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索引
《历史地理研究》2024年第2期,第7—21页
马孟龙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摘
要
传统观点以为,汉初豫章郡属淮南国,在今赣南。仔细梳理西汉文献所记汉初史事,豫章郡应属吴国,在今皖南。豫章郡因治于故鄣县,又名“故鄣郡”。魏晋时期,讹“故鄣郡”为“鄣郡”。汉初豫章郡先后属楚王韩信、荆王刘贾、吴王刘濞。《史记》所记淮南王英布、长沙王吴芮领有豫章郡乃“虚封”。景帝三年,汉廷将豫章郡一分为二,北部并入江都国;南部与庐江郡合并,改称“庐江豫章郡”。传世汉代封泥“庐江豫守”,即“庐江豫章郡守”,而非以往认为的庐江国豫章郡守。景、武之际,江淮之间另立庐江郡,汉廷更庐江豫章郡为豫章郡。元封二年,武帝从豫章郡中分置丹阳郡,豫章郡从此仅辖赣江流域,遂有《汉书·地理志》之规模。
作者简介
马孟龙,男,1981年生,辽宁沈阳人,博士,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秦汉史、历史地理、出土文献研究。
《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豫章郡自注“高帝置”,地域范围为赣江流域,与今江西省境大致相合。[1]传统观点以为汉高帝初置豫章郡即有《汉志》规模。[2]不过,清人姚鼐、杨守敬指出汉初庐江郡在江南,或在赣江流域。[3]今人周振鹤以上述看法为基础,认为汉初豫章、庐江二郡分列赣江流域南北,豫章郡辖赣南之南昌、新淦、庐陵、南城、赣、南野、雩都七县之地。[4]目前学界对汉初豫章郡辖域的认识,基本信从周氏看法。
笔者最近阅读史料,发现以往对汉初豫章郡辖域的认识存在缺陷,不能与《史记》纪事对应。故重新解读汉初史料,对豫章郡方位及所属王国等问题提出新看法,希望能为长江中下游秦汉政区地理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考方向。
一
汉初豫章郡不在赣南
建元六年(前135),汉武帝欲出兵征讨闽越国,淮南王刘安上书进谏,提到一件旧事:
前时南海王反,陛下先臣使将军间忌将兵击之,以其军降,处之上淦。后复反。[5]
“陛下先臣”即第一代刘氏淮南王刘长。文帝六年(前174),汉臣张苍等人也提及此事:
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6]
又《汉书·五行志》载,“是岁(文帝二年)南越反,攻淮南边,淮南王长破之”[7]。此事显然就是刘安、张苍提到淮南王刘长破南海越国之事。这里的“南越”当脱漏“海”字,而非赵佗之南越国。将三条史料相互对照,不难复原此事经过:文帝二年(前178),南海越人攻淮南国,淮南王刘长派将军间忌击破之,将归降越人安置于庐江郡上淦。不久,上淦越人复反,刘长再次出兵镇压。这里的“上淦”对于理解汉初庐江郡辖域至关重要,周振鹤曾详考其方位:
“余”字是越语发语词,无实意,“余干”就是“干”。……“淦”即“干”,上淦即“干”地(余干)之一部分。……清人沈钦韩以为上淦即上干溪。《汉志》豫章郡:“余干,余水在北,至鄡阳入湖汉。”汉至清余水之名不变,上干溪(即上淦)乃余水上游,余水于汉在余干县,是上淦地在余干县明矣。[8]
清人沈钦韩以为“上淦”或即《太平寰宇记》信州玉山县之“上干溪”。[9]上干溪乃今信江(古称余干水、余汗水、余水)上游支流,故周氏称“淦”即“干”,即余干水,“上淦”在今信江流域。仔细分析,这些论证很有问题。首先,“上干溪”乃宋代水名,将其与汉代水名对应,存在很大风险。又上干溪在今玉山县,汉初不在庐江郡境内。淮南王刘安曰:“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10]元鼎六年(前111),闽越王余善“号将军驺力等为‘吞汉将军’,入白沙、武林、梅岭,杀汉三校尉”[11]。唐宋地志载白沙、武林皆在余干县附近。[12]武帝时期汉朝仅能控制信江下游的余干县,信江中上游乃闽越国势力范围(图1),所以“上淦”不可能与“上干溪”有关。其次,从读音来看,“淦”古音属唇音韵尾的侵部,“干”则是鼻音韵尾的元部,两者上古音距离较远,不可能相通。[13]无论从地理还是读音来看,都无法建立“余干水”与“淦水”的对应关系。
