来,母系社会内部,便有了一些男性的小家庭。这种小家庭出现,最初没有人能意识到,将会成为女权社会的巨大危机。
而事实却是,在这样一个男人拥有决策权的小家庭内部,却会发生一件绝对的颠覆性变化,即一个男性,可能拥有十个甚至更多的女俘。这些女俘如果每人给他生十个孩子,他很快就能组成一个拥有上百孩子的大家庭。
这些孩子,毕竟是女奴所生,因此,他们在宗族内是没有地位的,仍然是奴隶身份。
问题在于,家庭势力大了,这些孩子哪怕是奴隶身份,也可以成为一家之主在宗族内争夺地位的力量。
渐渐地,一个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形态,开始出现。
也就是说,男性社会的形成,是伴随着私权主导一起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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