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记者在跟踪调查“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存在安全隐患”时被调查对象殴打,引发关注。
当前,事件正在妥善处理中,而如何面对媒体监督,也引发了舆论场的热议:为何总有人把舆论监督当“洪水猛兽”,视舆论监督为挑刺拱火?
一
从新闻诞生之初,舆论监督就相伴而生,它是媒体的重要职责,也是激浊扬清、解决问题的一把“利剑”。
一以贯之的传统。
舆论监督历来是我们党开展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1954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就明确了报纸开展新闻批评的方针。毛泽东同志指出:“报纸要开展批评,不要怕批评。不开展批评,害怕批评、压制批评,是不对的。批评要正确,要对人民有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在2016年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对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更高的期待。
关键时刻的亮剑。
有人说,舆论监督本质上就是这个时代的“亮剑”。舆论监督面对的就是社会负面现象、矛盾问题和短板不足。无论是公职人员的违法乱纪,还是企业的违规操作;无论是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还是公共服务中的缺陷漏洞,都在其监督范围之内。
比如,新华社《“东北黑土保护调查”系列报道》,揭露了中国黑土核心区的盗卖黑土产业链,推动了中央和地方对不法分子和失职官员的严惩,以及黑土地保护相关立法工作。
解决问题的“加速键”。
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有的地方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问题、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新闻媒体监督作为一种最经常、公开、广泛的监督方式,更容易触及这些问题,从而帮助党委政府及早发现、处置于未然。
比如,《问政山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民生为出发点,建立“督媒联动”工作机制、环环相扣的问政监督模式,开播以来,受理2000余件群众反映的问题,让不少悬而未决的难点得到了彻底解决。
二
“新闻舆论监督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但现实中,记者在开展调查暗访和监督报道时,与调查对象偶有冲突发生,比如被拒绝、被阻拦,甚至遭遇威胁和殴打。这说明,社会大众对舆论监督还存在一些误解。
比如,认为舆论监督是“找麻烦”“添乱”。
既然是舆论监督,就不会是“一团和气”,必然会有所针砭,给被监督对象带来舆论压力,以及额外的工作负担,比如需要进行整改、回应公众质疑等。他们担心“丢面子”“损利益”,心里难免觉得这是在“挑刺拱火”“找麻烦”,并把负面舆情的发生归咎于舆论监督。
然而,媒体不监督,不等于问题不存在。这些被曝光的所谓的“麻烦”“负担”,实际是由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舆论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抹黑添乱”,而是要暴露问题,促使被监督对象及时改正。
暴露问题恰恰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没有哪个部门能在“静音状态”下闭门运转,直面问题、广纳视角,方利行事。相反,若只想着“堵媒体的嘴”“灭舆论的火”,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还可能引发更大的次生舆情。
比如,把舆论监督等同于负面报道。
许多人误认为舆论监督即负面报道,是“揭丑”“抹黑”,惧其不良影响,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于是,有的地方对正面宣传热烈欢迎,对舆论监督“退避三舍”;有的基层部门甚至将舆论监督等同于舆情进行处置。
舆论监督虽为批评曝光,却意在促进问题解决、推动社会进步。如违规企业遭曝光,虽短期有损形象,却可倒逼整改,规范经营,终利企业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面对舆论监督,若仅着眼负面,忽略其积极意义,不仅产生了认知偏差,还会在行动上走向极端的应对路径。
比如,把“找茬”“揭短”当舆论监督。
当然,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也要避免一些倾向,比如,“为监督而监督”、把监督当牟利手段等不良现象。
有的拿着放大镜找瑕疵,刻意放大点上的不足,忽视总体面上的积极态势;有的仅热衷于曝光表象问题,却没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推出监督报道后也不再跟进,让舆论监督失去真正意义。更有甚者,打着“监督”旗号来牟取不当得利,触碰法律底线。
还有人把舆论监督当流量利器。为了吸引眼球、获取更高的曝光率,刻意报道一些具有争议性或刺激性的事件,
不仅损害舆论监督的公信力,无法起到监督作用,反而会误导公众,引发新的问题与矛盾。三
舆论监督是主流媒体的一项基本功能。当下,在媒体格局深刻调整、传播主体趋于多元的全媒体时代,如何走出误区,更好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在一些问政栏目中,有的单位负责人直面舆论监督暴露的问题,不敷衍、不甩锅,以实际行动表达整改决心,赢得群众一致认可。这说明,只要摆正态度,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就会得到舆论和公众的理解支持。
对主流媒体而言,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是媒体功能的一体两面,二者都要抓,还要融。在发表批评性报道时,要注意“事实准确、分析客观”,坚持正面引导,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举措和效果,发挥舆论监督的正面作用。
图源:网络
处理好“批评性”和“建设性”的关系。
哪里有监督,哪里就会有揭露、有批判、有问责。但舆论监督并非煽风点火,而是为了探明隐患,及时化解,以批评为手段,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实现建设性效果。
比如,“号准脉”。对于那些有违党的基本路线,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和行为,坚决监督问责;对于一些因限于目前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分清初衷与结果,客观全面展现问题全貌。又如,“开药方”。在揭露问题的同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办法,通过建设性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使舆论监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工具。
处理好“敢于”和“善于”的关系。
舆论监督是媒体的职责使命。面对问题,媒体要敢于发声,不回避、不退缩。这是“敢于监督”的体现。
然而,“敢于监督”仅仅是开端,“善于监督” 才是确保舆论监督成效与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是积极的、建设性的,这就要求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不能只是动动嘴皮子、耍耍笔杆子。要深入调查,多方听取意见,得出合乎事实的结论,避免片面报道和炒作。也要借助媒体融合发展优势,构建问题收集、反馈的新渠道、新平台,提高信息的触达效率,提升舆论监督影响力。
“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此乃古之贤德者对待自身过错的正确态度。今天,对待舆论监督所秉持的态度,体现的是被监督者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