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2022年3月的超高层住宅文中,笔者提出住宅高度不应局限于100m,应推广130m档的高层住宅,可以建立减少住宅避难层的相应的规范。
该文的另一观点:高度大于150m的住宅,弊大于利。
现实早已走在前面。
日前在行业某公众号看到了“某某·天际”超高层住宅,高度190m。
有平面图。
图1
小B:这是54-100m高层住宅常见的平面,
高度翻个倍有问题吗?
老A:
如果将超高层建筑的平面用于较低的建筑是不合理的,
那么将较低的建筑的平面用于超高层建筑亦是不合理的。
(二)
抛开结构的合理性不谈、也抛开消防疏散问题不谈,
先说建筑的垂直流线问题。
在超高层住宅文中提出,高度100m以下的高层住宅,每个垂直交通单元通常为二台电梯,但当户数超4户时宜增加电梯;而高度130m档住宅,多了10个停层,至少应设3台电梯。
图1的190m超高层住宅,设计为不分区运行的2台电梯,可以预判难以达到使用要求。
虽然3个垂直交通单元互通,但这种“分厅式”并不能改善垂直流线,反而可能因重复停层,更加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延长候梯时间。
(三)
小B:那么高达五六十层的住宅,如何设计电梯?
老A:应该分高低区运行,宜4-5台电梯,低配则为3台电梯。
小B:3台电梯分区运行?前所未见!
老A:4台以上电梯容易作分区运行,3台也不难吧。
图2
与3台电梯全停层作比较, 1#电梯不上高区,提高了低区的运行效率,减少了电梯及井道项的成本;3#电梯中低区不停,提高了高区的运行效率,也降低了电梯项的成本。
(四)
小B:三台电梯改善了垂直流线,但公用面积更大了,得房率更低了。
老A:这是超高层住宅的另一个问题。
图1的每个单元的面积,2户的单元约260㎡,3户的单元约360㎡,太小了。
超高层住宅,从得房率、节地率、运行成本分摊、价值规律以及结构的逻辑,应该做较大的单元面积,如黄浦江边的汤臣大户型、狮子山下的6-8户的单元。
另一方面,若是130m档的超高层住宅,还是可以按常规高层住宅的单元面积做的——呼吁更新规范的出台:高度不大于130m的住宅,按100m档住宅的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