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诗在中国何以不发达
文 | 朱光潜
中国诗和西方诗的发展的路径有许多不同点,专就种类说,西方诗同时向史诗的,戏剧的和抒情的三方面发展,而中国诗则偏向抒情的一方面发展。我们试设想西方文学中没有荷马,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维吉尔,但丁,莎士比亚,弥尔顿和拉辛诸人,或是设想歌德没有写过《浮士德》,莎士比亚只做过一些十四行体诗,就可以见出史诗和悲剧对于西方文学的重要了。中国恰是一个没有荷马和悲戏三杰的希腊,杜甫恰是一位只做过十四行体诗的莎士比亚。长篇诗的不发达对于中国文学不能说不是一个大缺陷。
史诗悲剧和其他长诗在中国何以不发达呢?我以为这最少有五种原因。
(一)最大的原因就是哲学思想的平易和宗教情操的浅薄。
史诗和悲剧不同抒情诗,抒情诗以一时一境的主观情趣为主,只须写出人生的一片段;史诗和悲剧都同时从许多角色着眼,须写出整个的人生,整个的社会,甚至于全民族的哲学思想和宗教信仰。史诗和悲剧的作者都须有较广大的观照,才能在繁复多变的人生世相中看出条理线索来;同时又要有较深厚的情感和较长久的“坚持的努力”,才能战胜情性和环境的障碍,去创造完整伟大的作品。广大的观照常有赖于哲学,深厚的情感和坚持的努力常有赖于宗教。这两点恰是中国民族所缺乏的。
先说史诗。西方史诗都发源于神话。神话是原始民族思想和信仰的具体化,史诗则又为神话的艺术化。从《左传》《列子》《楚辞》《史记》诸书看,中国原来也有一个神话时代,不过到商周时代已成过去。神话时代是民族的婴儿时代。中国是一个早慧的民族,老早就把婴儿时代的思想信仰丢开,脚踏实地的过成人的生活。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可以说是代表当时一般人的心理。西方史诗所写的恰不外“怪力乱神”四个字,在儒教化的“不语怪力乱神”的中国,史诗不发达,自然不是一件可奇怪的事。
(二)西方民族性好动,理想的人物是英雄;中国民族性好静,理想的人物是圣人。
西方所崇拜的英雄为希腊的阿喀琉斯(Achilles),拉丁民族的查理大帝(Charlemagne)和罗兰(Rolland),日耳曼民族的西格弗里(Siegfried)和贝奥武甫(Beowuef),都是气盖一世的伟男子,具有扛鼎搏虎的膂力,一生全在困苦艰难中过活,打过无数的胜仗,杀过无数的猛兽,如果没有他,全民族就要灭亡。中国儒家所崇拜的圣人如二帝三王,大半都是在“土阶茅茨”之中“端冕垂裳而天下治”的君主,敬天爱民之外,不必别有所为。圣人之中只有治水的夏禹颇似西方的英雄,但是孔子称赞他,却侧重“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三点,这些还是“太平天子”的美德。
中西的人生理想所以有这种分别者,也和社会开化的早晚有关。中国社会安定极早,没有很大的内忧外患,所以当时所需要的人物只是“无为而治”的“太平天子”。西方民族在文学初露萌芽时代,还在和天灾人祸奋斗,所以当时所需要的人物是“杀人不敢前,须如蝟毛磔”的战士。这种人生理想的差异在文学上也留下很深刻的影响。史诗和悲剧都必有动作,而且这种动作必须激烈紧张,才能在长篇大幅中维持观众中的兴趣。动作的中心必为书中的主角,主角必定为慷慨激昂的英雄,才能发出激烈紧张的动作,所以西方所崇拜的英雄最宜于当史诗和悲剧的主角。在西文中“主角”和“英雄”两个名词都只有hero一个字,也可以证明西方人生理想对于史诗和悲剧的影响很大。中国“无为而治”的圣人最不适宜于作史诗和悲剧的主角,因为他们根本就少动作。
(三)文艺上主观的和客观的一个分别固然不是绝对的,但是侧重主观或是侧重客观是可能的。
依荣格(Jung)的研究,民族和个人的心理原型都有“内倾”“外倾”两种。“外倾”者好动,好把心力支到外面去变化环境,表现于文艺时多偏重客观。“内倾”者好静,好把心力注在自己的身上作深思内省,表现于文艺多重主观。中西民族相较,西方民族属于外倾类,中国民族属于内倾类,所以通盘计算,西方文学偏重客观,以史诗悲剧擅长,中国文学偏重主观,以抒情短章擅长。
