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中医诊所备案证》的诊疗范围的区别
写信日期:2023-03-24
信件内容:您好,我单位为药品批发企业,购货单位为诊所,有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范围有中医科、内科、儿科、康复医学专业,请问我公司能否向该诊所销售化学药品、针剂。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中医诊所备案证》的诊疗范围的区别是什么?批发企业可否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供货,谢谢!
回复部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03-29 10:06:42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国家卫健委对《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解读,持有《中医诊所备案证》的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故药品批发企业不可向持《中医诊所备案证》的中医诊所销售西药类药品。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范围有中医科、内科、儿科、康复医学范围的医疗机构,该医疗机构可根据诊疗范围进行开展相关业务,药品批发企业可根据医疗机构业务范围提供相对应的药品。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卫健部门。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立医疗机构可在医保子系统采购,药品批发企业不可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供货。
二、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 或者 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经营企业能否销售给卫生室或者诊所?
写信日期:2024-09-25
信件内容:在甘肃省内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 或者 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经营企业能否销售给卫生室或者诊所
回复部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9-26 14:41:5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卫生室应由上级单位统一购进并配送药品,诊所根据诊疗范围购进药品。感谢您对甘肃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三、诊所备案凭证上的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的诊所,能不能供输液器械及针剂
写信日期:2024-05-16
信件内容我公司为药品及器械批发企业,有客户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上载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服务方式:门诊服务,请问能不能供输液器械及针剂
回复部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5-20 14:16:12
回复内容:您好,药械批发企业可以为医疗美容诊所提供输液器械及针剂,但应仅限于提供医疗美容相关诊疗服务的输液器械及针剂。感谢您对甘肃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中医诊所备案证》
留言时间:2024-03-19
诊所只有《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科目为专业课,是否可以销售中成药?
回复人: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3-20
杨女士你好!有《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科目为中医科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中成药。感谢你对药监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五、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只有西医内科可以销售中成药吗?
写信日期:2023-07-05
信件内容:省局领导你好!请问我公司是药品批发企业,能否给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只有《西医内科》的诊所,销售中成药呢?
回复部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07-07 17:52:21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经与卫生健康部门咨询,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执业范围为西医内科的医疗机构,可按照核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药品批发企业可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范围提供相应的药品。
六、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范围有中医科、内科、儿科、康复医学专业,能否销售化学药品
写信日:2023-03-01
信件内容:我单位为药品批发企业,购货单位为诊所,提供了《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范围有中医科、内科、儿科、康复医学专业,请问我公司能否向该诊所销售化学药品。
回复部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2023-03-06 10:51:31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国家卫健委对《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一是规定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二是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感谢您对甘肃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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