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
(一)农发行发展历程
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推动银行商业化改革,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就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1994年农发行正式设立,重点以解决“打白条”问题作为信贷管理的首要任务,集中做好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兼顾支持扶贫贷款等业务发展。截至1997年末,农发行粮棉油购销储贷款余额为6866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0%。
1998年1月,农发行总行机关从临时办公地点迁入位于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的办公楼,正式成为北京金融核心区的主要成员之一。同年3月,国务院对农发行业务范围进行调整,使农发行能够集中精力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之后的6年多时间里,农发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全面加强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到2004年7月,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粮棉油收购“打白条”问题。
2004年7月,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对农发行改革发展提出要求。农发行牢牢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先后开办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县域城镇建设等新业务。
2007年获批开办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以来,累放贷款1.7万亿元,支持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民集中住房、农村路网等项目近万个。支农范围不断拓宽,产品服务不断完善,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农发行聚焦脱贫攻坚、国家粮食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等“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累计投入支农资金9.6万亿元,贷款年均增长12.27%。
“十四五”时期,农发行确立“六个坚持”总体战略和“四个全力”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21~2025年发展规划纲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全力支持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六大领域”,着力打造粮食银行、农地银行、水利银行、绿色银行“四个银行”特色品牌形象。
(二)农发行职能定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 年,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依托国家信用支持,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加大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营宗旨是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建设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业务清晰、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二、农发行业务重点、案例与贷款投向
农发行支持的领域主要包括:
1、重要农产品的收购、储备、调控和调销贷款
办理粮食、棉花、油料、食糖、猪肉、化肥等重要农产品收购、储备、调控和调销贷款,
2农村基础设施及县域城镇建设、土地收储类贷款
办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水利建设、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办理棚户区改造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办理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办理县域城镇建设贷款,
3、农业开发与企业贷款
办理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资料和农业科技贷款,特色产业发展及专项扶贫贷款,办理农业小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4、其他业务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信贷业务;吸收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以外的县域公众存款,吸收财政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办理结算、结售汇和代客外汇买卖业务,按规定设立财政支农资金专户并代理拨付有关财政支农资金,买卖、代理买卖和承销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存放,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资产证券化,企业财务顾问服务,经批准后可与租赁公司、涉农担保公司和涉农股权投资公司合作等方式开展涉农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从以上汇总分析来看,农发行始终以服务粮食安全为基本使命,重点围绕粮油棉贷款,树立“粮食银行”品牌,推动粮食收购、粮食仓储、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其次,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建设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农地贷款、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交通、流通体系、水利、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从农发行贷款投向数据来看,粮棉油贷款一直以来占比较高,属于农发行贷款重点支持领域,常年贷款占比在30%左右。其次,绿色贷款近年来占比逐年提高,由2021年的17.13%,提升到2023年的28.50%,成为农发行排名第二贷款投向领域;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水利贷款金额占比有所下降,由2021年的20.89%,下降到2023年的7.72%;农地贷款占比保持稳定,2021年占比12.46%,2023年占比10.87%。其他领域贷款主要为乡村产业发展、扶贫贷款、农业科技贷款、棚户区改造、交通路网建设等领域,其中产业类帮扶贷款占比较高。
1、粮棉油贷款
粮棉油贷款主要为支持企业收购粮油、棉花,稳价保供,保障政策性收储资金供应。
2、农地贷款
农地贷款是把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和重中之重,大力支持黑土地保护、盐碱地综合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发行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地银行”品牌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5)》《关于坚决落实“藏粮于地”战略 全力推动农地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引领“农地银行”品牌发展迈入新阶段。
3、水利贷款
农发行对标《“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等国家和地方水利发展规划,围绕水资源配置、防洪排水、城乡供水、农田水利、水生态保护治理、水能开发利用、智慧水利等七大重点领域,聚焦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全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4、绿色贷款
从农发行年度报告来看,2023 年以来,农发行聚焦长江黄河等重要江河湖库污染防治、农业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等,
5、其他贷款
其他领域的贷款主要为产业类帮扶贷款、农村路网建设贷款,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其中,以2023年为例,产业类帮扶贷款2640.9亿元,农村路网建设贷款1246亿元、农村人居环境贷款1547亿元。
三、农发行主要信贷政策要求
(一)中央储备粮油贷款业务
1、中央储备粮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中央储备粮收储计划的资金需要。
2、粮食最低收购价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资金需要。
3、国家临储粮食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国家粮食临时收储政策的资金需要。
4、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按照轮换计划轮换中央储备粮和为轮换准备粮源的资金需要,以及经总行批准的专门用途资金需要。
(二)地方储备粮油贷款业务
1、贷款用途:
地方储备粮油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地方储备粮油购销调存任务的资金需要。
