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回眸·中篇小说卷 | 李传锋:红豺(节选)

文摘   2024-11-25 08:53   湖北  


文学回眸 · 中篇小说卷


红 豺(节选)


李传锋


这是一个最最寒冷的冬天,一个最最倒霉的早晨,麻王寨的积雪被太阳晒了一天,阳坡上到处露出枯草与树枝的尸骨,好好的一架雪山被晒成黑一块白一块,没得一点看相。





我站在山坡上,除了脑袋里面还能动,浑身都已麻木。眼睁睁看着冬月穿了嫁衣坐上迎亲的红骡。激动不已的红骡鼻中喷出阵阵白雾,臭屁股上的尾巴在寒风中横甩直甩。牵马的新郎官是一个骡客,是一个成天跟在骡子的屁股后头,被母骡的臭屁熏染得臭不可闻的男人,他炫耀似的把他的骡 子全赶来了,大大小小十三匹,有的胯下吊着个槌子,有的头上顶着个大花球,血红血红!脖子下那个破铃铛,“叮邦叮邦”敲得山动地摇,敲得我都快要发疯了!


“茅草开花白绒绒,劝姐莫嫌哥哥穷,有钱未必有恩爱,无钱哥儿心更忠,水里荷花照样红!”


啊呀呀!十三匹!十三匹!我没有十三匹,一只蹄子都没有,我身上只有十三只臭虫,一百三十只虱子,当然,我还有一匹狗,黑毛,黑毛是我的老 婆、我的儿,它对我忠心耿耿,我可以骂它、打它,还可以撸着它睡觉。那个该死的骡客,狗都不如!完全是横刀夺爱。冬月明明是喜欢我的,怎么突然嫁给了他?!在屋后的竹林里,冬月曾经亲口对我说:“章武,我的亲亲,你要快点找人来提亲!”章武是我,准备上学用的大名,虽然没派上用场,我还是告诉了她。当时也许是被激情冲昏了头,只听到了“提亲”两个字,我在心里说:我的肉肉,我是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赤手空拳去提亲呢?提亲提亲,提肉最亲,提酒最亲。我总得提个猪头,打两斤烧酒,扯几尺花布吧,请个媒婆先还得请她抽一袋叶子烟哩。要钱,什么都得要钱,钱在哪里?钱在天上?钱 在地下?这年月已经不用铜钱了,政府发行一种纸币,最小的一分,最大的一万分。我日思夜想,满脑壳想的就是一个钱字,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钱我就能向那个爱钱如命的老家伙提亲。


黑毛好像懂得主人的心事,它在我脚边哼哼叽叽提醒我:上麻王寨呀! 为什么不去麻王寨?在赶山打猎这件事情上,黑毛情有独钟。黑毛的确是我打猎的好帮手,它吃苦耐劳,鼻子又特别灵醒,说起狗话来也十分干脆,汪!有情况,汪汪!发现了目标,汪汪汪!准备开枪!你看,从不拖泥带水,再复杂的事,黑毛汪汪两声把什么都说明白了,完全不像现在一些干部讲话,废话连篇。


我和黑毛跟踪一头灰熊走了三天。那是一头浑身是伤疤的老熊,它闯荡江湖,身经百战,是一个经常和猎人捉迷藏的老痞子。结果可想而知,当我们终于把它逼上梁山的时候,它又在我和黑毛的眼前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我只眨了一下眼,它就不在了,消失了,三天时间也就这样莫名其妙人间蒸发了。我和黑毛在一个山洞里仰八叉睡了两天,吃了一些东西,身上才有了些活气。麻王寨上的獐子麝包大,很卖钱,但獐子是山上的灵兽,它小巧机灵,如果一枪不能取命,它就会抓破腹部的麝包,让你一无所获,加之它专走悬崖绝壁,浑黄的清江在崖下发出沉闷的咆哮,如果没有黑毛帮忙,想看一眼都很难的。猎獐就是玩命,但我别无选择,我得玩命,娶不到冬月,这命又有什么意思?好在黑毛也是飞檐走壁的高手,我俩设了圈套,它负责把獐子往我面前赶,打中了,我得麝包,它吃肉,如果没打中,黑毛就骑在我的脖子上,爬山越岭我驮它回家。我们两个配合得像一个人似的,黑毛干得十分投入,简直有点儿舍生忘死,我不行,我不能正大光明地站在明处开枪,只能偷袭。我一面切割着麝包一面想着我的冬月,一想到冬月,我的身子就像打足了气的皮球,鼓鼓的,一碰就颤。又过了三天,当我野人似的揣了三个麝包钻出树林回到山寨,三眼铳正在冬月门口通通地乱放,那个骡客的十三匹骡子也进了村。


