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商标侵权投诉怎么办?
黄璞琳
商业经营中,被他人投诉商标侵权,尤其是被投诉到市场监管机关时,怎么办?
首先,还是要依法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同时,要尽早地积极地提出自己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抗辩证据及理由,尤其是自己构成合理使用、善意在先继续使用的证据,身为销售商确实不知情的证据、被控侵权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据,以及被控侵权标志与投诉人注册商标不相同不近似的理由、商品服务项目不相同不类似的理由、不会导致市场混淆的理由等等。
我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时候,曾遇到过被投诉人感觉自己冤枉却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不积极提供自己在先使用等合法抗辩的证据,让执法人员干着急的情况。要知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依法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当事人依法应当提供而没有提供,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再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是不予采纳的。被投诉人在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期间,不依法积极提供支持自己合法抗辩理由、免罚理由的证据,导致受到行政处罚的,很可能在行政诉讼中难以挽回困境!
商标侵权纠纷中,常见的不侵权抗辩事由,主要包括:在先商标继续使用抗辩、指示性合理使用抗辩、描述性或者叙述性正当使用抗辩、商标权权利用尽抗辩,拟保护的注册商标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抢注商标,被控侵权行为属于规范使用自己注册商标、且拟保护的他人注册商标并非在先驰名商标,被控侵权商标是已连续使用至商标局首次受理新放开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之日的商标,等等。被投诉人要围绕前述不侵权抗辩事由进行申辩,提供证据。
在日常经营中,则要注意自己使用商标等商业标识时务必诚实信用,要查询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是否有他人在先注册了相同近似商标,自己使用的商业标识是否与他人在先知名的商标等商业标识相同近似足以造成市场混淆。总之,要避免市场混淆、避免误导公众,坚决摒弃对他人在先知名商业标识的不当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