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5、歼-5甲、歼教-5飞机

文摘   2025-01-31 17:18   辽宁  

歼-5型飞机,是112厂(现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试制成功的喷气式歼击机,空军曾称之为“五六”式歼击机,工厂曾称之为“东风”101歼击机,代号44号机。歼-5是中国制造成功的第一种喷气式飞机,该机的研制成功标志着中国航空工业进入了喷气时代。因此,该机对于中国的航空工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成立后不久就开始装备苏制米格系列喷气飞机,其中性能较好的米格-1 5飞机部队参加了朝鲜战争。在战争中,米格-1 5飞机的表现可圈可点,苏联政府提出可以提供米格-1 5飞机的技术供中国仿制。

1953年,中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航空工业开始从修理转向制造。中苏两国政府于1951年10月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4月1 8日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1951年底航空工业局共下属18个工厂,职工近10000人。1951年12月,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要在3~5年的时间里试制成功苏制雅克-1 8初级教练机,以及米格-1 5比斯喷气式歼击机(工厂代号43号机)。米格-1 5的试制工作进行一年多之后,苏联专家建议改为试制米格-17Ф歼击机,因为其性能优于米格-15,中国接受了苏联专家的建议。1954年10月,航空工业局给112厂下达了试制米格-17Ф喷气式歼击机的任务。其实当时苏联空军对米格-1 7飞机也不是太满意,打算拆除其生产线。由于我国打算仿制米格-17Ф歼击机,所以苏联正好在出售图样的同时,将其生产线拆除后的大批工艺装备和加工设备转卖给中国。

112厂仿制米格-17Ф飞机(工厂代号“东风”101)的工作进展很顺利,从1954年10月开始试制动员,进行各项准备工作。1955年4月苏联提供的资料到厂后,立即开始翻译和描图,到8月就发完了生产图样。与此同时,112厂编制了工艺规程,绘制了模线样板,制造各项工艺装备。到1956年2月就完成了零件制造,7月13日完成了第一架飞机的总装任务。1956年6月15日~7月26日完成了静力试验,129种受力情况试验全部符合技术要求,最后加载到设计破坏载荷的105%时总体破坏。1956年7月1 9日,试制原型机在沈阳于洪屯机场由吴克明首次试飞,到8月2日完成了国家验收的全部试飞科目,共飞行19个起降,留空时间9小时49分,当时歼-5被称为“五六”式,直到1964年才改称歼-5。试飞证明,飞机的战术技术性能及产品质量完全合格。8月9日,在112厂举行了国家验收试飞委员会验收签字仪式,并宣布了试飞合格可以进行生产的结论。9月10日,国防委员会副主席聂荣臻元帅参加了在112厂举行的庆祝大会,会上宣读了党中央、国务院发来的贺电,并正式批准这种飞机投入成批生产,比国家规定的期限提前了1年零5个月。至1956年9月15日,制造出4架国产型歼-5飞机。这4架飞机参加了1956年国庆大典。

在112厂试制飞机的同时,国营410厂(现中航工业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制造配套发动机涡喷5(克里莫夫设计局BK-1Ф)的任务。410厂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就完成了试制任务,于1956年5月31日通过了国家鉴定,比原计划提前了1年零4个月,整个试制过程花费1亿多卢布。

歼-5自1956年9月投入小批生产之后,当年生产了17架,单机成本为107万元人民币。1957年,随着产量的增加(年产122架),成本逐渐降低,平均单机成本降为68万元。1958年生产429架,单机成本降至44.70万元。1959年生产177架,单机成本43.2373万元,单机金属消耗量约7500千克。由于工厂转产新的歼击机(“东风”103),歼-5于1959年5月停产,共生产767架(包括用苏制零件装配的13架)。

歼-5的机身为全金属半硬壳式构造,外形为圆形截面的流线体,进气道在机头开有一个圆形进气口,然后绕座舱左、右分为两条进气道,机身后部装有减速板。座舱为密封式单人座舱,舱盖可抛掉,座舱前部风挡装有防弹玻璃,厚64毫米,座舱前下方、飞行员头部后方和背部均有防弹钢板,座椅为可弹射座椅。机上装有光学半自动瞄准具АСП-4НМ与СРД-1М配合使用,装有两支照相枪。