矫健的红骡勇往直前,我的情人和黄毛一步三回头。我几次举起百步穿杨的火枪,没敢下手。黑毛发疯似的诅咒着。乌鸦和喜鹊就像追星的小青年乱飞乱蹿,飞累了就站在树上看笑话。我调转枪口一枪扫过去,少说也有十只从树枝上栽了下来。叮邦叮邦!骡队的铃声远去了,远去了,扁毛畜生也飞去了,一切戛然而止。我摸了摸屁股兜,枪药已尽,我叫黑毛尾随着 骡队,我相信他们能找到冬月的去处。


我坐在石头上,把头放在两胯之间,任苦涩的泪水汹涌澎湃。我命真苦哇!父母养的一群孩子中,我是最不被注意的一个。贫困年月,人却有着极旺盛的生殖能力,九个姐姐完全把母亲的身子给掏空了,当她生下我,就急急忙忙用她最后的力气去我的两腿间摸索,她风湿变形的手终于捉住了一只刚刚出壳的小小鸟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胜利到达美妙的彼岸,她长叹一声,好像是向列祖列宗有了个交代,然后闭上了她那美丽而干涸的眼睛。我是吃着姐姐们的奶水活下来的。从姐姐们对我的百般呵护中,我明白了我胯下的这只可怜兮兮的小鸟对家族是多么的重要。还只五岁,她们就给我说了堂客,那是一个肥臀丰乳的二十岁女人,从峡谷里长大,她的家族有着生养双胞胎的遗传历史。九岁那年,我偷偷跟在一支骡队后面,离开了山寨。骡客长声吆吆地喊情歌,几十只骡子一路走一面放着响屁,像是在打节拍,气势恢宏,生动而有趣。我被一个住在山顶破庙里的庙佬收留,开始自食其力,庙佬每天的功课就是和菩萨对话,我每天的任务就是下到崖脚的河里去背水。我就在那时候无师自通学会了抽烟,打猎,种菜,爬山,捉蛇,唱 山歌,当然,我也学会了烧香敬菩萨,敲木鱼,念南无阿弥陀佛,师傅还教我认得了几个字。我不想回到女人堆中去。


我的冬月!我的冬月!我心空的月亮。她是我在背水回来的路上认识的。一美女一黄狗,她去亲戚家借粮,爬到半山上,歇在岩包上起不来了,我上午去背水她歇在那儿,下午去背水她还在那儿,那黄毛狗则形影不离,谁 走近就对着谁叫。我去庙里偷偷拿了一大钵盂饭,她有气无力了却先喂给 狗吃。“黄毛,黄毛,吃!吃!”我恨不能也变成一只狗,永远跟随她的身后,让她伸手摸一摸。我守着她和黄毛吃了,又陪着她坐到天亮。女人不是老虎,这女人是只猫,我让这只猫走了。菩萨劝我为善,我做了平生第一件善事, 因而久久难忘。后来,庙佬的一个老朋友常来下棋,我想学棋,就端茶伺水不厌其烦。他见我勤快,做事下力,就动了心思,庙佬的棋下输了,就让我给他朋友做儿子。做不做儿子对我来说无所谓,我是我爹的儿子,有骨血为证,去给一百个人做儿子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吸引人的是,庙佬的这个棋友家有房产却没有子嗣,他是一个私塾先生,家里有一个跛脚夫人,他常年在外,敬孔夫子不敬土地菩萨,有地无人耕种,有饭弄不到嘴上。庙佬说:一个有家难顾,一个无家可归,这真是瞌睡遇上枕头,歪锅对上了扁灶!