图1 高帝十二年(前195)至文帝六年淮南国、吴国政区示意
资料来源:根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秦·西汉·东汉时期》“西汉·扬州刺史部”(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24—25页)改绘。
把“上淦”对应为“上干”,再对应为“余干”的论证逻辑难以成立。其实,汉代有淦水。应劭注《汉志》豫章郡新淦县“淦水所出,西入湖汉也”,《水经·赣水注》曰“淦水出其(新淦)县下,注于赣水”。[14]“淦水”在今江西省樟树市(汉代新淦县)东南,古今名称未变。[15]把“上淦”与淦水联系起来,不仅时代相同,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音转,宋代以来一直是主流看法。[16]即便沈钦韩也称“上淦”在新淦县,又提出“或今之上干溪欤”的推测。
今淦水所处清江盆地有一座“筑卫城”,是江西省迄今发现规模最大的东周城址,周边分布着国字山、郭峰、牛头山墓葬群,是东周时期赣江中下游一处政治中心。[17]曲英杰认为《汉书》“上淦”为县,或即筑卫城。[18]郑威赞成此说,推测筑卫城是楚国𫒉君的封邑,“秦汉时期的上淦、新淦等邑的得名或也与(𫒉)君封地之名相关联”[19]。“上淦”在今清江盆地,不仅是宋代以来的主流看法,也被当今学者普遍接受。若汉初淦水流域属庐江郡,则其北部的南昌县不可能属豫章郡。又今抚河(古称“盱水”)在汉代新淦、南昌县之间汇入赣江(图1),抚河沿岸的南城县也应隶属庐江郡。排除新淦、南昌、南城三县后,仅剩下的庐陵、赣、南野、雩都四县地域范围有限,地处偏远,汉初是否存在也缺乏足够证据,并不能支撑豫章郡的设置。[20]
汉初赣南无豫章郡,还有一条间接的史料证据。文帝六年废淮南国,在淮南国故地置汉郡。由于汉廷要派遣官员前往治理,而淮南国故地民众要到长安服徭役,这会造成管理上的诸多不便。贾谊《属远》曰:“今汉越两诸侯之中分,而乃以庐江之为奉地,虽秦之远边过此不远矣。”[21]贾谊认为汉廷直辖庐江郡已达到秦国东南疆域的极限,故曰“虽秦之远边过此不远矣”,完全无视豫章郡。显然在贾谊生活的时代,庐江郡之南不存在豫章郡。
汉代常将归降蛮夷就近安置在邻近汉郡。如景帝时期将归附的研种羌置于陇西郡。[22]元狩二年(前121)汉武帝将归降的匈奴浑邪王、休屠王部安置在西北沿边五郡,置五属国。[23]淮南王将归降的南海越人安置在庐江郡,也暗示庐江郡为淮南国沿边之郡,其外围不存在豫章郡。关于南海越国地域范围,以往众说纷纭。[24]若庐江郡南界至赣南,且其东部与闽越国相接,则南海越国应在闽越国以南的今江西、广东、福建三省交界处(图1)。
由“上淦”地望及贾谊《属远》,可知汉初赣南无豫章郡。前人之所以把汉初豫章郡限定在赣江流域,主要受《汉志》影响。然而,西汉一代政区变化极为繁复,郡域也有较大变化。反映汉成帝元延三年(前10)政区建制的《汉志》[25],与汉初政区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庐江郡汉初在江南[26],而《汉志》庐江郡在江北。考虑汉初豫章郡辖域,应首先排除《汉志》带来的“先入为主”思维定式,更多关注汉代文献所见汉初豫章郡地域特征。
二
汉初豫章郡在皖南
梳理《史记》汉初豫章郡的记载,多与江东吴地相关。现将相关史料胪列如下:
(1) (灌婴)渡江,破吴郡长吴下,得吴守,遂定吴、豫章、会稽郡。(《史记·灌婴列传》[27])
