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增值税虚开发票分两种情况处理
1
纳税人信用等级是A类的处理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38号)文件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进行核实。
即A类纳税人可以申请核实,在结果出来前先将进项税额转出,核实完符合规定再转回来。
很多财务人员不知道这个政策,没有沟通,税局让转出进项就转了。错失机会。
2
信用等级A类以外的公司处理
善意取得异常发票能够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允许抵扣进项税款。
无法重新取得的,须作增值税进项转出,但不加收滞纳金、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一次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也就是说每三个月延期一次,5年内缴纳完毕。
关于作者
高级会计师,十几年A股龙头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经验,211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双一流河南大学等多家高校研究生校外导师,云南工商学院客座教授,河南省财政厅评审专家,中税网签约讲师。
家庭教育指导师,爱好读书、旅行、冥想、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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