天遂人愿的是,冬月就住在他那个寨子里。当我跟在私塾先生后面,忐忑走进一个陌生的寨子,炊烟孤直,鸡犬不吠,天地是一片死寂,但我分明听到了天街的神笛肉肉地在我耳边吹,接着就听到黄毛在远处大喊大叫。神灵告诉我,冬月一定住在这个寨子里。


黄毛赶来迎接黑毛,首先是行碰鼻礼,再闻屁股,又踢腿撒尿,等它们对过这些暗号,黄毛就带着我很轻易地找到了冬月。从那以后,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竹林里相会,直到有一天,冬月亲口对我说:“你要快点找人来提亲!”


只有肠胃在哭,只有思念在动。石头上爬来了成千上万只蚂蚁,全都张开了饕餮的嘴,他们想把我抬起来,嗨哟嗨哟,一步一步朝洞穴里拖。狼群没有身子,只有夜眼闪闪发出红光。月挂在天宫的檐角,我的灵魂在拼命逃窜。忽然,有一个低低的悠悠的呻吟传达过来,一声一声又一声,像情人在怀中的呓语,像枭鸟划过夜空。两只美貌的动物雄健地立在山坳上,用鼻指天,正在诉说心曲,它的背后是漫天朝霞,是能给最优秀的油画家许多启示的那种色彩和架构。全寨的人都指认,那是狼。很久不见狼了,大家怀念呢,其实,只有我才认识,那不是狼,那是从神农架来的豺,一对红豺。和狼比,豺是一种娇小的动物,狼是猛男,豺是浪女,世人总是传说他们在一起干些勾当,还生造出一个成语“狼狈为奸”,但谁见过?眼不见而谣逐,这是人类攻城略地的老战法。


美女喜欢野兽,豺成了冬月的朋友。冬月是一个古怪的女人,她怕熊、 怕虎、怕野猪、怕松鸡、怕蜗牛,但她不怕豺,她喜欢豺。冬月爱去山上打柴,山是她的家,树林是她的庄稼,红豺是她的狗、她的猫、她的鸡、她的猪。每当我举起枪,她就要阻拦我,像母狼护崽。我一个人上山时,一只豺也看不见,而冬月一出现,两只红豺就出现了。我至今弄不明白,她是山鬼?是土地婆婆?红豺是她养的?当我和冬月在一起时,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红豺,它们眉来眼去,让人生妒,它们交起尾来尽把对方往死里弄,让人心惊肉跳,它们却乐此不疲。红豺也有一些好处,它们能带我去到一些人迹罕至的山旮旯儿,挖到许多上等的天麻,我们在青草地上白云帐下午睡时,一有生人出现,红豺都会及时通知我们。


太阳公正而暖和地照耀着山寨的一切,不管是野兽还是家禽,不管是百草还是树木,即或是人,是甲虫,是飞鸟,都相安无事,各自忙着谋生,敬而远之,偶尔有了摩擦,也不用大惊小怪。


我拼命劳作,一是为了养活跛娘,二是为了冬月。我的跛娘我喊她麻妈,她跛着脚在屋里陀螺似的忙活,她把我当成她的亲生儿子,后娘胜过亲娘,有娘多好啊,有家多好啊!难怪鸟儿总爱往窝里飞哟,我算是初尝了有家的幸福,饱受了无家的痛苦。但我这个家缺少一种东西,我只知道缺一种东西,原先我还没什么感觉,到了我现在这个年龄就很强烈地感觉出来了,但只能感觉,三句两句说不清,越说越麻烦,越说越糊涂。有了这个东西,生活就充满阳光,干活就有使不完的劲,没这东西,人就老,珠就黄,人就慢慢往土里移。自从冬月远嫁,我才终于明白,我需要冬月,我需要冬月。


唉!冬月远嫁了,红豺也似乎远嫁了。


冬月嫁去的那个家也在清江边,从麻王寨顶顺着阳光可以看到那个方向,我每天夜里都去那个地方,有时提了枪去,有时做着梦去。做梦去看到她的日子过得蛮好,提了枪去总见她愁眉苦脸。那个骡客扔了他的马帮不管,在家里抱着冬月不松手。他在冬月面前笑过一千二百次,冬月总不笑, 第一千二百零一次,当冬月对骡客报以笑脸的时候,我就离开了那个可憎的地方。女人啦!女人!向命运低头的首先是女人。


“二十七八打单身,要与阎王把理评,人家有妻还讨小,我打单身一个人,阎王做事不公平!”