(2) 四岁,项羽死,属汉,定豫章、浙江。(《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堂邑侯陈婴条[28])
(3) 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益)〔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
(4) (景帝三年冬)因削吴之豫章郡、会稽郡。
(5) 及削吴会稽、豫章郡书至,则吴王先起兵。(第3—5条出自《史记·吴王濞列传》[29])
史料1记载灌婴破项羽后,渡江定吴郡,随后平定豫章、会稽二郡。史料2之陈婴在项羽死后属汉,平定豫章、浙江。[30]史料1、2将豫章郡与会稽郡(浙江郡)排列在一起,同在江东地域范围。史料3—5则明确提到刘濞之吴国辖豫章郡。若按照旧说汉初豫章郡在赣南,灌婴、陈婴平定江东不可能涉及豫章郡,而吴国更不可能跨越淮南国去管辖豫章郡。旧说与《史记》记述明显不合,值得反思。
基于《史记》,汉初豫章郡应在江东,而《汉志》豫章郡在赣江流域。面对两者的矛盾,前人多以为《史记·吴王濞列传》“豫章郡”为“鄣郡”之讹。[31]但仔细思考,《吴王濞列传》三处“豫章郡”同时错讹,还是令人心怀疑惑。再将其扩展到《灌婴列传》《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是否妥当,也值得商榷。总之,将《史记》五处“豫章郡”全都视为错讹,未免过于草率。
“鄣郡”大约是三国时期才出现的概念(详见后文),用晚出的“鄣郡”去校改《史记》,并不合适。后人之所以把《史记》“豫章郡”改为“鄣郡”,显然认为豫章郡在赣江流域,不可能在吴地。然而正如前面所说,《汉志》豫章郡乃西汉末年政区建制,不能与汉初豫章郡等同。若排除《汉志》带来的“思维定式”,立足于《史记》,应当首先考虑汉初豫章郡在吴地的可能。那么,豫章郡究竟在何处?
《史记·吴王濞列传》“豫章郡铜山”是判断汉初豫章郡地望的重要地理坐标。这座铜山汉初位于吴国豫章郡,西汉中期至东汉位于丹阳郡。唐人张守节注“豫章郡铜山”曰:“铜山,今宣州及润州句容县有,并属章也。”[32]后人受其影响,谈及吴国、丹阳郡铜山,或定于宣城县[33],或定于当涂县[34]。20世纪70年代,魏嵩山综合传世史籍关于江南铜山的记载,称“西汉丹阳铜得名于丹阳郡,既不仅限产于今宣城县,也不仅限产于当涂,而是遍产于该郡所属今苏浙皖交错的茅山、天目及九华山区”[35],主张铜山乃丹阳郡一系列铜山的泛称。
分析汉代史籍,铜山应只在一处。前人无法确指,乃至提出“泛称说”,其实暴露了利用传世文献解决这一问题的局限——皖南、浙西历代铜山记载甚多,何以确认哪一座是汉代豫章郡、丹阳郡铜山?面对这一困局,应摆脱传世文献的束缚,寻找其他解决途径。20世纪80年代,安徽省考古工作者在今皖南繁昌、南陵、铜陵三县交界的顺安河、新桥河、黄浒河上游之工山、凤凰山、狮子山、铜官山发现大量汉代铜矿冶遗址。[36]它们规模巨大,数量众多,产业链完整,发现伊始即有学者思考其与吴国、丹阳郡铜山之间的关系。如杨立新、张国茂等学者提出江南唯有铜陵地区丰富的汉代铜矿开采、冶炼考古遗址可以与吴国、丹阳郡铜山对应。[37]铜陵地区考古调查的深入,又为上述看法提供了新证据。如铜陵地区陆续发现战国晚期蚁鼻钱范、汉初半两钱范[38],可与吴王刘濞“即山铸钱”相对应,进一步验证铜陵古铜矿即吴国铜山。[39]时至今日,铜陵地区古铜矿即汉代吴国、丹阳郡铜山已经成为考古学界共识,堪称20世纪安徽考古事业取得的重要收获。[40]
吴国豫章郡铜山方位的确定,对汉初长江下游政区地理研究意义重大。历史地理学界传统观点以为今青弋江即古庐江,青弋江流域在汉初属淮南国庐江郡。现已知铜陵地区为吴国铜山所在,则皖南地区汉初不属庐江郡,青弋江更不可能是古庐江(图1)。[41]而对于汉初豫章郡研究而言,铜山方位的落实,表明汉初豫章郡位于铜山所在的今皖南地区,是重新思考汉初长江中下游郡级政区分布格局的重要基础。
