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利用电子税务局将公司注销?

文摘   2025-01-16 05:59   河南  

电子税务局上线后,很多工作高效、快捷了很多,不用一遍遍往税局跑了,我们今天聊聊其中一个功能,怎么利用税务局进行公司注销。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菜单。
第二步:系统弹出提示“若您想要办理跨省迁移,请您前往‘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了解及办理未结事项。”,点击【我要注销】
第三步: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界面,选择注销原因。
一、注销原因为【01依法解散】【0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0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0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1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99其他注销原因】时,点击【预检】。系统弹出提示“若需办理跨省迁移业务,使用‘注销预检’功能将生成当期应申报信息,如误申报当期申报表,会影响您单位在迁入地正常办理申报缴税。”,点击【继续办理】。
二、注销原因为【02依法合并】【03依法分立】时,弹出合并分立报告业务办理提醒“您选择的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请先办理合并分立报告业务。”,点击【合并分立报告】系统跳转至“合并分立报告”功能界面进行业务办理。点击【取消】返回功能界面。
三、注销原因为【10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时,展示信息填写界面,录入相应信息,点击【预检】。

第四步:预检时不同满足条件对应不同的业务办理场景

一、即办注销通过时(满足即办资格及即办条件,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时)

(一)系统提示“您符合税务即办注销条件,确认是否注销!”,点击【确定】。

(二)系统跳转到“办理成功”界面,并提示“您申请的清税申报业务已办理成功。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若要下载或打印清税证明,可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三)系统跳转到“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点击【进度详情】。
(四)进入“办税进度详情”界面,点击【查看文书】。

(五)系统弹出“文书列表”弹框,点击【下载文书】。


(六)点击【打印】或【下载】清税证明。

二、即办注销不通过时

(一)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存在非提示类事项时。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1.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如无未结事项即可直接打印《清税证明》;2.您也可以选择签署承诺书,先行打印清税证明,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未结事项。”

1.如果选择办理未结事项,点击未结事项对应的办理方式,系统跳转到未办结的业务功能,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重新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完成清税流程操作。

2.如果选择暂不办理,优先签署承诺书。点击【签署承诺书】
(1)系统跳转“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界面,点击【去认证】。
(2)弹出二维码认证窗口,系统提示“选择承诺制需要法定代表人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税务局APP进行扫码认证,点击【确定】。
(3)点击【下载】可下载“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4)点击【确定】,系统提示“您申请的清税申报已办理成功,点击查看《清税证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未结事项办理。”,点击【《清税证明》】可下载清税证明,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二)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都为提示类事项时。

1.系统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点击【继续办理】。

(2)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即办注销条件,还请确认是否注销!”,点击【确认】。
(3)跳转至“办理成功”界面,提示“您申请的清税申报业务已办理成功,点击查看《清税证明》。”,点击【《清税证明》】。
(4)跳转至“清税证明”界面,点击【下载】进行清税证明下载。

三、一般注销通过时

(一)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确认是否提交申请!”,点击【确定】。

(二)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发起的清税申报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将在5日内受理,如有疑问可通过征纳互动或拨打 12366、主管税务机关电话等进行咨询。进度查询: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四、一般注销不通过时

(一)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存在非提示类事项时。

1.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点击未结事项对应的办理方式进行办结,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重新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

2.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确认是否提交申请!”,点击【确认】。

3.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提示“您的清税申报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将在5 日内受理,如有疑问可通过征纳互动或拨打12366、主管税务机关电话等进行咨询。进度查询: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二)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都为提示类事项。

1.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点击【继续办理】。

2.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确认是否提交申请!”,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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