酒真是杜康煮的吗?酒真是个好东西。一个女人一壶酒,没有哪个男人不想要,我喝过一次酒,是那个私塾先生带回来让我喝的,肯定是学生家里煮的酒,沾嘴火辣辣,好苞谷烧。我一喝酒就看见了我的冬月,她脸还是那么白,腰还是那么细,她变成了一只红豺,比狼窈窕,比狐正经,但我怎么也变不成一只红豺。我在黑夜里像鬼魂到处游荡,我在森林里像野猪四山 窜走,我并不是一头豺,只不过想成为一头豺回到自然中去流窜,但我脱不了这张人皮,成了披了人皮的怪物,回不了我的洞穴。


美丽的红豺正追赶着一群肥硕的野猪,这可是麻王寨上动物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长眼睛的动物全都全神贯注,它们对力量悬殊的追杀指手画脚,但不介入。远来的两只红豺人丁兴旺,眨眼就养出了一窝小红豺:大豺、 二豺、三豺、四豺、五豺……有十多只了。那真是幸福的一家子,遮天蔽日的乔木,花草如茵的山坡,享用不尽的食物,它们无忧无虑,像一群精灵在青山绿水间闪现红色的身影,豺父豺母欣慰相依,豺儿豺女则欢叫着,跳跃着,追逐着,全不因为寨子里冬月的远嫁而忧伤。


野猪是凶猛的霸王,它们像村子里四处游逛的野狗,到处乱闯,破坏着人们的幸福与安宁。因为有着犁地的长嘴和匕首般尖牙,它们常常恃强凌弱,像车匪路霸地痞流氓,搞得人心惶惶,它们还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爱,群婚滥交,不守公德,弄得清新空气污秽不堪,最可恨的是它们也欺负农民,一个晚上就把山坡上已经成熟的玉米糟蹋精光,山民早晨起来叫天骂地,恨得牙痛手痒。


追赶呀!追赶呀!像扯开无尽腰带匝了一圈又一圈,大猪中猪小猪在前面跑哇跑得快,大豺二豺三豺在后面追呀追得欢。一百米冲刺、二百米跨栏、三千米接力、十公里竞走。我像教练员一样大喊大叫,不要只用你的腿, 要用你的脑袋,脑袋长在脖子上是干什么的,脑袋是用来出鬼主意的!不是装稀饭的。黑毛!快追上去。两只老豺在阴险的奸笑。我举起了枪,估算着射程。突然,老猪王一个浪子回头,大豺措手不及被猪王乌黑的长鼻子一下拱离地面,再腾空翻转三周半,高难度动作,落地不稳,摔个嘴啃泥。二豺、三豺,大群红豺立马打住,“静默三分钟,各自想拳经”,商量对策,改变战术,更换主力,前仆后继,发起新的进攻。


几只小一些的豺虚张声势在猪王后面紧追慢赶,其他的豺分头消失在丛林里了。这本是一个阳谋,可是高傲的猪王视而不见,它想在这荒野里找一块平地再现一场“三英战吕布”的经典之战。生与死的追逐,残与暴的游戏,小豺的尾巴翘起来了,猪王的尾巴也翘起来了,从遍野的芭茅稍看过去,猪和豺高举的尾巴有如芦苇丛后的桅帆,也像两支军队的旗帜,迎风招展。就在猪王转过一个山头,准备拉开架势与这些尖嘴猴腮的红豺过几招时,一场惨烈的肉搏发生了。