三
汉初豫章郡、故鄣郡乃一郡之异名
根据学界传统认识,今皖南地区秦至汉初属鄣郡。不过,“鄣郡”的命名仍有疑问。《汉志》丹阳郡自注“故鄣郡”。对此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故“鄣郡”,一种是“故鄣”郡。历代学者大多持第一种理解。而辛德勇通过史料辨析,坚持第二种理解,并指出“故鄣郡”得名于郡治“故鄣县”。[42]笔者赞成辛氏看法,并作一些补充。
“鄣郡”之名不见于《史记》,首见于《汉书》,共三处,两处在《汉志》。除前面提到尚有争议的班固注丹阳郡“故鄣郡”之外,还有一条见于广陵国广陵县自注“江都易王非、广陵厉王胥皆都此,并得鄣郡,而不得吴”[43]。仔细思考,此条注文存在问题。班固注汉初王国属郡,皆在各郡目之下。这条谈及汉初鄣郡、会稽郡归属的文字却在“广陵”县下,与《汉志》体例不合。且注文“(江都国)不得吴”与《汉志》会稽郡自注“景帝四年属江都”矛盾。笔者怀疑,“并得鄣郡,而不得吴”的文字并非出自班固,而出自后世注家,因脱漏注家之名,误窜为班固自注。[44]从三国士人文颖、韦昭皆称“鄣郡”来看[45],江都王刘非、广陵王刘胥并得鄣郡的说法,或出自魏晋注家,并非班固原笔。
若将《汉志》广陵县自注“鄣郡”排除,再排除尚有争议的《汉志》丹阳郡自注“故鄣郡”,则《汉书》“鄣郡”仅有一处,见于《高帝纪》:
(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46]
此条虽然明确提及“鄣郡”,但“故东阳郡、鄣郡、吴郡”的表述颇为费解。查《史记》《汉书》刘邦封置王国记录,从不称以“故某郡”置国,而是列举当时的郡名。此处记载对刘交封地的描述,便不言“以故砀郡、薛郡、郯郡”。况且东阳郡是当时存在的郡名,何以称“故”?所以笔者怀疑,这段记载本作“以东阳郡、故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后人不知“故鄣”为郡名,将《高帝纪》“故鄣”之“故”提前到“东阳郡”之前,以对应“鄣郡”的理解。[47]若上述推论成立,则《汉书》不存在“鄣郡”的说法,《高帝纪》《地理志》皆为“故鄣郡”。成书于东汉的《越绝书》亦作“故鄣郡”[48],也可作为辅证。辛氏结论可以信从。
《汉志》记载丹阳郡前身为故鄣郡。而前面考证,丹阳郡铜山汉初属豫章郡。豫章郡、故鄣郡同在皖南,两者是什么关系?梳理史籍,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史记》从未出现“故鄣郡”,似乎表明汉初无“故鄣郡”。或许存在这样的可能:今皖南地区汉初称豫章郡,后更名故鄣郡,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再次更名为丹阳郡。而实际情况绝非如此。《史记》仅称“高祖曰将军刘贾数有功,以为荆王,王淮东”[49],“立刘贾为荆王,王淮东五十二城”[50],并未言及刘贾受封郡名。班固能详细列出荆王受封之东阳、故鄣、吴三郡,必有可靠之资料来源。考虑到这段记载明确言及受封时间,再加上班固编撰《汉书》大量利用汉初诏书,《高帝纪》荆王、楚王受封之史料来源应该是诏书。诏书出现“故鄣郡”,说明汉初已有“故鄣郡”,与“豫章郡”不存在时代差异。
进一步思考,诏书对荆王、楚王受封郡名的表述值得深思。荆王受封之东阳郡,乃以郡治东阳县得名[51];吴郡,即会稽郡,因郡治吴县得名。楚王受封之砀郡、薛郡境内有砀县、薛县,应为两郡治所。[52]郯郡即东海郡,因郡治郯县故名。不难发现,这份诏书存在“以郡治称郡”的规律。辛德勇指出,“故鄣郡”因郡治“故鄣县”得名。由此看来,“故鄣郡”并非正式郡名,应与吴郡、郯郡一样,都是“以郡治称郡”,正式郡名应该是豫章郡。
