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向人吐口水,“互殴”之事该怪谁?是我们前几天发的一篇文章,不出意外,有大白们判断至少百分之九十九是执法的领导的人留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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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称:书生·文
地区:湖南 郴州
这位执法领导的留言是这样的:
用户名 | 留言内容 |
书生·文 | 当商贩将摊位摆在人行道上和马路上,导致行人和车辆无法通行的时候,圣人站在道德制高点点评:城管不作为。当城管去作为的时候:圣人又在道德制高点点评:欺负老百姓,农民不容易,卖菜的老人家好可怜……。各种帽子满天飞。城管去耐心,苦口婆心,多次文明劝导,商贩爱理不理,破口大骂的时候,圣人:你们要接受批评,骂你,是为你好,是在监督你。 |
书生·文 | 你对仗义执言,对城管挥拳相向的白衣男子的行为,作何评价?点赞吗?推广吗?进派出所吗? |
大白们随随便便可以判断出几个要点:
1.这位执法的领导没咋看我们的文章
2.我们的执法向人吐口水,“互殴”之事该怪谁?文章之中除了所在地区官方说的几十个字之外,全部是以评书形式的演绎,不过忘了注明(其它文章之中我们一般都会注明)
3.所以这位执法领导很有感慨!
4.关键是我们的其它写城管的文章只站在法律制高点,而这篇除夸张演绎的评书外,只是复制了官方的答复而已
评书---城管的领导站位错了
各位书友,今儿咱们聊聊一篇热文的事儿,题目那叫一个响亮——“执法向人吐口水,‘互殴’之事该怪谁?”。嘿,您听听,这事儿得从哪儿说起呢?
话说这书生·文啊,湖南郴州的一位网络达人,近日在我们这儿留了言,言辞犀利,直指要害。您瞧,他第一条留言就说上了:“那商贩啊,把摊位摆得是人行道、马路上满满当当,行人车辆那是寸步难行。这时候,有人站出来了,说是城管不作为,道德制高点上那是站得稳稳当当。等城管一出面,嘿,这风向又变了,说城管欺负老百姓,农民兄弟不容易啊,卖菜的老人家那叫一个可怜。这帽子啊,飞得满天都是,城管那是左右为难,哭笑不得。”
这真是“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城管兄弟不容易啊!
接着书生·文又抛出个问题:“那仗义执言,对城管挥拳相向的白衣男子,您说说,这是英雄壮举呢,还是该进派出所冷静冷静?点赞的、推广的,还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都有啊!”
这事儿啊,让我想起一句古话,“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出手也得有个分寸,凡事得讲个理字,不是吗?
所以支持公安定性成"互殴",白衣大侠必须进派出所,挑衅的城管也得进派出所!
咱们的大白们啊,那可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眼就看出了几个要点。首先啊,这位执法的领导啊,显然是没看咱们的文章,要不然咋能这么感慨呢?其次啊,咱们这篇文章啊,那是评书形式的演绎,不过忘了注明,这可得怪咱们自己粗心大意了。
但最关键的啊,是这位执法领导啊,他那是从自己的角色自己的感觉代入,把法律当道德,把道德当调侃。他忘了啊,“法不容情,情不可违”,法律那是杠杠的,不能拿来当儿戏。
这事儿啊,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你弱你有理,我强我受气”。但咱们得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不能例外。
再说说啊,咱们其它的写城管的文章啊,那都是站在法律制高点上,一针见血。而这篇呢,除了夸张演绎的评书外,还复制了官方的答复,那叫一个“原汁原味”。但这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啊,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乱作为问题、甚至违法执法问题,那可都是得正视的。
各位书友啊,今儿咱们就聊到这儿。这书生·文的留言啊,那是真性情流露,也是给咱们提了个醒。城管与商贩啊,那都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咱们得共同努力,让这道风景线更加美丽和谐。下回分解啊,咱们再见!
注:纯属演绎,欢迎对号,但请勿随意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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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知多少?看你小手指滑动找不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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