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读《苔丝》(《德伯家的苔丝》),感概颇多。
苔丝出生普通,父亲好吃懒做,母亲只知道做家务、生孩子,几乎对生活没有规划。有一天父亲无意得知自己是当地某贵族后代,就派苔丝去贵族亲戚家攀交情(打秋风)。
苔丝虽然不赞成父母的做法,但不忍心违逆他们的意思,于是前去所谓贵族亲戚家,结果发现两家并无关系。不过,贵族太太还是给了苔丝一份养鸡女工的工作。
苔丝在这里被贵族太太的儿子亚克引诱,交出了自己作为少女最宝贵的贞洁。
亚克十分享受和苔丝的情人关系,但单纯善良的苔丝感到十分不妥,于是离开亚克回到父母家中,但不久发现自己怀孕了,后生下一个私生子,不久私生子夭折,苔丝远走他乡,找了一份挤奶工工作。
在挤奶场,苔丝与克莱尔相爱。苔丝万般纠结,曾无数次鼓起勇气想要告诉克莱尔自己不堪的过往,但每次都话到嘴边又咽下。
二人终于成婚。
在新婚夜晚,克莱尔对苔丝坦白说自己曾在伦敦与一个已婚女人鬼混。
苔丝说原谅他。
苔丝也趁机对克莱尔坦白了自己的过往,但克莱尔却并不原谅她。
于是二人分居,克莱尔去了牙买加,苔丝回到娘家。
苔丝回到娘家,发现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和弟弟妹妹被房东赶出了家,一家人风雨飘摇流浪街头。亚克找到苔丝,说自己一直在找她,他愿意承担丈夫的责任。
苔丝最先很坚决地拒绝;可当她看到母亲和弟妹没有地方住,只得在寒冷的露宿街头时,她妥协了,再次成为亚克的情人,二人生活在一起。
克莱尔终于在南美想通了,回来找苔丝,愿意言归于好。
苔丝认为自己的不幸都是亚克造成的,于是把他杀了,跟克莱尔逃跑,二人一起过了东躲西藏但又很开心的5天,最后被警察找到,苔丝被施以绞刑。
我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是初中,当时只觉得苔丝太惨了。
大学再读时,我又想:苔丝太蠢了。她为什么要对克莱尔全部坦白自己的感情经历呢?
真诚不代表坦白一切。
真诚是诚实,也可以是沉默。
有时候,自认为真诚的坦白,反而是一种自私。
生活中有许多蠢女孩,情到浓处对男朋友坦白自己的过往,结果却受到无情的嫌弃。
坦白过错的人或许获得良心平静了,但却打翻了另一个人的平静。真做了对不起那个人的事,死守秘密,用余生加倍对TA好,不失为一个方法。
现在,我又感到苔丝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父母不给力以外,还因为她自己太拧巴了。
第一次被引诱,或许主要是亚克的错。但她自己也有原因。是她自己或许出于爱慕虚荣,或许出于天真,或许出于不好意思拒绝人的薄脸皮,她才沦为亚克的情人。她行为上真与亚克不明不白地一起,思想上还是终觉不妥,于是主动结束了这场关系。
第二次,她选择和亚克再次同居时,是由于想要给母亲和弟妹一个居所。亚克同样没有强迫她,也是她自己的选择。她行为上已经是亚克的情人,思想上依然不接受这种关系,或者这样的自我。
她在需要物质时,迫于无奈和亚克一起,虽然自己非常不开心,但生活尚可忍耐。克莱尔的再出现激发了她对生活的怨恨——她恨亚克夺走她的童贞,她恨亚克让她成为见不得人的“情人”,现在自己无脸再次出现在爱人面前,于是杀了他。
她太拧巴了。
她为什么不能安于当下,活在当下,为什么不能勇敢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呢?
生活是她选择的,她却责怪亚克造成她的不幸。
生活中有很多这种女孩。
想要物质时,抛弃爱情。
得到物质后,又无限回味或憧憬爱情的美好。
得陇望蜀,或许是人的通病,也是人感到不幸的源头。
选我所爱,爱我所选。
敢于选择,忠于选择。
这是再读《苔丝》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