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加快技术应用扩散,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面向有色、化工、通用机械、轻工、电子行业,遴选以适用性为核心,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已有成熟应用实践,可快速复制推广,符合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技术,包括承载和应用技术的工艺、物料、装备、软件、系统、管理、咨询和服务等。
(一)高端化技术
有效提升行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包括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材料、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生产工艺、产品服务系统等相关技术。
(二)智能化技术
有效促进企业优化算法、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实现自主决策、自主学习,包括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建设、产品和工艺设计、智能生产作业、智慧运营管理、智慧供应链、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技术。
(三)绿色化技术
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提高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包括节能、节水、降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服务等相关技术。
(四)产业基础技术
提供产业基础支持、保障及增强功能的技术,包括计量、标准、质量、管理、数字信息等技术。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
(二)申报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较高的推广价值、经济和社会效益,应用前景良好。
2.技术已在企业中有成熟的应用,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截至申报前在实际应用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技术应用门槛较低,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适宜在中小企业大规模推广应用。
4.技术及相关专利属于申报主体,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部属高校、部属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
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和平衡,对202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前十位的省份(北京、上海、湖北、浙江、江苏、山东、广东、陕西、湖南、安徽),推荐技术不超过10项,其他省(区、市)不超过5项;行业协会(学会)、部属高校、部属单位每家推荐技术不超过5项。
(二)各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附件1),做到实事求是、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证据完善,可结合图、表等表述。
(三)各有关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周五)前将推荐函、《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版材料(含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推广应用
(一)清单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技术进行评审,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
(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科技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推广工作,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开展技术展示、技术培训、技术应用等工作,并通过孵化器、技术市场等多种渠道持续推广。鼓励各地方、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技术扩散应用。
(三)成效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跟踪技术推广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并动态更新技术清单,不断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夏 厦 010-68205247
服务型制造研究院 郝奥振 010-66071011
19801171865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haoaozhen@isom.org.cn
附件:1.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2.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8日
同期阅读:
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24〕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151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向社会发布(附件1)。现将中小企业“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针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中小企业的“揭榜”申请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省级主管部门在遴选推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予以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服务机构参与,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三、材料报送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EMS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100804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武 林 010-68033745
附件:
1.2024年度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
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3.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4.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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