汉初“以郡治称郡”现象的出现,存在一个逐渐演变的历史过程。江西省遂川县曾出土“廿二年临汾守”秦戈。[53]铜戈发布者和杨宽认为秦王政二十二年(前225)河东郡治临汾县,故临汾守即河东守。[54]陕西省宝鸡市出土“廿六年临相守”秦戈。[55]郭永秉、广濑薰雄指出“临相”即“临湘”,乃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长沙郡治所,临湘守即长沙郡守。[56]再看传世文献中的例证。秦末陈胜“攻陈,陈守、令皆不在”[57],以往有学者据此认为秦代置陈郡[58]。出土文献表明所谓“陈郡”应为“淮阳郡”,《史记》“陈守”应是以“郡守治地”代称淮阳郡守。[59]刘邦“略南阳郡,南阳守齮走,保城守宛。……乃以宛守为殷侯”[60]。这里的“宛守”也是以郡治称呼南阳郡守。秦王政时期,又出现以郡治命名郡名。如秦代九原、云中、代、琅邪、临菑等郡名皆得自郡治。[61]由于秦代很多郡名得自郡治,那些不以郡治为名的秦郡可以用郡治代称郡守,至汉初开始出现直接以郡治替代正式郡名的现象。如司马迁描述高帝末年直辖十五汉郡中的“江陵”[62],乃以郡治代称南郡。高帝六年(前201)正月丙午封置荆王、楚王诏书列举郡名似乎存在统一“以郡治称郡”的规律。因此,所谓“故鄣郡”应与诏书中的吴郡、郯郡一样,分别为豫章郡、会稽郡、东海郡的替代称法。
四
淮南国、庐江国辖豫章郡之史料辨析
如果故鄣郡就是豫章郡,传世文献关于汉初豫章郡、故鄣郡同在皖南的矛盾即可化解。不过,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尚有一些淮南国、长沙国、庐江国辖豫章郡的证据,尚需进一步辨析。
《史记·黥布列传》载“布遂剖符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布”[63]。这条史料被视为豫章郡属淮南国的“铁证”。但此为英布初封淮南王之事,《黥布列传》《秦楚之际月表》载英布受封淮南王在汉王四年(前203)七月[64],此时四郡皆为项羽掌控,刘邦乃遥划淮南国封域。次年正月刘邦封置长沙王吴芮,其诏书曰:“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65]据《史记》之《高祖本纪》《卢绾列传》,高帝封置长沙王时,临江王共尉尚存,且与汉军激战于南郡[66],江南诸郡非汉所有。至于岭南之桂林、南海、象郡更是为赵佗掌控。刘邦初封长沙王所举郡名亦属遥封,不能认为长沙国领有豫章、桂林、南海、象郡。且豫章郡本已划属英布,此时又封予吴芮,更将其“虚封”性质显露无遗。只有刘邦诛灭项羽,完全占有楚地,才能对江南诸郡进行分配。高帝六年(前201)十二月刘邦废楚王韩信,分其封地为荆、楚二国,荆国领有豫章郡,说明刘邦平定楚地后,乃是把豫章郡划归楚王韩信,并未封予淮南王、长沙王。汉初淮南国、长沙国不辖豫章郡。
文帝十六年(前164),文帝以淮南王刘长故地封其三子为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由于以往认为汉初豫章郡在赣南,周振鹤称庐江王辖庐江、豫章二郡。[67]清末金石学家陈介祺收藏有“庐江豫守”封泥(图2),他结合《水经·赣水注》南昌县“于《春秋》属楚,即令尹子荡师于豫章者也。秦以为庐江南部”[68]之记载,考订“庐江豫守”为秦代庐江郡南部长官之印[69]。清朝末年对秦汉印制了解不深,以今日研究水准检视,该封泥无界格,文字风格也与秦代印章文字特征不符,应属西汉封泥。孙慰祖注意到周振鹤对汉初庐江国辖域的考证结论,称:
豫守,“豫”即豫章之省。豫章郡乃高祖自庐江郡分置。文帝十六年分淮南故地(衡山、淮南、庐江、豫章)为三国……豫章地在庐江南,时当属庐江国之支郡。至景帝四年庐江国除,庐江、豫章地属汉郡,则郡守印文中不得合两郡之名。故此封泥时代应在景帝四年前,豫章为庐江支郡时。豫守前冠以“庐江”,明其为属郡之故。[70]
传世汉代封泥还有“楚东海守”,孙慰祖考证为楚国东海郡守之印。[71]“庐江豫守”“楚东海守”封泥相得益彰,共同构成汉初王国辖支郡之文物证据。据“庐江豫守”封泥,文、景之际的庐江国辖豫章郡,验证了周氏判断。