猪王刚刚钻出一丛黑杜鹃,为摆脱了敌人追逐而庆幸,强壮的二豺幽灵般突然出现在它的上方。二豺像一道黄色的海浪拍岸而起,转瞬即跳上了猪王的背脊。二豺真是平衡木上的高手,它一个后空翻就骑在了猪王的后腰上,左爪扶了猪王的旗杆一样竖起的尾巴,右爪像长矛一样直朝猪王的肛门插进去,然后,二豺就抓出了肛头,再然后,一个倒栽葱翻下地来,只见猪王还在惯性地狂奔,肠子就轮船施放锚链一样哗哗地吐出来,二豺却如放风筝的孩子,稳操胜券般抓牢了那肠做的长绳。它抓住了猪王的生命。见二豺得了手,三豺、四豺、五豺等一窝蜂围了上来,有的去抓猪王的眼,有的去抓耳朵,有的去抓肚子。当猪王感觉到五腑六脏已经被生拉硬拽出了肛门,剧烈的疼痛便山呼海啸而至,最后猪王竟然感受到一种似神似仙、欲死欲活、脱离苦海的快意,它从生命洞穴的最深处发出了一声高亢而尖厉的长嚎,在峡谷中回荡许久,然后,轰然倒地,顷刻便湮没在豺群的利齿中了。


万籁俱寂,血腥随之布满山冈。


我浑身冷汗如雨,森林里的相互残杀虽然司空见惯,出乎意料的是那些看似娇小的红豺竟然有这般好身手!一对一的决斗当然很绅士,很大派,但靠了群体的智慧去战胜庞然大物也不失一种高明的战法。我躲藏在铁杉浓密的枝干后面大气不出,直到红豺饱餐一顿离去之后,我才去敲下猪王那两颗尖利而弯曲的獠牙,要知道我和这头猪王有过多次较量,我要将猪王獠牙包上一圈银子,做成一对珍贵的耳环。


冬月嫁给骡客之后,只享受了一百天的幸福。新婚的美酒只送到唇边,就变成了一杯白水。骡客是自由之神,他热心播种不问收获。尾随着马帮走过千山万水,野花如锦,山谷响应着叮当驼铃,骡客把手里积蓄的一点钱花光之后,就把新娘子扔在破旧的草房子里,赶着他的马帮,到宜昌看工人修大坝去了。可怜的冬月每日里孤灯冷裘,望穿秋水,如花的人儿闲置在山野,便成了多情的穷汉敬神的香炉。山垭上的情歌像春天的蝴蝶漫天飞舞,就是唱不开冬月的心窗,她把自己故意弄得蓬头垢面,邋遢不堪,只把她的婚床保持着一尘不染。


在乡间的山道上,一只火枪挡住了骡客,我问:“骡子和女人谁更重要?” 他说:“白天骡子更重要,晚上女人更重要。”说罢,就像是一个终于发现了伟大真理的哲学家,咧开他臭气熏天的大嘴,朝着我咯咯咯地阴笑。我拾起一块石头,准备朝那个鸟窝一样的脑袋砸下去,我忽然想到了遍地脑浆,胃先就抽搐起来。我改变了主意,把石头狠狠朝草丛中砸去,两只正柔情蜜意拥抱着的野鸡吓得惊叫着腾空而起,我怀中抱月,随意地把我的火枪抬了抬,轰的一声,两只肥大的野鸡就从半空栽了下来。我缓缓走过去,捡起猎物,扔给面如死灰的骡客,说:“你看看,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我想打瞎它的左眼绝不会打瞎它的右眼!”


我学会了喝酒和赌博,这是人世间最得意之人和最失意之人都离不开的两样东西。在孤寂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夜晚,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它给人温暖也给人胆量。在清江边一家小客栈里,我把骡客从老板娘的热被窝里一手拎出来,掼在地上,我对他说:“把冬月还给我!”他居然对我的话一点也不 感到惊奇,好像已经深思熟虑过,他伸出一只手晃了晃,“一千块,你立刻就可以把她拿走”。我身上只有三百块钱,我把它掏出来扔在骡客面前,我甚至还感到不好意思,但这是我的全部积蓄。我至今记得,他不是说的带走或是娶走,而是说的拿走,就好像冬月是他的鞍上的随便一件什么饰物。


