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山西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标准
山西省死亡赔偿金:826540元
伤残等级与赔偿金对照表
伤残等级 (赔偿指数) | 伤残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 |
一级(100%) | 826540 | 826540 |
二级(90%) | 743886 | |
三级(80%) | 661232 | |
四级(70%) | 578578 | |
五级(60%) | 495924 | |
六级(50%) | 413270 | |
七级(40%) | 330616 | |
八级(30%) | 247962 | |
九级(20%) | 165308 | |
十级(10%) | 82654 |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计算方法
·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逐级递减至十级伤残的10%。
·多处伤残的附加指数计算方式: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指数为基数,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4%,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2%。一级伤残存在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再增加附加指数。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伤残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数据来源:2023年度山西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性支出数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27元。
二、2024年山西省丧葬费标准
山西省丧葬费:48657.5元。
计算方法: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统计部门未公布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数据来源: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7315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山西省被抚养人生活费:24524元/年。
数据来源:2023年度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524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18周岁:24524×(18−实际年龄)÷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24524×(18−实际年龄)÷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
·≤60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24524×20÷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24524×20÷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
·60周岁<被扶养人<75周岁:24524×[20−(实际年龄−60)]÷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24524×[20−(实际年龄−60)]÷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
·≥75周岁:24524×5÷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24524×5÷抚养人数×残疾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计算说明
1.被扶养人生活费= 年赔偿总额 × 伤残赔偿指数 × 扶养年限
2.单个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该被扶养人的扶养人数
3.多个被扶养人:年赔偿总额按照公式(2)进行累加,累加后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多个被扶养人扶养年限不一致的,扶养年限分段计算。
人损赔偿司法解释关联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根据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统计部门未公布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