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今天决定对Teva处以反垄断罚款,理由是其诋毁和滥用专利制度,重申了欧盟委员会对制药行业竞争执法的承诺。通过今天的决定,欧盟委员会有助于保持药物可负担性、保留治疗选择和促进创新,从而造福欧盟患者和国家医疗保健系统。”
例如美国政府2021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艾伯维,辉瑞,赛诺菲等六款药物的近五百件专利,累计垄断阻碍竞争时间长达224年。这份报告认为,如果采用更严格的欧盟专利制度,仅Enbrel和Humira就可以在2015-2026年为美国医疗体系节省160亿美元。
美国参议员Leahy认为:“在制药行业,通过对给药机制、剂量和配方进行最轻微的调整,甚至是表面的调整,企业可以为一种药物获得数十到数百项专利。这种做法阻碍了仿制药的生产,损害了竞争,甚至可以将排他性延伸到国会授权的专利期限之外。”
2023年5月,美国两个机构联合还发布了一份报告《The Costs of Phamar Cheating》,报告严厉抨击了美国大型制药公司的垄断行为。其中 包括:(1)横向串通(Horizontal Collusion);(2)延迟支付或反向支付(Pay-for-Delay or Reverse Payment);(3)无仿制药协议(No-Generics Agreement);(4)专利滥用(Patent Abuse);(5)产品跳跃和专利常青(Product Hopping and Patent Evergreening);(6)虚假的公民请愿(Sham Citizen Petition);(7)虚假橙皮书列表(Sham Orange Book Listing);(8)REMS滥用(REMS Abuse);(9)排他性回扣(Exclusionary Rebates);(10)收购垄断(Acquisition of Monopoly )。详细内容可参见之前的文章《美最新报告:大型制药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十宗罪”》。
但是遗憾的是,美国国内对此问题的争议比较大,即使连法院也是持有不同意见。例如,两年前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做出一项非常重要的裁决,驳回了请求人针对美国制药巨头艾伯维利用“专利丛林”策略保护其Humira的反垄断指控,认为艾伯维在Humira基础专利到期后,通过“专利丛林”延续布局的132项专利没有问题。
针对欧美制药行业遇到的这一问题,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也主动作为,2024年8月9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有效预防和制止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
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行为上,一是反向支付协议,二是产品跳转。
因此,中国在药品专利制度的保护和发展上,要吸取欧美过度保护所衍生的次生灾害现象,所以需要重新认识专利分案制度在药品行业的合理边界,适时调整中国的专利分案政策,确保创新和受益的相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