然而正如前面所论,《史记》明确记载豫章郡属吴国,直至景帝三年(前154)汉廷还下诏削吴国豫章郡。庐江国存续时间为文帝十六年至景帝三年,与吴国存续年代重合。这样一来,便出现豫章郡分属吴国、庐江国两种相互矛盾的证据。
图2 “庐江豫守”封泥图片、拓本
资料来源:東京國立博物館《中国の封泥》(二玄社1998年版,第47页)。
笔者认为,庐江国之豫章郡守并非“庐江豫守”唯一理解方式。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被孙慰祖首先排除掉的“郡守印文中不得合两郡之名”。从情理而言,郡守确实不应冠两郡之名。不过,新近公布的一类秦封泥,颠覆了旧有认知。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有“巫黔右工”“巫黔□邸”。“右工”“邸”为郡官,秦代应置有“巫黔郡”。传世文献无巫黔郡,却有巫郡、黔中郡。周晓陆分析“巫郡、黔中郡为楚故郡,秦先下楚黔中、再下楚巫郡,合称巫黔郡在情理之中”[72]。新近公布的一批相家巷秦封泥又出现“巫黔中守”“巫黔大府”。[73]“巫黔中守”封泥表明“巫黔□邸”应为“巫黔中邸”,而“巫黔右工”“巫黔大府”中的“巫黔”皆为“巫黔中”之省称。[74]“巫黔中郡”的出现,验证了周晓陆“巫、黔中二郡并为一郡”的判断。无独有偶,岳麓秦简所见秦令出现“蜀巴郡”。[75]关于“蜀巴郡”建置沿革,目前仍缺乏足够史料加以解释。[76]但把“蜀巴郡”理解为某一时段内将蜀、巴二郡合并,更郡名为“蜀巴”应无疑义。秦代“巫黔中郡”“蜀巴郡”表明,孙慰祖所谓“郡守印文中不得合两郡之名”并不准确。
巫黔中郡、蜀巴郡都是秦代的例证,而且学界认为这种郡名的出现,是统一战争中的权宜之举。目前汉代确实不见合两郡之名的确证,但却有合两县之名的情况。西汉河南郡有雒阳、缑氏二县,地域相连。居延汉简511·38载戍卒籍贯为“河南郡雒阳缑氏西槐里”[77],籍贯书写方式特殊。学者或以为抄手不清楚戍卒籍贯,兼写二县之名[78];或以为雒阳县另有缑氏乡,此简脱漏“乡”字[79]。然而,后续公布的肩水金关汉简73EJT9∶40又出现“河南郡雒阳缑氏东宛里公乘赵强”[80],表明所谓“抄手不清戍卒籍贯”“漏写乡字”等推测皆不可信。相较而言,周振鹤的看法更值得注意:“缑氏与洛阳关系比较特殊,北魏并入洛阳,东魏复置,但县治仍在洛阳城中,后来又曾几度置废,然与洛阳都脱不了干系,此简是否表明汉时缑氏与洛阳已有特殊关系?”[81]此说很有启发,汉简“雒阳缑氏”应是西汉某一时期将雒阳、缑氏二县合并,更县名为“雒阳缑氏”县。
又传世东汉铜器常见题铭“朱提造”或“堂狼造”者,为朱提县和堂狼县所铸造,泛称“朱提堂狼器”。在这些器物中,偶见联署两县名的“朱提堂狼造”。对于这一题铭,历来争议很大。孙太初首先指出“如将两地均作县名解,似无一器之上铸两县名的道理”。后世学者受其影响,将署名在后的“堂狼”或解读为山名,或解读为铜官名[82],但都与汉代铜器题铭制度不符。今按,《续汉书·郡国志》犍为属国有朱提县,无堂狼县。刘昭注引《南中志》称朱提县有堂狼山[83],可知堂狼县一度并入朱提县。朱提、堂狼二县地域相连,东汉时期几度分分合合[84],“朱提堂狼”题铭可能正是两县合并,更县名为“朱提堂狼”时铸造之物。[85]
由巫黔中郡、蜀巴郡,以及雒阳缑氏县、朱提堂狼县的命名,可知秦汉时代存在合并两政区名称为新政区名称的做法。这样一来,“庐江豫守”“楚东海守”便存在另外一种解读可能,即汉代曾将庐江郡、豫章郡合并;将楚郡、东海郡合并,更名为庐江豫章郡、楚东海郡。“庐江豫”乃“庐江豫章郡”之省称。
五
秦汉之际豫章郡建置及辖域演变
《汉志》豫章郡自注“高帝置”。20世纪以来,学者指出《汉志》“高帝置”问题尤多,不可遽信。[86]最近,笔者对《汉志》注记“高帝置”之20郡逐一辨析,发现19郡非高帝所置,仅有豫章郡情况不明。笔者结合楚汉之际陈婴“属汉,定豫章、浙江”之记载,推测豫章郡是秦郡。[87]前人早已考证故鄣郡为秦郡[88],既然故鄣郡即豫章郡,则豫章郡亦为秦郡。豫章郡的置年可以上溯至秦代,《汉志》20条“高帝置”注文无一可信。
