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领导,尽管你也可能不是执法领导,但你这玻璃心可真没必要!

教育   2024-11-20 11:09   上海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大白们的文章生产经营单位究竟含不含自然人?咱们看高院的!后台看看这位一们爷的留言,当然,大白们猜测这位爷大概率可能是执法领导,执法领导"草木茂盛"是这么说的


头像:

呢称:草木茂盛

地区:山东 烟台


1.该法适用于单位不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是法条文义解释和常识统一

2.为避免个人规避该法管理 扩大解释到自然人也有其逻辑

3.高院这么判不耽误地方法院任性

4.“大白们都这么说”显得优越感太强了 你们专业水平怎么样放一边 我这种法盲读者觉得受到了冒犯


大白们还是随便回复一下

可能是执法领导的"草木茂盛",你好,以下几点供参考,供批判

1.您是以"常识"来统一思路的

2."安法适用于单位",即属于您的常识判断,也属于偷换概念,因为单位概念很大;但不能为了把自然摘出来把生产经营单位扩大成---单位


3."法条文义解释",继续您的常识,法定的只有"法律解释",并且目前安全生产法没这出这个东东


3.扩大解释到自然人,也是您的常识,15号令是部门规章,有法律效力,不存在扩大,更不是解释


4."地方法院任性"那更是您的常识判断,山东高院的结论明显有错误,而且文中山东高院是维持一二审法院的结论,哪来的任性;您不能脱离中的案例来评论文章

5.“大白们都这么说”明显是你扣的帽子,大白们文章中真没这么说,文章之中4处大白们,真没显现我们有什么优越感;

6.大白们没什么专业水平,只是行使宪法和条例的公民权利而已;

7."冒犯"的感觉纯属是您自己玻璃心,建议你看看这篇文章执法领导,理解您为什么总习惯于定性别人是错的,这是一种心理效应!您得治...


8.唯一"法盲"您的判断可能是对的,从以上观点来看,这个称号您当之无愧


来一个例子吧,在法律法规规章之中,应当=必须?

常识的结论:这个公式错了,绝对不等于

那么,建议
可能是执法领导的"草木茂盛",学学《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2009]62号)和《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2011]5号)看一下您的常识是什么样的常识,文件里说的:应当=必须!所以:用常识来思考法律法规规章是不是您自己说的"法盲"呢?



【评书---自然人之是否?】


各位听众,今儿咱们不聊那三国英雄,也不谈水浒好汉,咱们来聊聊一位来自山东烟台的“草木茂盛”这位爷,跟大白们的一番辩论。这位爷,据大白们说啊,可能是位执法领导,那咱们就看看,这位领导跟大白们,在“生产经营单位究竟含不含自然人”这个问题上,是怎么个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的。


话说这“草木茂盛”爷,一开口就是“该法适用于单位不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是法条文义解释和常识统一”。嘿,这话听着挺有分量,但大白们可不买账。大白们说啊,“您这是以常识来统一思路,可别忘了,法律这事儿,可不是常识能说了算的。”这就像那古时候的“以己度人”,自己觉得对,可不一定就是法律上的对。


接着,“草木茂盛”爷又说,“为避免个人规避该法管理,扩大解释到自然人也有其逻辑。”大白们一听,乐了,“您这是要把法律当橡皮泥啊?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法律解释那是得有法律依据的,可不是您说了算。”这就像那“画蛇添足”,多此一举,还可能惹出麻烦来。


然后,“草木茂盛”爷还提到了地方法院,说“高院这么判不耽误地方法院任性”。大白们一听,这话可不对了,“您这可是冤枉地方法院了,人家那是依法办事,哪有任性之说?”这就像那“冤枉好人”,可是要遭天谴的。


最后,“草木茂盛”爷还说了句,“大白们都这么说,显得优越感太强了。”大白们一听,这可冤枉大了,“我们啥时候这么说了?我们只是就事论事,哪有啥优越感啊?”这就像那“被冤枉的窦娥”,心里有苦说不出啊。


说到这儿,咱们得插一句,这大白们啊,虽然自称没啥专业水平,但人家可是行使宪法和条例的公民权利,那可是有理有据的。就像那“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大白们可是有理的一方。


至于那位“草木茂盛”爷嘛,大白们也给了他点建议,学学《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和《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看看自己的常识在法律面前能不能行得通。这就像那“磨刀不误砍柴工”,学好了法律,才能更好地执法嘛。


各位听众,今儿咱们这评书就说到这儿。这“草木茂盛”爷和大白们的辩论啊,真是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不过啊,咱们还是得记住,法律这事儿,可不是凭常识就能说了算的,得依法办事,才是正道。好了,咱们下回书再见!


各位听众,咱们下回书再见的时候,再聊聊别的有趣的事儿。记住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别拿常识当法律,也别拿法律当儿戏。咱们下回书,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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