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厦门,一租客在出租房养猫,房东通知7天内清理掉,否则就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子,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03 06:3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出租房里能不能养宠物?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有的房东无所谓,有的房东却是坚决反对。

那要是租客执意要养,房东又极力阻止,双方产生分歧,最后闹上法庭,法官会怎么判?来,咱们一起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回顾

2015年3月,小李从厦门的王女士那里租了一套房子,租期5年,到了2016年12月,两人又签了份补充协议,把租期延长到2029年12月,同时也提高了租金。

一切都很和谐,直到......

2022年3月,王女士去出租房视察,发现院子里养了一群猫,她立马就不乐意了。

第二天就在微信上告知王女士:你不经过我同意就在院子里乱搭建,还养这么多猫,弄得这么脏乱差,7天之内给我把猫都清走,不然我就解除合同收回房子!

但小李就像没看见这消息一样,该养猫还养猫,王女士一怒之下,把小李告上了法院,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让小李搬走。

法律分析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虽然案件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但持续到了民法典施行之后,所以本案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王女士和小李签的两份租赁合同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上是有效的,双方都需要按合同履行。

王女士主张小李擅自在院子里养猫改变了房屋用途,是根本违约行为,所以要解除合同,但法院调查发现:

小李只是在院子里养猫,不是在房子里养,从现场照片看,院子里还挺整洁的,没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也没影响到房子正常居住,且王女士当初出租房子的时候,也没在合同里特别禁止养猫。

所以,王女士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法院依法予以驳回,王女士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案件启示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一般来说,承租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的房子。

合同约定应当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合同里对使用方法没做特别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做补充约定。

要是实在谈不拢,为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得根据合同目的或交易习惯的性质来定。

换句话说,租房协议里一般不会写得特别详细,禁止干这干那的,只要租客使用房屋的方式,没有违反事先的约定,又符合房屋的性质,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那就不能算违约,房东不能随随便便就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当然了,签订租房合同时,房东要尽可能详细约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以减少日后纠纷。

租客在承租期间要爱护房屋,按约定或房屋性质合理使用,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和租客都要冷静对待,互相体谅,尽量协商解决。

问题来了,如果没有事先约定,租客在出租房养宠物,算不算违约呢?房客和租客对宠物怎样达成一致比较好呢?咱们一起探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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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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