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对方全责 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自己全责 不存在第三方责任,也不涉及保险公司赔偿,因个人过错导致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可以使用医保报销。 双方均有责任 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医疗费用,自己负担部分可按规定报销,对方负担部分医保不予报销(具体情况可能因地方医保政策而异,具体报销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无法找到肇事方 如果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责任方,可以使用医保垫付医疗费用,待责任明确后再追偿。 紧急救治 紧急救治阶段,为保障伤者生命安全,医保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伤情稳定后,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处理费用。
立即就医: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20送医救治,确保伤者生命安全。 报告交警: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存证据:保存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处理费用问题。 联系保险公司:如果涉及机动车,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 使用医保垫付:满足上述医保使用情况的,或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后续处理:责任明确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已垫付的费用。
如果存在第三方责任,但参保人未向医生说明受伤的真实原因,而是使用医保报销,这属于骗保违法行为。 如果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承担,但第三方不支付或无法确定,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如果伤者使用医保报销后,又得到第三方重复赔付,应将已报销部分返还医保部门,否则可能构成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