歼-5飞机机翼为后掠式中单翼,机翼内侧有后退式襟翼,起飞和着陆时可放下不同的角度。机翼外侧翼偏转角范围为±18度。垂直尾翼被水平尾翼分成上下两段,下段固定在机身的承力斜框上,上段可拆卸。垂尾后掠角为55度41分,垂尾后缘是方向舵,转动角度为左右25度。水平尾翼后掠角为45度,安装在下段垂直尾翼的顶部,其后缘的升降舵向上可转动32度,向下可转动16度。起落架为前三点式起落架,都是单轮。前起落架收入前机身下部的轮舱内,主起落架向内收入机翼内。

主起落架装有缓冲器,前起落架装有缓冲器和减摆器。操纵系统为硬式操纵,副翼操纵装有液压助力器,副翼调整片和升降舵调整片为电操纵。液压系统分为收放系统和助力系统

歼-5飞机在当时属于一流战斗机,除了航程较短之外,在爬升、加速和转弯等方面的性能都优于美制F-86F战斗机。因此,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期间曾屡建战功,1958年7~1 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飞行员多次驾驶歼-5,在福建沿海上空击落、击伤敌机,共计击落蒋机F-84G型2架、重伤1架,击落F-86F共6架、伤2架,并于1958年9月2 4日首次击落带响尾蛇导弹的蒋机1架。1965年4月,4架美军F-4战斗机入侵海南岛中国领空,在我军歼-5拦截期间,F-4匆忙发射AIM-7“麻雀”导弹,不料歼-5小半径转弯逃脱,脱靶的AIM-7竟然飞向远方的另一架F-4,将其击落。

在越南战争初期,中国援越空军曾驾驶歼-5飞机击落美国空军的F-105型战斗轰炸机。当时保卫越南重要城市的飞机主要是歼-5。歼-5操纵灵活,使用方便,适合于空中格斗;在空空导弹大量使用之前,歼-5飞机的3门航炮形成致命火网。■

歼-5甲

20世纪6 0年代初,台湾海峡形势紧张,美蒋飞机P2V-7 U经常夜间低空入侵中国沿海各省进行侦察骚扰,我国虽有一些进口的、配备搜索瞄准雷达的米格-17ПФ夜间截击机,但已不能满足紧迫的需求。而且中苏关系破裂后,已不可能再进口该机,因此,急需在歼-5基础上发展一个夜战型号。这一重任交给了132厂(现中航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空军的要求,航空工业局于1961年5月给132厂下达了试制歼-5甲全天候歼击机的任务,曾试制生产歼-5飞机的112厂派出人员、运送工装,加快了132厂的测绘试制进度。

1961年8月,132厂以苏制米格-17ПФ为原准机开始测绘设计。歼-5甲没有设计图样和生产资料,只有两架实物飞机和全套歼-5图样和工装。飞机外型和结构是按飞机实物严格测绘的,但强度计算、外载荷计算、静力试验任务书和技术条件等,则是按自行设计方法自己制定的。结构全面测绘完毕后,经分析对比,发现有36项部件,包括机翼、后机身与歼-5型大同小异,没有原则性差别,经报告上级批准后,改用歼-5图样。即便如此,自己设计的图样仍占全机的60%,l0000项零件中,歼-5甲有50%的零件与歼-5是相同的。到1962年9月发出全套设计图样。1963年3月开始零件制造,1964年6月完成总装,1964年9月全机静力试验合格,加载到设计载荷的104%时破坏。1964年6月18日,安装了132厂生产的前机身和112厂生产的其他部分的01号原型机在112厂进行升降舵操纵系统静力试验时,由于升降舵拉杆与方向舵拉杆相互错装,导致该项试验失败。严重的质量事故使132厂不得不对0 2号飞机进行了认真分析、检查,共查出故障2000多项,并逐步排除。

1964年11月11日,0 2号歼-5甲原型机在西安阎良机场由吴有昌首飞成功,各系统工作良好。随后,02号原型机按试飞大纲飞完全部试飞科目,战术技术性能合格,但5000米平飞最大速度和航程略低于米格-17ПФ型飞机。1964年12月,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航定委)批准歼-5甲设计定型转入成批生产歼-5甲是高亚声速单座单发全天候歼击机,主要用于夜间和复杂气象条件下的作战。其主要结构与歼-5相同,但由于加装全天候飞行设备,前机身有明显变化。

歼-5甲后机身与歼-5相同,前机身明显不同。该机采用机头进气,进气口上唇前缘突出313毫米,是呈帽沿状的雷达罩,鼻梁上有一突出的球形罩,这是为了装三共分圆锥扫描体制的645雷达(也称SL-1全雷达)而设计的。这两个部位都采用硬度较小的聚苯乙烯材料制造。该机座舱与歼-5基本相同,但舱内增加了全天候作战的显示与操纵设备。歼-5甲在机载设备方面与歼-5的主要区别是机头加装了РД-5雷达或645雷达(歼-5装СРД-1 М测距器),取消了护尾器。РД-5雷达的截获距离为1 2千米。瞄准具是S M-2型,相当于苏联АСП-3НМ。由于加装设备的要求,前机身加长320毫米,因而空机重量增加了200多千克。

