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皖新闻,当代生活报 |
01事件主要信息一览
序号 | 信息类别 | 详细信息 |
---|---|---|
1 | 日期 | 11月5日 |
2 | 事件描述 | 一位网民称自己的店内广告被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撤掉 |
3 | 视频内容 | 网民拍摄的视频显示,在一家服饰店门口,网民指责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撤掉他贴在店内的广告 |
4 | 广告内容 | 两张纸,一张红色写有“门面到期,所有商品亏本处理”,一张白色写有“门面转让”和电话号码 |
5 | 广告位置 | 一张贴在店内高处,一张贴在置物架上 |
6 | 城管人员态度 | 视频中,城管人员表示“都是工作”、“好好跟你讲,你不要拍照” |
7 | 网民反应 | 网民表示已将广告撤下,城管未对他进行处罚,决定不与城管继续争执 |
8 | 网民所在地 | 贵州威宁县 |
9 | 相关部门回应 | 城管局:知道了,无后续;威宁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表示已关注到视频,正在核实情况 |
10 | 社交媒体 | 大皖新闻 |
02若干疑问难圆!
一问:行政执法人员受过培训没有?
视频之中看得到4-5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如果受过行政执法的培训,难道就没有哪怕1名行政执法人员对店内"广告"归不归城管局管有疑义么?
哪位专家或者领导或者老师给他们培训的?这些老师们教的这几名行政执法人员店内的这种"广告"归城管管,按市容市貌加以管理?
大白们的画外音:行政执法人员确实应该受过培训,以了解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对于店内广告是否归城管局管,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如果行政执法人员对这一点有疑问,他们应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或咨询上级部门。
二问:为什么城管的执法人员不让拍照?
心里有愧么?还是威宁城管有什么规范性文件不让执法相对人拍照?
大白们的画外音:城管执法人员不让拍照可能有多种原因,如保护个人隐私、维护执法秩序等。但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规范性文件支持这种做法,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引发争议。如果执法人员担心被误解或指责,他们应该采取更加透明和开放的执法方式,以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问:"威宁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个什么组织?
是本身就有法定行政执法权?
还是受城管局还是哪个局委托进行行政执法?(大白们在网上没搜到委托行政处罚的相关文书,这个大队作为此起事件的行政执法主体涉嫌违反行政处罚法)
大白们的画外音:“威宁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威宁县住建局下属的执法机构,负责执行与住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问:类似这样的"广告"是需要到城管审批么?
这种如果确定为广告,是不是需要到城管按国家条例和省的条例进行审批?
但是,条例强调的是户外,城管的行政执法人员跑到室内做类似的要求有什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么?
大白们的画外音:对于店内广告是否需要到城管审批,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一般来说,户外广告需要经过审批,但店内广告可能不受此限制。如果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撤掉店内广告,他们应该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规范性文件来支持他们的决定。
五问:行政执法有没有边界?
这样的"广告"城管都管,最为影响店内市容市貌的,大白们相信只能是装潢,材料风格样式,是不是城管都要管?店内设施样式颜色是不是要管?店员着装是不是也要管......
行政执法要这么执下去!把法律都当成耳旁风,X局,你还有啥不敢干的?
不过我们还是信不会这些执法人员不会管到进店的市民穿什么衣服上,也不会管到户外街道上市民穿什么衣服了
大白们的画外音:行政执法当然有边界。行政执法的边界应该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城管执法人员过度干预商家的经营活动或侵犯商家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或不当执法。
城管局?还是那个大队的主管机关-威宁县住建局?
【评书---城市管理风云之啥都敢干篇】
各位听众,今儿个咱们聊一则新鲜事儿,发生在贵州威宁县,那可是热闹非凡。话说11月5日这天,有位网民大哥,开了家服饰店,店里头贴了两张广告,一张红的,写着“门面到期,所有商品亏本处理”,另一张白的,写着“门面转让”加电话号码。您猜怎么着?这广告啊,被城管执法人员给盯上了,要求撤掉!
这事儿啊,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网民大哥心里头那个憋屈啊,于是拿起手机,咔嚓咔嚓,把这一幕给拍了下来。
视频里头,城管人员四五个,围着网民大哥,那态度嘛,用他们的话说,“都是工作”,“好好跟你讲,你不要拍照”。嘿,这网民大哥也是识趣,广告一撤,事儿就算完了,没跟城管继续较劲。
这事儿啊,让我想起了那句古话,“民不与官斗”,网民大哥这是明智之举,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啊,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咱得问几个为什么。
一问:这些行政执法人员,到底受过培训没?店内广告归不归城管管,他们心里头就没点数吗?难道培训他们的老师,就这么教的?这真是“盲人摸象,各执一词”。
二问:城管为啥不让拍照?心里头有鬼?还是说有啥规定,不让执法对象拍照?这事儿啊,真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让人捉摸不透。
三问:“威宁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这是个啥组织?有法定执法权吗?还是受哪个局委托的?网上搜不到委托文书,这事儿啊,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四问:这样的广告,需要到城管审批吗?条例上说的是户外广告,店内广告也归他们管?这真是“管得宽,管得细,连店内广告都不放过”。
五问:行政执法有没有边界?这样的广告都管,那店内装潢、设施样式、店员着装,是不是都得管?这事儿啊,真是“管得太多,手伸得太长”。
不过话说回来,“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了是服务群众,用得不好了那就是伤害群众。
最后啊,咱还得问一句,究竟是哪个局在执法?是城管局?还是那个大队的主管机关威宁县住建局?这事儿啊,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得等个明白人来给咱说道说道。
各位听众,今儿个的事儿就聊到这儿。这事儿啊,咱们得持续关注,看看最后到底是个啥结果。咱们下回分解,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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