刀尖在阳光下闪射出刺目的光,她站在门口,嘴唇在微微颤动。我走上前去,想拥抱我的冬月,她没有投入我的怀抱,而是用红豺似的双眼警惕地望着我。黄毛却认得我,它来拉我的破裤脚。我说:“跟我走吧!”冬月突然大声吼叫:“你为什么要来?!你为什么要来!?”我没想到她会是这样迎接我的到来,我说:“冬月,我来接你了。”她伸直了握刀的右手,那锋利的刀尖朝我狞笑着,忠实地守护着她的胸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女人在发疯的时候是什么都能做出来的。“你为什么要来?!你为什么要来!?”“我来接你回家,回家,我们回麻王寨去。”冬月嘎嘎地笑起来,她的笑是十分难听的那种嘎嘎声,她原先不这样笑的,跟老骡客睡过,就这样笑了,“你们男人总是骗人,只有傻瓜才会再上你的当。”她把那刀挥舞着,就像在剁猪草那样熟练、那样飞快。我是骗过人,在这个骗子满天飞的世界上,我除了一个能骗人的脑袋别无所有,我如果对所有人都诚实,我就无法过日子。我发誓,我没有骗过你冬月,我对爹说过假话,也对娘说过假话,但不会对我所钟爱的女人说假话。“我进了这个家门,我有了男人!”她在一声声泣诉,“我有了男人,我有了男人……”“他不是个好男人!他打你!他不心疼你!他成天在外睡女人,把你一个人晾在屋里!”我也歇斯底里大叫大嚷。显然,她被击中了。我趁势抓住了刀片,想夺下那刀,她紧紧抓住不撒手,就像抓住命运不放,鲜血从我的手中渗出来,一滴一滴溅在地上,像开放着无数小花。她摇晃了几下,尖刀叮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黑毛叫了三声,汪汪汪!我抱住她,把她的头贴在我的胸口,说:“我的肉肉,你说了的,让我来提亲,你为什么不等我?”她不作声,像一团棉花。我说:“我现在要接你回去。”我感到了她在抽泣,开始只是像小猫一样抽泣,渐渐地她的全身都在抖动不停。僵硬的两只胳膊也慢慢地围到了我的腰上。终于她的悲痛如同洪水决堤,她使劲抱住了我,摇晃着,泪水尽情地洒在我的胸口。


我们逃跑似的离开了她的这个家,什么也没拿,其实也没什么可拿(后来我才知道她的肚子里装着骡客的孩子),我们迫不及待,想尽快回到我们的世界去,黄毛和黑毛也是久别重逢,欢快地追逐着,遍地阳光,小鸟儿在前面带路。


绵延起伏的群山,长满接天入云的杉,这里的空气终日里沁人肺腑,大自然为我们铺一地红雨,放一坡鲜花,锦鸡和喜鹊引导着百鸟婉转歌喉,薰风送我们的新婚之舟驶入爱的港湾。


我拿出猪王的那对獠牙做成的包银耳环,轻轻给冬月戴上,她的眼里无限深情,似桃花潭水。


对面的山坳上现出一对身影,像一团烈火,像一树红杜鹃,像梦中仙姬, 像祥云落地,啊!红豺,红豺,美貌的红豺,背后衬着蓝天神女峰,双双踞坐在春日的阳光里,眨动着眼波,含情脉脉地望着我们,嘴里咿咿呜呜地说着什么,像是祝福,像是告诫,让人提心吊胆,让人心旌摇动。


红豺的家族已经很兴旺了,这是因为野猪的家族也兴旺发达的缘故,它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在同一片森林里,相生相克,就像警察和罪犯相生相克一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离了对手,对方就要消亡。两只老豺已经历练得老谋深算,它们把与野猪的争霸战交给二豺三豺之辈去干,老家伙君子动口不动手,专干一些谋划的大事。


感谢你,善解人意的老豺,来为我们证婚!


“麻雀跳进喜鹊窝,劝姐莫唱反情歌,男的反情短阳寿,女的反情寡妇 多,雷打火烧无处躲!”