歼-5甲的机翼、起落架、主要系统等都与歼-5相同。发动机采用性能改进的涡喷5乙。武器系统改成3门23-1型23毫米航炮,备弹共300发,比歼-5型火力略有下降。可外挂2枚250千克炸弹。

歼-5甲是我国测绘仿制的第一种飞机。歼-5甲的成功开启了我国测绘仿制苏制飞机的历史。歼-5甲的设计试制费为1092万元,1965年单机成本为158.3万元,1966年降至82.4万元,1967年出厂价格为7 1万元,单机制造工时为4.6万小时,单机金属材料消耗定额为5070千克。自1965年投入成批生产,到1968年5月停产,歼-5甲共生产了127架。■

歼教-5

中国空军装备的第一种喷气式教练机是与米格-1 5飞机一同引进的乌雅克-1 7型教练机,该机使用不长时间后就被由米格-1 5飞机改成的乌米格-1 5飞机所取代。此后,我军又引进了乌米格-1 5比斯飞机。无论乌米格-1 5还是乌米格-1 5比斯飞机,经长期使用之后,消耗较大。原装的РД-45发动机也逐渐到寿,空军将部分米格-1 5比斯换装苏制В К-1 А或国产涡喷5乙发动机,并改装成双座教练机。

在歼-5飞机大批装备部队之后,空军急需更多的喷气式教练机,于是中国决定在歼-5甲基础上改型设计歼教-5全天候双座喷气教练机,由132厂负责。而在苏联,米格-1 7/1 9没有教练型,飞行员要在米格-1 5的教练型上训练。

在歼-5甲基础上研制新型教练机的工作始于1964年初,空军明确提出了改型的战术技术要求,1965年初第三机械工业部(三机部)正式下达歼教-5的研制任务。1965年1月2 8日,三机部和空军批准了132厂上报的改型设计总方案。1965年上半年完成了全部改型设计,下半年完成了操纵、电气、燃油、航炮供排弹和弹射座椅等5项地面模拟试验。1966年3~4月,试制的01架飞机在132厂进行静力试验,加载到破坏载荷的104%时机体破坏。1966年5月8日,02架飞机出厂并在132厂试飞站由程荣生首次飞行,到1967年第三季度共完成75个起降51小时21分的试飞。

由于歼教-5是在歼-5甲的基础上改型设计研制的全天候喷气练教机,所以该机外形与歼-5甲相似,性能也相近,主要受力结构没有变化。但因改为双座,机身结构有所变化。因为任务不同,飞机的设备和军械也做了调整。

歼教-5的主要系统与歼-5甲相同,操纵系统改为教员和学员都可以操纵,但教员可控制学员的操纵。在由单座舱改为双座舱时,对舱盖的外形和结构、弹射座椅、双操纵系统以及发动机的操纵系统等的设计,借鉴了乌米格-1 5飞机的设计,甚至成品,因此节省了大量的研制时间。歼教-5的前风挡加高,座舱盖尺寸加大,前座舱盖为向右折返式,后座舱盖为前后滑动式。

由于歼教-5飞机是在歼-5甲基础上设计的,所以保留了歼-5甲的头部唇边,但尺寸缩小180毫米。进气道中央隔板上的球形中罩也取消了。但机尾罩加长21毫米。

歼教-5的发动机更换为涡喷5丁型发动机,最大状态推力为2700千克力。歼教-5飞机装W L-5双控制的自动无线电罗盘,XS-5A无线电信标机和WG-2A无线电高度表等组成的一套盲目着陆设备,可以实现全天候盲目着陆。机上还装有C T-1超短波电台和一部J T-4 A机内通话器,其他仪表与歼-5甲基本相同。

歼教-5飞机装有一门2 3-1航炮,备弹4 0发,比歼-5甲少了2门航炮和260发炮弹。翼下可挂两枚250千克的炸弹。

自1966年1 2月国家批准定型投产,1967年11月3 0日,第一架歼教-5交付部队使用,到1984年底共生产1087架,除装备空军、海军之外,还援助或出口到其他第三世界国家。

歼教-5飞机出厂价格52万元(1975年),单机制造工时4000小时,单机金属材料消耗量5310千克。■

劲舞空天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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