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楚云的视频号,我个人在社群小咖群和WICC的群里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核心差异在于,我认为楚云所讲的社群其实是社团的内容,并不是我所认知的社群的内容。
先看楚老说了啥
然后再讲讲在我所定义中社群和社团的区别,在之前的文章《开发商做社群的三个最常见误读|房精聊社群(002)》,我把社群和社团的定义、联系和区别阐述如下:
社团和社群有相似之处,也有密切关联,但两者最核心的内核是不同的,社团的重点在于不同的兴趣和特定的目的而形成的群体,而社群的重点在于身份认同。我举一个例子,大家就能清晰地明白两者的关联和区别。
比如你考入了浙江大学,那你浙大学子的身份就自动获得了,至于你在校园里是否参加篮球社、诗歌社、辩论队或者合唱团.....并不会影响你作为浙大学子身份认同感的存在与否,但如果你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建立更多社会资本,认同感也自然会更强。
社群决定了身份认同的有无,社团会影响身份认同的强弱。我把社团视为社群的组织化形式。
所以相对于的,在麓湖的体系中,他们的社群相当于我所定义的社团,他们社区基金会所做的共同体的构建,才是我所理解,也是政治哲学的社群主义以及历史学家比如《人类简史》的作者一样所定义的社群。
所以,基于各自的定义,楚云得出了“不要神话社群”的结论,转化成我的定义中,就是不要神话社团的作用,这点我是认同的。但因为不同的定义,以及大家对于社群的不同理解,这句“不要神话社群”客观上给了很多人望文生义的不去做社群的理由,尤其是那些恰恰最需要做社群的企业和部门,尤其是营销,而把社群简单的归为客服和物业的工作内容,这是非常错误且荒谬的认知。
当然,就像楚云所说的“社群的定义并不唯一”,是的,个人对于社群都可以有不同的定义,但当大家在进行交流碰撞的时候,清楚各自对社群的不同定义才能更好的沟通交流。
更关键的是,基于不同社群的定义,才能推导出不同的论点和方法论。
比如,基于我对于社群的定义,社群是一种身份认同,那么就可以推导出“业主才是做社群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是做社群的充分条件”,如果开发商不在前期介入去做社群,去构建一个和业主的共同的新的身份认同,比如良渚文化村的共建者这一个身份认同,那业主会基于自己是业主的身份认同形成只属于业主的社群。你看现在各种维权项目上业主自己建公众号,自己拉群,自己讨论自己利益相关的内容,而把开发商排除在外的比比皆是。
在我的社群认知体系里,社群是战略,是方向,是用户运营思维的转变,它不仅仅是体现为以用户为中心,更要重新构建一种企业和用户共有的身份认同,比如麓湖的麓客战略。麓客就是一种身份认同,它不仅仅是业主,它尝试构筑一个基于理念的共同体。同样的,龙湖的龙民,绿城的绿粉,万科的万客&万友体系,华润、星河、保利......都是在尝试构建一种在社区社群和城市社群之上的品牌社群。
所以,无论是营销前置内卷的好产品、客关物业所提供的好服务,还是社团连接所连接的好邻居,都是围绕着如何让用户产生身份认同,增强身份认同这个目标而进行的努力。
社群,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当初万科在良渚提出的三好“好产品、好服务、好邻居”。
无论是怎么去定义社群,最终是要在逻辑和实践中去检验,无论是哪种社群认知,核心的是要去做,做了之后,才能有更深的体验,到底哪种认知能更好的解释和解决问题。
归根结底在我看来,所有的主动型社群的方法论,就是这样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