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依法执教 以法育人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教师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文摘   2024-11-25 10:06   吉林  




依 法 执 教

以 法 育 人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

开展教师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为进一步强化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提升教师依法从教的能力,保护自身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2024年11月22日下午,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邀请吉林市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法制教研员、特殊教育教研员、高级讲师、吉林巡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王少滨,到校为全体教师开展了主题为“依法执教 ——教师工作法律风险防范”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此次讲座旨在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明确教师职责与权利,确保教育工作的合法合规。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邀请吉林市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吉林巡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王少滨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法治教育讲座由综合处主任吕文义主持

校领导参加讲座活动


明法以导 


讲座伊始,王律师从法律的专业视角,全面而深入地剖析了当前教师权益的现状,详尽阐述了维护教师权益所依托的法律依据。同时,王律师结合教育领域常见的法律问题,列举了紧密贴合教育实际具有典型意义的教师权益维护成功案例,从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到学生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从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到教师自身权益的维护,进行了深刻的解析。

这些案例不仅生动展示了法律条文如何在具体情境中得以应用,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更以其鲜明的警示与教育意义,使在场的教师深刻认识到教师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和维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性,为教师执教权益提供了法律基础,为教育领域提供了基本的法律遵循。

王律师的讲座为教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指明了方向

法治教育讲座中老师们聚精会神聆听


知法懂责

  

讲座中,王律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和北师大师生代表座谈时号召要做“四个引路人”“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的内涵进行了阐释,重温了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并就如何用“中国特色教育家精神”培育“四有”好老师,当育人大先生给出了教育引领。随后,解读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王律师的引领指导,无疑用教育家精神照亮了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之路,也更明确了“对标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四个相统一”的教育使命,进一步规范了职业行为,明确了师德底线。

讲座尾声,王律师详细阐述了学校、教师、家长以及校方责任险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中的法定角色与责任分配,强调了各方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把握权责边界。

法治教育讲座强化了教师法律意识,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

讲座简洁生动实用,增强了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此次活动是学校开展普法讲座的一个延续,是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又一体现。普法宣传,直接而有力地敲响了教师心中的法律警钟,让老师深刻认识到“依法执教,以法育人”的重要性。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将继续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法制教育培训机制,为教师提供持续学习的平台,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职业素养,共同营造有温度、有法度的文明校园,为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ND


撰稿 / 安全处

图片 / 何   霄

制作 / 吴   琼

初审 / 程   飞

复审 / 王   红

终审 / 马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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