《汉志》丹阳郡自注“故鄣郡”,可见豫章郡、丹阳郡辖域大致相合。由于学界以往认为青弋江为古庐江,青弋江流域属庐江郡,所以考证汉初故鄣郡不包括青弋江流域。[89]本文第二节考证今青弋江流域汉初属豫章郡,则汉初豫章郡、汉末丹阳郡辖域相当。元封二年汉武帝复置丹阳郡,乃是恢复汉初豫章郡的旧貌。
豫章郡后与庐江郡合并,组成庐江豫章郡。由于汉初庐江郡属淮南国(后置为庐江国),豫章郡属吴国,故庐江郡与豫章郡的合并,必在景帝三年吴国、庐江国废除之后。周振鹤考证两郡合并在元狩二年。但昌武则定在景帝三年。[90]“庐江豫守”性质的确定,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汉初郡长官称谓沿袭秦末制度,称“郡守”,至景帝中二年(前148)更名“郡太守”。[91]“庐江豫守”封泥称“守”,必早于景帝中二年。景帝中二年以前,庐江郡已与豫章郡合并,这无疑是但昌武观点的有力证据。
由于以往学界认为豫章郡、故鄣郡是两郡,这就影响到对汉初长江中下游政区格局的理解。如周振鹤认为元狩二年江南庐江郡并入豫章郡,故鄣郡更名丹阳郡。但昌武认为景帝三年江南庐江郡并入豫章郡,故鄣郡并入会稽郡。现已知豫章郡即故鄣郡,则要重新分析景帝以后之庐江郡、豫章郡、会稽郡政区变动。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把庐江郡与豫章郡合并,改置庐江豫章郡。不过,豫章郡并未全部并入庐江郡。元朔元年(前128)汉武帝封丹阳、胡孰、秣陵三江都王子侯国,皆位于汉初豫章郡北部,说明江都国辖有原豫章郡北部数县。[92由此可见,景帝三年乃将豫章郡一分为二,北部并入江都国,南部则与庐江郡合并,置庐江豫章郡。由于江都国辖有部分豫章郡(故鄣郡)之地,故班固注丹阳郡“故鄣郡,属江都”。学者以往据此注文证明江都国辖故鄣郡,并不合适。
又《越绝书·越绝外传吴地传》载:“汉文帝前九年,会稽并故鄣郡。太守治故鄣,都尉治山阴。前十六年,太守治吴郡,都尉治钱唐。”[93]但昌武认为故鄣郡、会稽郡合并在景帝三年,《越绝书》“熟知西汉前期会稽、鄣郡曾有合并的历史,但混淆了具体时间,将景帝时期两郡合并之事误系于文帝之时”。现已知汉初豫章郡即故鄣郡,景帝三年将豫章郡拆分,分别并入庐江郡、江都国,则景帝时期无合并故鄣郡、会稽郡之事。《越绝书》系年并非有误,故鄣郡(豫章郡)、会稽郡合并乃吴王濞对江南政区的调整。到了文帝十六年,会稽太守治吴县(《越绝书》“吴郡”当为“吴县”之误),会稽都尉治钱唐县。《汉志》吴县为会稽郡首县,即郡治;钱唐县为西部都尉治。可见仅仅过了七年,吴王濞又恢复豫章郡、会稽郡。这种诸侯王国内部政区调整应该较为普遍。《史记·吴王濞列传》称刘濞“王三郡五十三城”[94],此三郡当即东阳郡、豫章郡、会稽郡。而伍被追述吴王濞封域为“王四郡之众,地方数千里”[95]。《汉书·五行志》曰:“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96]前人对吴王濞辖“四郡”疑惑不解。《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推测:“疑刘濞曾分会稽郡北部为吴郡,然详情已不可得。”[97]此说有一定合理性。楚汉之际,曾并立吴郡、会稽郡,《史记·灌婴列传》有“遂定吴、豫章、会稽郡”[98]可为证。高帝十二年刘邦封置吴国,史称“上患吴、会稽轻悍”⑦,似乎当时又是吴、会稽二郡并立。所以吴王濞初封时,可能辖东阳、豫章、吴、会稽四郡,后对政区进行调整,将吴郡、会稽郡并为一郡,辖三郡,故景帝三年削吴国支郡,仅有豫章、会稽二郡。史籍中吴王濞辖三郡、四郡皆有合理性。总而言之,景帝三年长江中下游政区调整只涉及庐江、豫章、江都三郡国,会稽郡辖域未有变化。景帝三年以后,长江中下游江南地区仅有会稽、庐江豫章二郡(图3)。
