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 / 公示:82个农业品牌纳入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百科   2024-11-02 22:46   北京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部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重点任务,分级分类征集一批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各地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通过适当形式向各地推广,引导各地照着典型学、跟着先进干,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

二、编写要求

  案例要总结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上及各领域的经验做法,区分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脱贫和非脱贫、山区平原丘陵沿海等,提炼不同类型地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实践路径。综合类案例应结合本地区实际,

  突出准确把握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机制和推进办法,在基层和群众探索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面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既体现省级层面的推进机制和创新做法,也反映市县乡村的基层探索和具体实践。单一主题案例要聚焦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立足于点、着眼于面,总结提炼因地制宜、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和有效做法,为同类型地区破解突出共性问题找到解决方案。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等,可参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模板》(附件1)编写。案例应主题鲜明,内容真实,事例鲜活,数据详实。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配电子照片3—4张(单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并附图片说明。

三、报送要求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强化统筹协调,促进上下联动,认真做好案例遴选和材料汇总工作。每省择优推荐综合类案例1—2个、单一主题案例1—7个,并填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于20241115日前以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件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推荐表的盖章扫描版及案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wgcdianxinganli@163.com。案例遴选推介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出现频繁填报数据材料等问题,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联系人:宋 010-59191826

附件:

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模板

2.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8日



同期阅读:

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推选等程序,共有82个农业品牌纳入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5日

联系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010-59191598,59191453

传真:010-59193147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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