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政策
1、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首次在文件中正式提出EOD模式,即“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在不同领域打造标杆示范项目。”
2、《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对EOD模式进行了定义: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3、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以下简称“《入库指南》”),提出推进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建设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明确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列为支持对象。同时,对入库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方式等进行规范,EOD从试点阶段进入了常态化入库阶段。很多州市、县区都在积极策划、申报EOD项目,呈现了激烈的竞争入库态势。结合《入库指南》及实操EOD项目经验,笔者认为与试点阶段申报要求相比,采用EOD模式实施项目从项目策划、方案编制、入库评审到成功入库已经进入了程序严格规范、要求难度极高的时期。
4、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3〕22号),此文件既是对2020年以来EOD模式的政策及实践的总结与升华,更是对未来EOD的推广具有实操性指导意义。环办科财〔2023〕22号文包括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简称《实施导则》)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二、谋划要点
根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定义,EOD模式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一)生态环境治理必要性
EOD项目的谋划首要的是要识别具备做EOD项目的条件。根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EOD项目首先是环境整治确有必要性,要精确识别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现状调查与成因分析。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成因分析结果,选择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工作基础好、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内容。
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生态环境治理要对环境问题即成因进行定量分析,精准识别出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其中生态环境问题确实突出,生态环境整治效益显著的才适合做EOD项目,这里的生态环境整治效益既包括生态效益又包括经济效益,其中经济效益主要还是体现为带动的关联产业较大,经济效益较好。
其次,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包括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湖库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源涵养区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近岸海域环境整治、无主或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土壤污染修复及矿山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修复、噪声和振动污染治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等。
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EOD项目类型主要是以水治理、无主或者责任主体灭失的土壤污染或矿山污染防治为主,附带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内容。
(二)关联产业融合
根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关联产业是在分析生态环境治理对优势产业的价值提升作用,将价值提升空间较大的优势产业确定为关联产业。也就是说,关联产业一定是在生态治理下,通过生态治理能够提升产业价值(即产业效益),其中将产业效益提升较大的产业确定为关联产业。关联产业包括以下情形:
(1)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经济作物种植、生态旅游、医疗康养、休闲娱乐、文化创意等生态环境依赖型产业;
(2)数字经济、洁净医药、精密仪器等生态环境敏感型产业;
(3)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等人才聚集型产业;
(4)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发展光伏、种植养殖与加工等复合型产业;
(5)其他与生态环境治理关联性强、市场前景好的产业
其中,产业应相对聚焦,布局相对集中,生态治理与关联产业形成的产业链关系清晰。如,通过生态环境治理发展出的生态旅游产业、生态农业等业态。
第一批和第二批合计94个EOD试点项目主要涉及的关联产业包括: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新能源、高端制造、数字经济、产业园区。
(三)增值反哺性
增值反哺性要求EOD项目通过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开发价值,通过关联产业价值提升的增量反哺生态环境治理。通常来说,单纯的生态治理基本上为公益性投资,难以实现经济回报。EOD 项目区别于生态治理项目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以生态治理赋能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反哺生态治理投资。因此,这就需要做好项目遴选和测算,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
(四)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
EOD项目的实施主体只有一个,项目只能作为一个整体项目由实施主体一体化实施。EOD项目的实施主体一般为EOD项目公司,但项目实施主体不得仅为工程建设单位、财务投资人等。一体化实施也就要求,EOD 项目中所有子项目的资产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均在实施主体。EO项目中各子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一定要清晰界定。
(五)项目体量适中
EOD项目体量大小的确定一般要根据生态问题涉及到的治理内容的广度以及关联到的关联产业的范围来确定。要将关联性不强的内容不得纳入项目范围,避免项目分散、随意捆绑、贪大求全。重点谋划边界清晰、融合度佳、布局集中、基础好、“小而美”的项目。
(六)市场化
EOD项目的入库不代表项目的最终落地,项目能否实现资金自平衡才是EOD项目落地的关键。目前,EOD项目的实施流程为五步,项目谋划是第一步,主要是识别项目生态环境问题和关联产业,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重点是融资平衡与入库,第三步是确定实施主体,第四步是融资与建设,第五步是评估监督。因此,在项目入库只是代表方案设计完成,能否真正实现项目实施,核心还是融资对接与投资建设。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目前EOD项目的入库立项是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金融支持一般为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银行是否放贷由银行独立审贷,银行审贷的逻辑肯定是要考虑项目资金平衡的可落地性,要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
三、负面清单
序号 | 负面清单内容 |
1 | 试点申报与实施主体非政府或园区管委会。 |
2 | 依托项目承担单位为多个市场主体,未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 |
3 | 依托项目未完成可研批复、备案等立项工作 |
4 | 依托项目仅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或产业开发项目,或单一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5 | 依托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即:企业责任范围内的矿山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三同时”环保设施等非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内容不纳入; |
6 | 未实现关联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未减少政府资金投入。 |
7 | 成本收益测算超出依托项目范围,泛化项目收益,将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政府财政纳入项目收益。 |
8 | 运营期间涉及政府付费。 |
9 | 环境影响和风险较大的项目及产业园区建设。 |
10 | 仅以调水、水资源利用为目的水系连通, 或仅为河道清淤、防洪堤坝、边坡维护、滑坡治理、景观绿化等, 而无实质性生态环境治理内容的不纳入; |
11 | 片区综合开发、污染场地修复+原位开发项目等实施规模 — 6 — 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政策风险大的暂不纳入; |
12 |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不纳入;生态环 境监测监管等能力建设、楼堂馆所,以及调查评估等工作任务不纳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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