地方调控粮油贷款用于解决地方政府委托承担地方调控粮油购销调存任务的资金需要。
2、贷款对象:
(1)地方储备粮油贷款对象是指接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承担地方储备粮油购销调存任务的粮食企业。
(2)地方调控粮油贷款对象是指接受地方政府委托承担地方调控粮油购销调存任务的粮食企业。
3、贷款期限:
地方储备粮油贷款和地方调控粮油贷款期限按计划规定的期限确定,一般为一年。
4、贷款方式:
地方储备粮油贷款和地方调控粮油贷款采取信用贷款方式
(三)国家储备棉贷款
1. 贷款对象
承担中央棉花储备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按照国家政策承担政府政策性收储任务的单位(部门)委托的企业。
2. 贷款用途
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国家储备调控等政策性收储任务的资金需求。
3. 产品特点
储备棉贷款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棉花调控政策,致力于解决借款人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棉花储备和调控等政策性收储任务的资金需要,确保粮棉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储备调控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农村路网建设贷款
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农村路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改造、维护、运营、资资产购置等资金需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改造及维护,重点支持“四好农村路”、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
2、具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特征的国道和省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改造及维护。
3、县域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及维护。
4、水路,包括具有支农成效的航道、通航设施、客运专用港口和码头等水运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改造、整治和维护。
5、其他路网设施建设,包括县域桥梁、隧道、四级以下道路、运输场站、集疏运设施以及道路附属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农村路网应急工程,农村路网安全提升工程,农村路网灾害防治工程等
(五)现代农业园区贷款
1. 贷款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2. 贷款用途
贷款重点用于支持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密切相关的涉农园区建设与运营。主要包括:
(1)支持农业农村园区建设及运营。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等各类农业农村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2)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用于村级工业园、以园区为载体的一二三产业要素融合发展以及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园区(基地)建设及运营。
(3)支持其他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园区建设及运营。
3. 产品特点
现代农业园区贷款是农发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三区三园一体”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所推出的专业化信贷产品,对打造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动机、助推器、动力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棚户区改造贷款
贷款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安置住房筹集、货币补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包括:
1、安置住房建设,包括:安置住房新建和棚户区住房改建、扩建、修缮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2、安置住房统筹购买,包括:购房合同或团体购房意向性协议价款、各类税费、其他相关费用等。
3、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费用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
4、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城中村改造等农发行贷款支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5、对于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零星分布、与住宅区穿插交织、难以分割的底商等非住宅类建筑,其拆迁补偿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和拟拆迁建筑面积占拟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不超过20%的,可纳入贷款支持范围。
(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贷款
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村区域(包括乡和非县城的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运营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具体贷款用途领域包括:
1、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气、热、信息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生活、出行条件的品质提升。包括农村给排水设施、电网及供用电设施、乡村道路及村组和入户道路、公共交通设施、消防设施、供气采暖设施、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安保设施、广播电视信息基础设施、数字乡村建设等。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农村人居卫生条件改善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中心,实施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水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乡村绿化美化,以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农耕文化遗产和历史文物保护等乡村风貌保护。
3、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以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保障为导向,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包括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土地性质基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服务对象原则上应为农村户籍居民)、农村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和内部布局改造、房屋抗震安全等级提升、人畜分居分离、农房节能性能提升等农村住房改造。
4、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软实力和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农村教育培训设施、科技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基本养老和普惠养老设施、便民商业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数字化等。
5、农村能源建设。以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消纳存储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包括农村地区水力、风力、光伏、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6、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土地综合整治。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重点,全面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增效。包括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闲置土地绿色利用、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
7、其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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