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洗钱犯罪辩护培训班心得体会

文摘   2024-11-19 07:00   内蒙古  


     

       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合作培训活动继续展开,继去年第一期非法采矿罪的辩护主题后,今年第二期的主题为“涉税及洗钱犯罪辩护”,本次为期三天的培训班汇聚了国内顶级刑法学者、资深实务专家,师资力量雄厚,真正实现了清北法学大咖强强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陈兴良、王新、车浩,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张明楷、周光权、劳东燕等老师参与授课。课程将理论知识与经典案例紧密结合,覆盖了罪刑法定与刑法思维、经济犯罪若干争点、刑法谦抑性与涉税案件辩护、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与辩护、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案件的认定与辩护等内容。课程过后,在返程的高铁上进行深入的思考,由感而发写下该篇。

      永远在学习的路上。有人开玩笑说,劝人学法,千刀万剐。大家也都知道是玩笑,但身为法律人组成之一的律师,当然必须做到书不离手,眼不离书。法律浩如烟海,漫无涯,我们的大脑容量和学习动力却是有限的,常常因为动力不足而放弃了知新,温故更无从谈起。法律法规不断的修订出台,法律理论不断的更新修正,而停止学习的后果,可能就是已经把律师这条路封死,或者严重点儿讲就是断送职业。学习就显得尤其必要,法律知识的又属于律师们吃饭的家伙式儿,海量知识的学习便成了这些自由职业者的必备杀器,诚然这也是我经常与同行们交流时提到的重要书籍重点案例,需要通览消化为我所用的理由之一。

永远在老师的身边。离开老师我们成长的过于缓慢,离开大师级老师们则我们会止步不前,新知识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都是大师们摸索研发出来的,为我所用岂不快哉,当然老师们的书籍是必须阅读领会的,如果老师在我们身边经常指导一二,理解的深度广度、记忆的深刻程度可想而知。无论是泰斗级别的陈兴良老师和张明楷老师,还是天花板级的周光权老师和王新老师,抑或是青年才俊中坚力量劳东燕老师和车浩老师,任何老师的一句话真的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一生,这个本人深有感触。与老师同行,我们会飞得更高,走得更远。

永远在探索的途中。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但如何将有限的精力发挥到极致,是每个积极上进的人应该思考的,也是思索妥当后一如既往实践的。对于实践中遇到真实的案件,尤其是罪名定性争议较大的案件时,需要我们突发奇想另辟蹊径,而一切的根基都源于对刑法教义学的理解,而此类知识都写在刑法老师们的教科书中,理解消化吸收知识为我所用,知识的价值和力量才会体现出来。探索知识无止境,律师不能对取得的成绩过于看重,沾沾自喜自己的过往,丢了将来没了未来,得不偿失不可取。

三天的学习,感谢老师们抽出宝贵的时间为学生们传经送宝,和蔼、谦虚、耐心深深刻印在脑海中,真切的体现会到越是有水平的人越谦虚这句话的深意。同时,也感受到了来自全国各地刑事辩护同行们的舍我其谁的热心、勤奋好习的虚心、愿意奉献的爱心,感动遇到你们。本人承诺,内蒙古蒙益律师事务所会将与清华大学法院的培训进行到底,顺势而为,每年一个新主题新内容,点对点的设计培训方案,继续汇聚强大的师资力量,为广大刑事辩护爱好者们提供全方面的服务。

关注蒙益,交流刑案。



田永伟
心得体会,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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