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的境界
绝大多数读书人对这四个字都能理解,且绝大多数读书也藏书的人,都曾亲身体验过借书给人的烦恼,总起来说是归还的不多,就是有几个还能想到好借好还者,所还来的书也多是缺头损角,决非完壁,让人看了如看受到委屈的孩子,徒增闷气。
鲁迅先生对自己所珍爱的书一向不借,如果别人一定要借,他宁肯去书店再买一本奉送。
“天一阁”是我国藏书人的骄傲,其最初的主人是明代的范钦。
天一阁藏书规矩极严,从不外借。刚好范钦的侄儿范大澈也是一位卓越的藏书家,其人有抄书之癖,每遇未藏之书,必苦借求抄。他便向范钦借书多次,范钦从不答应。范大澈遂发愤遍搜海内孤本秘籍,不惜千金购买到手后,凡为天一阁所未有者,范大澈便会置酒将范钦请到家中,故意将书给范钦看到。范钦每每翻过,辄默然离去。
现在推测范钦当时的心理,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想来范钦不会因为侄儿的报复而动摇书不外借的原则。
旧时代书不外借,其实保护下的不只是书,也是文化,一种读书人代代相传的文明传统,试想,在那些个兵火频繁、印刷术低下的年代,若没有这些藏书家辛苦一生的事业,我们现在所能面对的传统文明,将会多么贫瘠。
但现在声光电技术的高度发达,已将藏书人的使命冲击殆尽。
在清代,一部四库全书只抄录六部,每保存下一部,便是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而现在,几张小小的光盘便将数亿字码的四库全书尽数包罗。而那一张张小小的光盘,实在谈不上什么文化价值,只要需要,一日内复制成千上万套是很轻松的事情,光盘的定价,便是它的全部价值,没有再多的传递价值可言。
所以当代读书人的“书不外借”,只是一种个人习惯而已,丝毫没有其它价值可供拔高。正如我从不拒绝别人的借书,也仅仅是一种习惯,其间毫无经世致用的抱负在。
当然,每一种习惯都要付出一些代价,书不外借的代价可能是让一些不常读书的人觉得别扭:不就是几本书嘛,摆的什么臭架子。也可能还有其它一些个人心理负担上的代价。但不拒绝借书则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自我开始买书以来,至今20年,先后购书近万册,至今室中所存、仅其半数,另半数小部分是在屡次搬迁中散失,大部分则是在外借时流散,有时深宵无事,想起某书某事,兴致勃然,去架上遍寻却无踪可觅;有时文章写至中途,用到某事某典,欲核对原文却无书可翻。当其时也,情绪遭破坏,思路被打断,极不是滋味。如果书虽不在我手,在他人处亦能派上用场,还可自慰,可惜的是,大多数不还书的借书人是沒有多少时候用到书的。
这个烦恼当然不会是我不拒绝借书的理由,对书的共同使用价值的认识也不是不拒绝借书的最主要理由。我的理由是:不拒绝借书,也就是不拒绝友情,不拒绝信任。
只这一条理由,便够了。
还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曾在一本古代笔记中读到一个关于书的故事,印象深刻:明代的藏书家沈周,曾以重金购得一古书,甚宝爱,常置案头。一次,一位朋友造访,于案前见此书,审视良久,方问及书的来历。沈周很奇怪,反问客人关注书的来历是何缘故。客人说:书是我以前所有,后来丢失,至今已很长时间了,一直不能释怀,所以一见就认了出来。沈周又问:你说书是你的,可有证据?那位朋友回答:在书的某卷某页,我曾亲笔记录有某事,想来现在还有。沈周翻书一看,果然不假。他当即将书交还朋友,绝口不提买这本书花了大钱的事。
虽然沈周是还书而非借书,但我一直认为。即使这本书属沈周所有,他也不会拒绝朋友的借阅,因为在他的心中,友情的位置,远在图书之上。
(家强按:本文写于1998年6月,发表于当月的《大众日报》。其时尚无智能手机,家用电脑也没有现在这样的容量,光盘虽然可以大容量存书,但日常使用并不方便,所以当时纸质书的借阅还很普遍。心有感慨,便写成此文。
至今二十六年过去,现在科技进步神速,一个小小的智能手机在手,各类知识文本,大都可以查阅,纸质书的存在价值,已渐渐减退,渐渐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退出。借书的事,已是极为罕见。怀想起来,当初为了被借图书牵肠挂肚的那种心情,已是渺不可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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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DISCOVERY
许家强,作家、学者、新闻工作者。迄今已发表小说、散文、杂文、诗歌、评论、纪实等作品千余万字;首倡创建中国新古典主义诗歌流派;获各类文学奖、社科奖、新闻奖百余次;曾在多家报刊开辟时评、读书、旅游、杂文等专栏,获中国报纸副刊专栏一等奖;已出版著作二十部,部分进入中国图书畅销榜;山东省首届新闻出版奖优秀人物获得者。日照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日照市广告协会会长,山东省广告协会副会长,日照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现供职于日照报业传媒集团(日照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