秋天一到,玉米的香味就飘浮在山野,搅扰得野猪们胃口大增。他们明火执仗,大天白日在地头打劫,一头成熟的公猪不需一个小时就能把一亩地 的玉米全都糟蹋掉。红豺与山寨的猎人结成了统一战线,猎人是不会轻易伤害红豺的,红豺见到了猎人也不必惊慌失措。红豺是土地爷养的神狗,是密林里的灵兽,山民们看到红豺在山头出现就像看到了神仙下凡一般,他们希望红豺多多地咬死那些野猪,或者是把野猪撵得远远的,撵到别的山寨里去。


人们过惯了逆来顺受的日子,雷电一来就都躲到岩石下去,我不干,我愿意在电闪雷鸣中奔跑。夏日炎炎,我一丝不挂地在山林里追逐野猪,冰天雪地,我赤膊上阵,跟在红豺后面去猎取山羊,无事时,我喜欢坐在山顶去听轮船抢滩时发出的怒吼,看世界发生着的种种变化。冬月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了。她和跛娘真是天生有缘,她们开始做一些小人的衣服,把一个空空如也的穷家弄得生气勃勃,害得我一回到家就不再想出门,就像那两只狗,你把它们打得团团转,不给吃食,关在门外,它们也不肯弃家而去。


冬月肚子里的小骡客出世了。那个小杂种一钻出生门就哈哈大笑,让人毛骨悚然,更让人惊异不已的是他当天就能开口喊人,但他只喊妈。小骡客在一天天长大,我发现他的手脚比一般人要长,冬月对他表现出天然的母爱,这只能让我感到惭愧。我不喜欢这个小杂种,不只是他的异象,我一见到他就想起了那个发霉的早晨和迎亲的红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他的厌恶越来越重。冬月还嫌家里狗不够多,给他取名拴狗,她的身边拴着一条狗,你说我怎么会高兴?小杂种似乎已经感觉到了我对他的态度,他开始躲避我,能找他妈妈的事绝不会来找我,见了我也是胆怯兮兮的,像老鼠见了猫。在同一个锅里吃饭,在一张床上睡觉,我也觉得这不是个事儿。跛娘对这个小骡客却一往情深,那个久不归家的私塾先生也回来得勤了,一回来就抱了孙子不肯丢手,教他认字。黄毛和黑毛倒是一对儿,它俩也形影不离跟在拴狗屁股后头,像两个跟班。


九月的一天,铁嘴鹊在树上叫起来了,拴狗吵着要上山去看清江。冬月说:“叫爹带你去。”拴狗就叫我爹。我承认,拴狗一叫我爹,我的心里就有酸溜溜滋味往外流淌,小杂种仰起脸,企盼地望着我,我想都没想就吼起来:“上山去讨死!”那一刹那,我看见拴狗慌乱地低下了头,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冬月肯定看到了拴狗的表情,她放下手中的锄,走过来,轻轻抱起拴狗,说:“你爹有事,妈带你去。”我看着他们向垭口走去,我想喊住她们,嘴张了张,终于没有喊出来。


我提了枪,去密林里乱窜。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没打着,拴狗的声音总在耳边喊,爹爹爹爹!爹是好答应的么?!清江里发生着天大的变化,无数机器布满了江岸,好像有一场战争即将发生,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我还是带回了几只最大的洋桃,当我把洋桃递给怯生生的拴狗时,没想到这个小小的动作在他嫩嫩的心灵里产生了巨大的鼓舞,他高兴极了,有点手舞足蹈地跑去告诉妈妈,大声地说:“这是爹给的!这是爹给的!”冬月说:“爹喜欢拴狗,快去给爹亲一个。”没想到,拴狗飞快地跑过来,抱了我的脸,把他热热的小嘴贴在我的脸上,鼻涕口水肉肉地亲了一阵!在后来的好几天里,这种感觉一直让我心里发颤。人生本来就是一出两难的戏啊!


……


(原载《民族文学》2003年第1期)



图源:网络


作者简介


李传锋,著名作家,湖北鹤峰人。1947年生,《今古传奇》原主编,两次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武陵王》《最后一只白虎》《林莽英雄》等,中短篇小说集《退役军犬》《动物小说选》《红豺》等,散文集《鹤之峰》《梦回清江》等,文艺论文集《南窗谈艺》,电影文学剧本《土家妹子》(中央电视台6套投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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