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持领域、负面清单、申报流程及可研编制要求

2024-08-28 12:02   河南  

一、什么是以工代赈项目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主管部门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管理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组织实施以工代赈。

三、资金支持

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7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5号令)等有关规定管理。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四、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区域与支持范围

(一)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区域

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斜。对其他有关地区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安排。

(二)以工代赈项目支持领域

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建设。

公益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

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等。

(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领域

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包括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用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建设。

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包括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

五、以工代赈项目负面清单

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在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过程中,应重点用于发放参与项目建设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一)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偿还债务和垫资;

(五)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

(六)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七)其他与以工代赈项目无关的支出事项。

六、以工代赈项目申报流程

第一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审核下级发改部门上报的年度以工代赈计划,上报国家发改委;

第二步,国家发改委编制下达国家以工代赈计划,以切块或打捆方式下达分省规模;

第三步,省级发改部门将本省年度以工代赈计划分解下达到项目。

在项目申报上,流程如下:

首先,县级发改部门要会同行业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履行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环评和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等前期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

其次,项目审查,发改部门严格审查储备申报项目的前期要件和项目用工需求、劳务报酬测算可行情况、资金投向范围合规情况等,。

最后,项目入库。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要及时将以工代赈储备项目录入对应项目库,并逐级提交审核。其中: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应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省级财政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储备项目应先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获得资金支持后还需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乡村振兴系统。

七、以工代赈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要求

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要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内容。以工代赈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中,除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要求的要素外,应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的要求区分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在项目必要性分析中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吸纳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效果的论证;应在施工方式中明确“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并明确项目拟采取的赈济模式;应专门设置“项目用工需求和劳务报酬测算”一章,科学论证工程建设的务工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等,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并在项目概算(预算)表中对每项具体工程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及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予以单列。同一项目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实施的,须在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中明确说明,并区分不同资金的具体支持内容,避免交叉重复,不得利用中央或省级补助资金承担明确由地方履行的支出责任或者承担的配套资金

王俊峰
投融新知主笔人
专业擅长项目库库谋划,包括专项债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资产盘活项目、城市更新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从业八年,承担过300余个政企投融资项目谋划、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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