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监控、半成品质量管理、成品质量管理、质量过程控制、隐蔽工程验收等。
一、原材料质量监控制度
工程部根据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编制材料需求计划;
物资部按照计划要求数量、规格进行采购,材料进场后,由物资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材料验收;物资部核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配合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
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由试验室负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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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过程控制制度
施工过程中实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强化施工作业质量的自控及监控,做到“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和“一个坚持”。
五不施工:无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不明确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位及数据未进行交底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三不交接:未进行“三检”不交接(自检、互检和专检)、检测不合格不交接、检测记录不全不交接。
一个坚持:坚持质量一票否决权。
“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和“一个坚持”
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的测量,测量工程师应向测量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测量人员要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试验员应做好相关现场试验检测及材料的现场自检、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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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工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等,对其进行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勘察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质量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和施工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质量验收。
四、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施工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现场工程师组织整改并回复,附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影像资料;质量工程师收到回复单后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可报请项目班子进行处罚;技术质量部对问题及处理结果形成记录,签字存档;检查和整改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劳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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