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苏省药监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的条规定。
处罚内容:
1.处罚款2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253000元;3.责令停业整顿至整改完成;4.没收法定代表人丁**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124002.68元;5.对法定代表人丁**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62001.34元;6. 终身禁止法定代表人丁**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罚款金额(万元):206.200134
据GSP办公室不完全统计,包括上述案例,2024年已有7家药企法定代表人被禁业:
1.11月12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福建**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处罚如下:……(3)没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蔡*铠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在当事人处所获收入19593.43元,并处所获收入35%的罚款6857.70元,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以上罚款合计26451.13 元。……
2.10月23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第3期),其中一起是某药品批发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对该企业处罚款200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终身行业禁业的行政处罚。
3.8月2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8起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某药企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426.1元;判决法定代表人高某、原生产负责人陈某某、质量负责人李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对高某、陈某某、李某某给予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4.6月20日,天津药监局发布《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案。对其法定代表人马某处罚到人,处以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处罚。
5.5月15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第13期),某药企未遵守GSP,处罚如下:……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罚没款14820元,二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6.3月15日,重庆药监局公开重庆**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处罚如下:1.罚款50万元;2.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侯伟二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