中国诗偏重主观,所以史诗和悲剧所必要的客观的想象不发达,我们拿中国游仙派诗人所见到的仙境比较西方诗所描写的天国,立刻就可以见出客观的想象贫乏是长篇诗在中国不发达的一个大原因。“游仙派”诗人所见到的仙境大半根据道家的传说,他的意象很模糊隐约,我在《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已经说过。神仙的极乐仍是清静无为,所以我们在游仙诗中寻不出动作,找不出一个首尾贯串的故事来,最多只有骑鹤乘云,持芙蓉,吹玉笙,饮琼浆,启玉齿之类做哑戏似的静止的姿势。这种仙境的意象只可以产生图画雕刻而不能产生史诗。
西方史诗中的天国却不如此简单,例如荷马所写的巴腊斯仙山,但丁所写的天堂,弥尔顿所写的乐园,都是一座轰轰烈烈的戏台,其中神仙仍然有婚嫁宴享,有刑赏争战,开很长的会议,起很激热的辩论。他们所居的宫殿园囿,所用的衣服器皿,也件件都写得尽态极妍。一顶冠有几种颜色的宝石,一座楼台有几根楹柱,几扇窗牖,都很明了的呈现在我们眼前。李白以“遥见仙人彩云里,手把芙蓉朝玉京”区区十四字就写尽仙境的状况和仙人的姿态,但丁和弥尔顿却要用一部书来写。郭璞以“灵妃顾我笑,粲然启玉齿,蹇修时不存,要之将谁使?”区区二十字写尽一篇仙境的浪漫史,法国诗人维尼(A.de Vigny)写仙女爱罗娃(Eloa)钟情于撒旦的故事却铺张到七八百行。客观想象的强弱于此可见。
(四)史诗和悲剧都是长篇作品,中国诗偏重抒情,抒情诗不能长,所以长篇诗在中国不发达。
就这一点说,史诗悲剧和其他长篇诗的缺乏并非中国文学的弱点,也许还可以说是中国人艺术趣味比较精纯的证据。西方从古希腊到十九世纪都特别看重长篇诗,以为长篇诗才可以有“庄严体”(grand style)。但是十九世纪以来,学者的意见已逐渐改变。有两点最值得注意。第一点就是西方学者现已看出一切诗都是抒情的,悲剧诗和史诗也还各是抒情诗的一种。首倡此说者为法国美学家幽佛罗瓦(Jouffroy),近来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Croce)主张此说尤力。第二点值得注意的就是西方学者现已看出凡是抒情诗都不能长,长篇诗不以全体是诗。这一说倡于美国诗人爱伦·坡(EdgarAllan Poe)。他说:“‘长诗’简直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他以为荷马史诗和《失乐园》之类的长篇诗,都是许多短诗凑合起来,其中有许多不是诗的地方。近代考据学者对于史诗为如形成一个问题所得的结论亦颇与爱伦·坡的学说暗合。古代史诗都是许多短篇叙事诗集成的。
(五)史诗和悲剧都是原始时代宗教思想的结晶,与近代社会状况与文化程度已不相容。
欧洲近代所以还有人做史诗做悲剧者,因为有希腊的蓝本可模仿。假使希腊人没有留下悲剧和史诗的形式和技巧,假使他们没有替史诗和悲剧在文学中占得一种极优先的地位,近代欧洲能否有这两种文学,也还是疑问。而且史诗和悲剧在近代文学中也并没有站得住脚。史诗已蜕化为小说,悲剧已蜕化为“问题剧”和“风俗剧”,都是由诗变为散文。这种变迁似乎可以证明人类的情趣已渐由委婉而趋直率,从前人须以诗表现的,现在用散文就够了。中国散文发达极早,像《左传》《史记》一类的材料在西方古代都是史诗的材料,而在中国却只是散文作品,这也许由于史诗的时代在当时本已过去,而前此又无史诗可为蓝本。小说在中国发达比西方较早,汉魏六朝时记神仙鬼怪的散文极多。像《穆天子传》《汉武帝故事》《西京杂记》《飞燕外传》《搜神记》之类,都可以做长篇叙事诗的材料,但是因为史诗无蓝本而小说格式已成立,所以作者都取小说的形式。至于中国戏剧的形式的成立为时极晚,最早也不过在唐朝,悲剧的时代早已过去。最擅长戏剧的元人的作品大半仍是抒情诗,不能和西方戏剧相提并论。
以上五种原因凑合起来,似乎可以完全解释史诗悲剧和其他长篇诗在中国何以不发达的道理。这五种原因有些起于中国民族的弱点,也有些起于中国民族的优点。如依谨严的逻辑,我们似不应把他们相提并论。不过这个问题本来还没有定论,我们正不妨列举所见,以备将来研究这个问题者的参考。
(原载《申报月刊》第3卷第2号,193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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