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轰-7项目下马之后,1973年初,航空研究院指示603所开展超声速战术轰炸机的预研工作。4月,在北京召开的航空发展规划筹备会指出,根据我国当时的轰炸机和强击机的情况,决定搞一个轰-5或轰-5和强-5共同的后继机,以便加强空军的攻击力量。年底,三机部以(7 3)三科发函字第147号文,要求603所进一步做好轰-7的方案准备工作。轰-7就是由轰-5后继机发展而来的。
1974年,603所成立了轰-7方案论证小组,并先后赴空军、海军有关部队进行调研。1975年11月8日,海军提出了导弹攻击机的指标;1976年3月,空军提出了强-5后继飞机的指标要求。空军、海军上报的战术技术要求中,除了作战使用的武器及其设备不同外,飞机的技术性能基本一致。1976年11月,国防工办明确指出空军、海军应使用一个机种,通过设备调整满足双方的要求。初步确定新机采用2台英国引进的斯贝发动机,但空军、海军不同的需求使得研制工作进展缓慢。
1977年2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常规装备发展领导小组以常装(1977)1 0号文下达了《同意研制轰五后继机》的指示,指出:轰-7是歼击轰炸机,不仅具有使用炸弹、导弹进行轰炸、攻击海上或地面目标的能力,而且还有一定的自卫和空中作战能力,可以承担战役纵深攻击的任务。它主要用来突击敌战役纵深目标(交通枢纽,前沿重要海军,空军基地,滩头阵地,兵力集结点等)和敌中型以上的水面舰船。
1977年1 0月1 0日,三机部以(7 7)三计1008号文《关于轰五后继机的机型名称及代号的批复》,将新机正式定名为轰-7,代号H-7。根据三机部的指示,603所为总设计师单位,负责飞机设计等工作;172厂负责试制;试飞工作由630所、172厂联合组织;发动机由430厂(现中航工业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其他成品、材料由定点单位负责。
在酝酿轰-7方案过程中,因空军、海军的作战对象和使用武器不同,空军要求并列双座,海军要求串列双座。1977年11月,召开了轰-7飞机方案审议会。1978年下半年国民经济开始调整,轰-7飞机的研制被定为“量力而行”的项目,研制工作停顿。此间三机部组团考察欧洲,试图与德国MBB公司联合研发歼轰-7,但因经费问题无果而终,至1980年间,研制基本停滞。
1980年8月,总参谋部、国防工办以(1980)办科字第397号文批准了“一机两型、串座先行”的设计原则。1979年7月,轰-7(串座)飞机全尺寸木质样机受到第一次审查。此后,为了更好地突出低空机动性能,对原方案进行了局部调整。轰-7(串座)飞机的研制进入了全面打样设计阶段。
1982年3月1 5日,国防工办以(8 2)办科字129号文《关于加速轰七飞机研制的请示》上报中央有关领导,建议加快轰-7的研制,以便满足军队急需。4月经上级批准,轰-7飞机被列为常规武器装备重点项目,并拨出专款,研制工作全面展开。1983年初,轰-7飞机先后完成了结构、强度和系统原理性试验164项,同时转入全面详细设计阶段。
1988年1月3 1日,002架静力试验样机完成装配,随后进行了静力试验。1 2月1 4日进行了001架原型机的首次试飞,试飞员为黄炳新、邢彦才。截至1991年11月6日,歼轰-7共完成6架样机,除1架静力试验机外,其余5架均移交630所进行科研和定型试飞。
1992年5月29日,海军将轰-7飞机命名为H/KJH07型歼击轰炸机,简称歼轰-7飞机。1993年6月18日,004架原型机开始与鹰击-8 1导弹武器系统联试。后由于导弹研制拖期,改为飞机单独定型。1995年1 2月4日,歼轰-7通过设计定型审查。
1998年11月,歼轰-7在第二届珠海航展上首次对外界公开。1999年1 0月1日,海军航空兵的6架歼轰-7在国庆50周年的阅兵式上飞越了天安门广场。
歼轰-7飞机机身为常规半硬壳式结构,机身两侧有进气道,分别为两台发动机供气,机翼为常规后掠式上单翼,平尾采用斜轴全动式中下平尾,垂尾采用大后掠式单立尾。机身后部上下两侧各有两块减速板,尾部下表面装有一块大面积的腹鳍。起落架为前三点式起落架。前起落架为后撑杆支柱式,配有两个机轮;主起落架为小轮距外八字摇臂式,左右各装有两个机轮。
性能数据
类 型:串列双座双发超声速歼击轰炸机
乘 员:2
尺 寸:翼展12.8米,机长21.03米,机高6.22米
重 量:最大起飞重量27415千克
动力装置:2台斯贝MK202涡轮风扇发动机,单台最大推力5556千克力,单台加力推力9305千克力
性 能:最大平飞马赫数1.70,最大使用表速1210千米/小时,转场航程3650千米,作战半径1650千米
武器装备:固定武器为机身右下方1门23-3型航炮,备弹200发;最大载弹量5000千克;翼下4个外挂点可挂C-801K/803空舰导弹,50~250千克炸弹,火箭弹发射器;翼尖2个挂点可挂霹雳-5近距格斗导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