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我们就试用下你们这个电话会系统,你帮我在周三晚 9:00 设个电话会,时间是两小时。”
当我正担心行动被发现或者机密被泄露,发愁怎么能够不使用公司的电话会系统,又能够让散在全国各地客户那里出差的几个伙伴能碰个头,密谋一件很重要、必须要用语言沟通的事情的时候,恰巧有家电话会服务的销售人员不知道怎么找到了我。借此机会,我就以试用他们电话会服务的方式,把刘波、陆云和雷飞拉起来。
2007 年年初,这时主要的线上聊天工具是 MSN,还没有随时能拉个群、语言群聊的微信,不过之前多年由于我们是中国早期一批外企职业经理人,在我们管理的和信公司里,已经养成了使用电话会的习惯。
我们密谋的事情是要达成攻守同盟,来反对一项董事会议案;这个提议将公司股权集中在总裁杨总和CEO张总手里,由他们二位代持其他股东的股权,并且制定了条件苛刻的股权代持及退出协议。
当时和信公司的董事会是由七人组成:
杨峰,总裁,分管交付;张雁,CEO,分管销售;总裁和 CEO 共同作为公司最高领导。
三个交付事业部的总经理分别是王中亮、刘波和我,我们三人汇报给杨峰;销售总经理是陆云、售前总经理是雷飞,他们二人汇报给张雁。此外,负责公司后台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郑飞飞则作为董事会秘书,参加董事会会议,但是不投票。
实际上,这个董事会在法定意义上,并不具有真正的和信公司董事会效力。
两年前,和信公司的母公司要将其出售给一家投资基金,杨峰和张雁率领团队发起了一场政变,通过一系列惊心动魄、让人眼花缭乱的操作,推翻了母公司任命的公司 CEO,迫使母公司跟和信团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实现了公司的管理层收购(MBO)。
杨峰、张雁、王中亮和我就是跟母公司进行MBO谈判的代表,2005 年 8、9 月期间我们在北京跟母公司 CEO 和 CFO进行了多轮艰苦谈判,到国庆放假时,看起来大势已定,我就回上海过节了。
假期的某一天,我收到了杨峰的电话,说是母公司已经答应签股权转让协议了,但是要求立即签署,因为我和王中亮这几天都在上海,所以他和张雁就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了,同时也代表了不在现场的我和王总——MBO 这件事就算成功了。
杨峰是我过去多年的老领导,几年前带领我加入和信公司,并且支持我走上事业部总经理位子,我感念他的知遇之恩,一直对他非常尊重,言听计从;当然,对他关于 MBO 的说法,我一点怀疑都没往心里去。
随后, MBO 成功并重组的和信公司成立了董事会,由我们七个人组成。为了做好股权转移工作,我们注册了一家名为锐志的新公司,因为承接股权转让的是杨峰、张雁、王中亮和我,所以锐志工商注册的显名股东是我们四人。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理解是:原母公司将和信的股权转给锐志,我们四人作为锐志的显名股东,再分别代持其他核心团队的个人股份,从而实现和信的员工持股计划。
新生的和信公司团队士气很高,一度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2006 年底,某家国外大型公司要进入中国市场,这家公司的中国区负责人是我大学同学,找到我说希望收购和信的股权,我就把他介绍给了杨、张二位。二位老板跟国外公司经过一段时间谈判后,通知董事会,已经达成协议出售部分股权,并获得了公司急需的现金注资。
在这个时候,他们承认了一个让大家瞠目结舌的事情:一年多前在跟母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上,签的是他们二位个人的名字,虽然他们告诉大家要把在他们个人头上的和信股权转到锐志公司名下去,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办;现在投资人要购买和信股权,实际上是从他们个人那里购买,如果再转到锐志头上,会产生资本利得税等各种麻烦,所以他们提议重新设计和信的股权模式,他们俩跟核心团队成员直接签股权代持协议。
所以,我们的董事会从法律意义上说只是锐志公司的董事会,而锐志代持和信的真相是代持了个寂寞。
毕竟公司还是要保持持续运行,杨、张承认董事会的地位,跟董事会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沟通、说服,希望大家接受新的公司治理设计。
再说回董事会成员,除了杨、张外的五位是:
王中亮是公司的早期元老,有些独来独往,手上控制了公司 40%的业务,在两年前的政变中站队了这边;
刘波曾经是我过去的分包商的老板,是我加入和信公司时带进来的哥们,不过一年前在一次内部政变中,从我手上夺走了公司另外 40% 的业务,我的直接老板杨总说服我顾全大局,把我的队伍给了他,我则接受手了最小的一个事业部;
陆云跟我和杨、张都是从外企空降到和信的,算是最有信任关系的死党;
雷飞也是公司老人,踏实肯干,面相忠厚,心里嘹亮,在各种关键时刻总能恰到好处地在公司内正确站队。
尽管刘波为了夺权在背后搞我手段卑劣,但是因为工作中合作很多,所以明面上我和他一直没有翻脸,加上陆云、雷飞,我们四人在行业里经常一起出入,在别人眼中,我们这个 F4 组合是一组战斗力超强的“中国合伙人”。王中亮有着自己的独立王国,内部抱团很紧,也不鸟我们,我们就没敢把他拉上。
周三晚,我们四人经过两小时电话会,大家达成一致,在董事会上对新的公司章程都投反对票,这样结果就会是 4:3,新的章程将无法通过。其实达成攻守同盟的整个过程很顺利,这组 F4 过去几年在商场上共同纵横驰骋,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很爽快就歃血为盟了,我们四个人甚至并不存在牵头者。
【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