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风险提示实操要点之合同订立存在的风险

文摘   2024-10-11 18:1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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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资金大多属于自有闲散资金,借贷双方之间常存在亲属、同事、同乡、同学等密切关系,在借贷形式上往往简单随意。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常很难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因此,借贷双方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做到有据可查,毕竟“口说无凭、立字为证”。这样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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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借条实质上是简化的借款合同,出具借条也可有效反映借贷关系,持借条向人民法院陈述借款事实,容易完成举证义务和证明责任。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多份,而借条一般只有一份,通常由出借人持有。但借条千万不能写成欠条,欠条只能证明欠款事实,欠条可以是买卖、承揽、劳务合同等其他法律关系项下欠款的证明。借款一定是欠款,欠款可不一定是借款。收条是用于证明债务已经履行的凭证,一般不能用来证明借贷关系,若仅凭收条起诉,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举证义务和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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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或借条的内容要做到规范、全面、明确、具体、无歧意。一是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虽然持有借条的人一般会被人民法院推定为权利人,但借条写明出借人可有效防止借款人以“出借人另有其人”进行抗辩;二是用语准确无歧义,避免使用多音字,如“还(hái)欠款”与“还(huán)欠款”含义大相径庭,因此在书写借款合同或借条时一定要避免使用可能导致歧义发生的字词句,同时尽量避免涂改,如有修改则需要在修改处签名或捺印确认;三是借款金额需要写明币种,同时用大小写注明,并以“整”结尾,确保大小写相一致;四是写明借款用途,若产生争议,可帮助人民法院判断借款人是否违约和印证或查明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五是注明还款期限,《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要牢记在借款到期后及时主张权利,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催收还款、借款人承诺还款等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若借款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则出借人会丧失胜诉权。若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要求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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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借条的签署。署名应当由借款人亲自当面书写捺印,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签署,最好同时注明身份证号码,防止他人冒签。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印章,并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借款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涉及履行职务行为时,应特别注明其身份是个人借款亦或是企业借款,明确合同主体和还款责任。   

借贷双方还应注意,不要在空白合同文本先签字后填写内容,也尽量不要留下较大空白,防止当事人在合同空白处事后单方添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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