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跨境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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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2024-11-07 12:22
北京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4部门联合发布公告,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成为首批试点的证券公司。通过我司,符合条件的内地、港澳个人投资者,也将能进行跨境理财。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以下简称“投资产品”)。 与我们已经熟知的A股的“北向”、“南向”类似, “跨境理财通”也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 “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❶ 开展“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二)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内地9市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 (三)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❷ 开展“北向通”业务的港澳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香港合资格投资者为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且经香港银行评估为不属于弱势社群客户。 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跨境理财通”这项理财新选择,高效捕风、避雷。11月9日14:00-17:00, 我们特策划“信步跨四海,理财通未来——跨境理财通湾区行”专题论坛,邀请中信证券投研专家、国内外头部基金公司专家,共议当前局势下的境内外投资机会。 温馨提示:跨境理财通南向通业务,由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跨境理财通仅面向合资格的投资者,请提前确认您是否具备参与本项业务的资格。投资者应当全面了解相关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充分了解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汇率风险、投资产品风险等),客观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若需终止“南向通”或“北向通”业务协议,应将“南向通”或“北向通”投资产品全部赎回,并将“南向通”或“北向通”资金全部从投资户原路汇回汇款户,然后解除汇款户和投资户的资金闭环汇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