图3 景帝四年(前153)江淮郡国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秦·西汉·东汉时期》“西汉·扬州刺史部”(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24—25页)改绘。
但昌武认为景帝三年江南庐江郡并入豫章郡,在江淮之间新立庐江郡。而庐江豫章郡的存在,表明这种看法存在问题。因为当时不可能既有庐江郡,又有庐江豫章郡。正如但昌武所论证,建元年间的豫章郡已经涵盖了江南庐江郡旧地,而江淮之间存在庐江郡。笔者认为,庐江豫章郡后来更名为豫章郡,与江淮之间新立庐江郡有关,即江淮之间新庐江郡的设置,使江南之“庐江豫章郡”不能沿用“庐江”之名,故更名豫章郡。这表明江淮之间庐江郡的设置,应在景帝中后期。
若将以上论述加以汇总,可以概括秦汉之际豫章郡建置沿革及辖域变迁。秦代置豫章郡,辖域范围等同《汉志》丹阳郡。汉初豫章郡先后隶属韩信楚国、刘贾荆国、刘濞吴国。七国之乱后,汉景帝将豫章郡一分为二,北部并入江都国,南部并入庐江郡,拓展郡域后的庐江郡改称庐江豫章郡。大约景帝中后期,又于江淮之间新立庐江郡,更江南“庐江豫章郡”为豫章郡。元封二年武帝析豫章郡、江都郡置丹阳郡,豫章郡仅剩赣江流域,即汉初庐江郡辖域,自此形成《汉志》豫章郡之规模。
六
余论
不同于秦代缺乏体系性地志资料,《汉志》提供了完整、全面的西汉全国政区建制,是两汉政区地理研究的基础。[99]但在利用《汉志》进行研究时,学者应对其局限性有清醒认识。即《汉志》所载乃西汉后期政区,不仅不是西汉二百余年之“定制”,更与西汉初年政区存在巨大差异。王国维《汉郡考》首次突破《汉志》政区框架,利用《史记》《汉书》系统分析西汉不同时期郡级政区辖域及建置沿革,为西汉政区地理研究打开全新局面。此后周振鹤更进一步揭示出西汉一代王国辖域变迁的剧烈过程。与王国情况类似,某些汉郡辖域变化也很剧烈。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汉初之郡历经析分、整合,演变成为西汉后期数郡,更体现在辖域的转移。例如历经清代以来学者不懈努力,揭示出汉初庐江郡在长江以南,改变了以往根据《汉志》将汉初庐江郡限定在江淮之间的旧有认识。
从汉初庐江郡研究可见,《汉志》虽然是汉初政区地理研究的参照系,但不可因《汉志》局限研究思维,将汉末郡国辖域与汉初等同。故在面对《汉志》与《史记》记述之矛盾时,更应重视《史记》之史料价值。王国维曾提出秦郡研究运用史料的基本原则:
以《汉书》证《史记》,不若以《史记》证《史记》。夫以班氏较裴氏,则班氏古矣。以司马氏较班氏,则司马氏又古矣。细绎《史记》之文,无一与《汉志》相合,始知持班、裴二说者,皆未尝深探其本也。[100]
王氏主张秦郡研究首重《史记》,次为《汉志》,裴骃秦郡之说为末,强调历史研究的史源学意识,以及依据史料成书时代排列史料层次的基本原则。这种看法至今对古史研究仍具指导意义。具体到汉初豫章郡辖域,《史记》《汉志》明显不同,然而前人立足《汉志》,轻易否定《史记》,从而丧失探寻汉初豫章郡方位的机遇。对照王国维提出的古史研究原则,怎能不令人感慨!在未来的研究中,若能摆脱《汉志》带来的“思维定式”,立足《史记》《贾谊书》等西汉史料重新思考,或许能为西汉政区地理研究开创全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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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任安冉
审 核:程心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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