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仿制药制造商Teva,因滥用专利、诋毁对手被欧盟反垄断执法重罚4.626亿欧元

科技   2024-11-01 23:59   北京  

作者:黄莺


2024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对Teva制药开出了一个4.626亿元欧元的巨额罚单,原因是认为Teva在多发性硬化症药物Copaxone上,滥用了专利分案的专利制度,并诋毁了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导致滥用其主导地位,延缓了其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磅药物的竞争。


来源:欧委会(机器翻译)
欧盟负责竞争政策的执行副主席Margrethe Vestager表示:

“今天决定对Teva处以反垄断罚款,理由是其诋毁和滥用专利制度,重申了欧盟委员会对制药行业竞争执法的承诺。通过今天的决定,欧盟委员会有助于保持药物可负担性、保留治疗选择和促进创新,从而造福欧盟患者和国家医疗保健系统。”

来源:欧委会
据悉,Teva的重磅药物Copaxone广泛用于治疗多发性硬化症,并含有活性药物成分醋酸格拉替雷,Teva在2015年之前一直拥有该药物的基本专利。
欧委会调查发现,Teva滥用了其在比利时、捷克、德国、意大利、荷兰、波兰和西班牙的醋酸格拉替雷市场的主导地位。欧委会认为Teva的行为持续了4到9年,具体取决于会员国,其行为可能阻止了药物价格下降,对公共卫生预算产生了负面影响。而事实证明,一旦竞争对手产品进入市场,药物就会下降高达80%,从而为卫生系统节省大量资金。 

这项调查起始于2019年10月对Teva的突击性搜查,欧委会在2021年3月正式对其提起诉讼。
Vestag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Teva设计了一项延迟竞争的策略,因为其重磅多发性硬化症药物Copaxone的专利即将于2015年到期。
于是Teva滥用了专利制度,人为地延长了对Copaxone活性成分的专利保护。
为此,它采用了一种称为分案游戏divisionals game”的策略分案专利源自早期的“母”专利申请,并具有相似的内容。但是,它们可能侧重于发明的不同方面,并且在评估其有效性时,它们被独立处理。分案专利反过来可以成为其他分案的“父级”,从而导致几代非常相似的专利。
鉴于其主要专利于2015年到期,Teva通过交错方式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多个保护剂量和制造工艺的分部专利来玩弄这一系统。主要是围绕Copaxone创建了一个二级专利网络,专注于醋酸格拉替雷的制造工艺和给药方案。
然后,当这些争议激烈的专利似乎有可能被撤销时,它战略性地撤回了这些专利。对专利有效性的法律审查是仿制药公司进入此类市场的关键。通过在专利受到质疑时撤回其专利,Teva 免了欧洲专利局裁定其一项专利无效。这样的裁决将开创一个先例,威胁到Teva一直在执行的其他部门专利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由于Teva撤回了有争议的专利,仿制药公司不得不反复发起新的挑战,从而延长了这一过程。所有有问题的分案专利花了9年多的时间才最终被废除。
Vestager认为专利权对于激励创新至关重要,并在竞争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欧委会发现,Teva扰乱了专利流程,并延迟了对其专利权利要求有效性的最终决定。这样做破坏了专利制度的目标,即提供法律确定性和保护真正的创新。
实际上,欧委会此次处罚的Teva及其专利分案策略行为,实质上就是“专利丛林”问题,这一点在美国同样引发了巨大争议。不仅美国专利商标局和FDA联手在试图破解药品“专利丛林”的问题美国五名参议员还曾联合致信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直指制药行业“专利丛林”问题。
因为美国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可能比欧洲更厉害。

例如美国政府2021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艾伯维,辉瑞,赛诺菲等六款药物的近五百件专利,累计垄断阻碍竞争时间长达224年这份报告认为,如果采用更严格的欧盟专利制度,仅Enbrel和Humira就可以在2015-2026年为美国医疗体系节省160亿美元。

美国参议员Leahy认为:在制药行业,通过对给药机制、剂量和配方进行最轻微的调整,甚至是表面的调整,企业可以为一种药物获得数十到数百项专利这种做法阻碍了仿制药的生产,损害了竞争,甚至可以将排他性延伸到国会授权的专利期限之外。

2023年5月,美国两个机构联合还发布了一份报告《The Costs of Phamar Cheating》,报告严厉抨击了美国大型制药公司的垄断行为。其中 包括:(1)横向串通(Horizontal Collusion);(2)延迟支付或反向支付(Pay-for-Delay or Reverse Payment);(3)无仿制药协议(No-Generics Agreement);(4)专利滥用(Patent Abuse);(5)产品跳跃和专利常青(Product Hopping and Patent Evergreening);(6)虚假的公民请愿(Sham Citizen Petition);(7)虚假橙皮书列表(Sham Orange Book Listing);(8)REMS滥用(REMS Abuse);(9)排他性回扣(Exclusionary Rebates);(10)收购垄断(Acquisition of Monopoly )。详细内容可参见之前的文章《美最新报告:大型制药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十宗罪”》

但是遗憾的是,美国国内对此问题的争议比较大,即使连法院也是持有不同意见。例如,两年前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做出一项非常重要的裁决,驳回了请求人针对美国制药巨头艾伯维利用“专利丛林”策略保护其Humira的反垄断指控,认为艾伯维在Humira基础专利到期后,通过“专利丛林”延续布局的132项专利没有问题。

针对欧美制药行业遇到的这一问题,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也主动作为,2024年8月9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有效预防和制止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

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行为上,一是反向支付协议,二是产品跳转

因此,中国在药品专利制度的保护和发展上,要吸取欧美过度保护所衍生的次生灾害现象,所以需要重新认识专利分案制度在药品行业的合理边界,适时调整中国的专利分案政策,确保创新和受益的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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