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作者书画作品并提供本号分享
近日路过敝市某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一团沉重的黑影劈面而来,似铁锤如刀斧,刹那间闯入心胸,让我顿时感到粗重的梗塞——是当街大楼的外墙上一个个巨大的“拆”字,向社会宣示这些房子的命运!
在那一刻,我脑海顿时出现文革时“打倒某某”的标语上面的大XX。
这个黑漆漆的“拆”,伴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而愈发凶狠,早已看得麻木,没想到消停多年之后,竟在瞬那间满盘复活,在闹市中张牙舞爪,不禁让人骇然。住在“拆”字里面的人,谁还能起居如常而不会惴惴不安。
不说这些房子该不该拆,何时动手,只要谈妥条件、落实补偿,想啥时拆就啥时拆好了,何必浪费笔墨。而“拆”字当头,把目标住户团团围住,无非是要把“拆”当作攻城掠地的尖兵,以示既成现实!
“拆”,不外是起告知作用,但这种“告知”,如果出于政府部门,法定的方式是使用规范的行政文书,如同法院的一纸公告,贴在房门上就行;至于开发商们,补偿未落实、住户未迁走之前,房子还是人家的,要求拆迁哪种方式不行,有何权利如此凶神恶煞、威迫恶吓?至少也会造成环境和住房的污染。
清拆和被拆,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拆迁的法定程序和手续如果完成,住户自然会搬走,用得着写这个“拆”字;若程序和手续没有办完,这个“拆”字无非就是宣示强权、施加压力,造成“大局已定”的事实!然而,这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做法,只会添加住户的抵触情绪,深化矛盾。
“拆”字先行,往往侵犯了目标户的权益。商铺被打上“拆”字,即使商家同意拆迁,只要清拆的时间未到,经营活动难免都会大受影响;住房打上“拆”字,住户们难免陡生紧张和不安,这种心理必然影响到生活和工作。
现实中,开发商往往会随着“拆”字,抛出种种“势不可改”的消息,以图先入为主,让拆迁户们惶惶不可终日。污染视觉、糟蹋心灵的“拆”字,已成为开发商的软暴力,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房地产业走到“安居”和“不炒”的今天,这个原始粗暴的“拆”,是不是也该下禁了!
作者简介:贺贝,原名何沛锦,广东省作协会员,《信息时报》副刊编辑(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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