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们前几天的文章几位朋友,喝多了吧?交警都能配备武器了?引发若干朋友们的留言,其中有的一看就是执法领导的,不过大白们不确定下面的留言是不是执法领导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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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值即正义的时代我代表邪恶 | 你这该怎么说呢,交警也是公安民警的一个分支,有持枪证就能在工作时带枪执勤,所以交警为什么执勤时不能带枪执勤呢? |
关心你的关切(作者) | 建议我看看最初的文章里的地区,那个地方似乎交警不让持枪的,这个是核心 |
颜值即正义的时代我代表邪恶 | 不管哪个地区,在内陆能禁止公安民警带枪执勤的只有直属领导,领导说不能带,有持枪证的都不带,领导说要带,不管是哪个警种,只要有持枪证,乖乖的去武备库领 |
厉害了,“颜值即正义的时代我代表邪恶”明显是领导决胜论,但听起来似乎是所有省交警都可以持枪上岗,也就是说不论警察是哪个警种,当然需要有前提这个警察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
大白们还是按老习惯来,一言不合就上证据:
条 | 具体内容 | |
---|---|---|
第七条 | 人民警察在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佩带枪支: | |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 ||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 ||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 ||
(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 ||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 ||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 ||
(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八条 |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后方可佩带枪支: | |
(一)进入北京市区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
(二)执行警卫任务需要乘坐民航飞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
(三)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佩带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 ||
(四)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
很明确,交警持有武器的话需要省以上公安机关规定,而截止目前,全网搜索得到的结果仅有这么几个省:四川、广西、新疆、西藏、云南(实际情况尚不清楚,相信有可能会多于这5省);如果X省没这个规定,那是违规,涉嫌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管理规范》(公通字〔2015〕2号)第七条以及第八条之规定
但支持你的说法,因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的话就严重了,这个是涉嫌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七条第二款
“颜值即正义的时代我代表邪恶”这位朋友,不论你是不是执法的领导,咱不能和今天文章合集里某些留言的执法领导那样犟,交警持枪在局部省确实可以,但大多数省是不可以的!
不过大白们喝多了文章之中的结论过于笼统---民警配备武器是根据其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来决定的,并非所有民警都会配备武器。在执行任务时,民警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使用武器。
【评书---交警持枪,不是传说】
各位看官,今儿个咱们不聊那飞檐走壁的侠客,也不谈那深宫大院里的恩怨情仇,咱来聊聊这尘世间的热点话题——交警持枪上岗的事儿。您别说,这事儿一出,那可是炸了锅了,网上是议论纷纷,大白们也是忙得不可开交,翻条文、找证据,就为给大伙儿一个明白。
话说这日,网上一篇文章犹如石子投湖,激起层层涟漪。文章里头,几位朋友酒过三巡,话题一转,就扯到了交警持枪这事儿上。嘿,您还别说,这话题一出,那可是引来了八方留言,其中不乏执法界的领导,当然了,也有咱们这“颜值即正义的时代我代表邪恶”这样的网络朋友。
这“颜值即正义”的朋友啊,一开口就是金句:“交警也是公安民警的一个分支,有持枪证就能在工作时带枪执勤,咋就不能带枪执勤呢?”这话一出,那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咱们大白们可是讲究证据的,于是乎,翻出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管理规范》的第七条、第八条,那是字字珠玑,句句在理。
您瞧这第七条,说得明白,人民警察在执行特定任务时,应当佩带枪支。可您再瞅瞅第八条,那规定可就细了,得经特别批准才能佩带。这不,大白们一番搜索,发现全国也就那么几个省,四川、广西、新疆、西藏、云南,这几位老兄的交警能持枪上岗,其他地方的,那可就是违规了,得按规矩来。
这时候啊,“颜值即正义”的朋友又发话了:“不管哪个地区,在内陆能禁止公安民警带枪执勤的只有直属领导。”这话听着是霸气侧漏,但大白们可得提醒您,规矩可不能乱来。这个东西可是严控,因为太容易让人失去生命!
说到这里啊,大白们也得插一嘴,咱们这社会啊,讲究的是法治,啥事儿都得按规矩来。您要是想持枪上岗,那得先问问自己,有没有那持枪证,有没有那规定。别到时候,枪没打好,先把自己的饭碗给砸了。
这就好比那“关公耍大刀——拿手好戏”,您得有那本事,有那规矩,才能玩得转。不然啊,那就是“班门弄斧——自不量力”了。
再说了,这年头,啥都得讲个“合规”,不然您就是“吃瓜群众”里的“另类”,到时候,可别怪大白们没提醒您哦!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咱们这社会啊,就得按规矩来,才能和谐美满。您说是吧?
好了,今儿个这话题咱就聊到这儿。大白们也得去忙了,还得给大伙儿找更多的热点话题呢。各位看官,咱们下回再见!记得啊,规矩不能乱,法治社会,咱得做个明白人!
备注:评书纯属艺术加工而成,切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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