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伟:律师如何与司法工作人员有效沟通

文摘   2024-11-25 07:32   内蒙古  
谈话,是一门艺术,沟通,是一种技巧。

同样的中心意思表达,从不同人的嘴里说出来,给人的感觉舒服程度完全不同,主要的原因是,学会说话的基础上,有技巧的因素在。

礼貌称呼不能忽视。一开口便知人的素质高下,礼貌不分年纪大小,虽然年纪大没有礼貌是从小养成的。司法工作人员的电话沟通是律师们执业中遇到的最多情形,刑事案件而言,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开庭阶段,书记员与我们打交道的最多最勤,承办检察官和法院则次之,程序性的事务一般由书记员或者助理们负责联络,而对于案件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则由承办人们决定,针对情况不同则沟通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无论何种方式,礼貌用语是沟通的基础,无论与司法工作人员熟悉到哪种程度,您好某某检察官、某某法官的称呼一定要脱口而出,不矫揉造作不姐妹哥弟称呼,否则可能引起对方的不适,因为无论是何种关系,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为上策。挂在嘴上的公检法机关工作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偶尔也真的需要牵挂,但需要分清场合场所。语聊中让人感觉到舒服,而不是唯唯诺诺,更不是溜须拍马,因为靠业务说服比遇到案子虚情假意更实在,司法工作人员们更需要要提供案件的矛盾点,当然,是负责任的法律人,虽然我没有遇到过不负责的职业共同体。

抓住谈话中心内容。无论是认罪认罚和开庭排期上的冲突,还是实体案件定性需要有效沟通,能用一个词解决坚持不用一句话,能用一句话解决坚持不用一段话,这是多年来失败和困惑中经验的总结。有些年轻律师们电话打通后,总是唠一些与案件无关紧要的内容,重点内容总是留在电话结尾处,这犯了本末倒置的大错。重点内容和中心思想一定要在电话接通后开门见山,而后根据对方语气判断忙闲程度,决定增加还是减少通话分钟数,如此可事半功倍。感觉对方忙碌或者情绪有点不对路,尽量压缩通话时间核减谈话内容。若当面沟通且递交材料的,则书面材料首页内容摘要显得尤其重要,而此摘要必须要控制在两页之内,否则意义不大,关于如何撰写材料问题后文赘述。

简洁扼要直切主题。司法工作人员的时间紧张程度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卷宗堆积如山,文山会海压的透不过气来,可能不时的带着情绪接你的电话,这里没有非议司法工作人员的意思,普通日子里的你我不也经常因为家事等诱因,不良情绪时常存在,而控制范围和时间不导致其持续蔓延,则看自己的定力和经验。律师们在取得司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后,一定要在工作时间段进行电话沟通,非工作时间拨打办公电话和手机,都会让人生厌恼火,尤其是早上正式上班时间前和已经下班后,这个细节律师们一定要牢记。具体内容而言,繁文缛节与言简意赅,对于双方能否有效沟通起到决定性作用,唠唠叨叨大妈式交流意见,效果会大打折扣,也会给司法工作人员留下口齿不清毫无重点的粗略印象,对工作的下步开展极其不利。

语言,会增进感情,也会疏远关系;避免又冲又硬,无须唯唯诺诺,自然朴实亲切点睛便是。

关注蒙益,交流刑案。

田永伟
心得体会,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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