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王星辰网上销售一次性注射器给个人被罚2万

文摘   2024-11-18 20:02   湖北  


    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县市监处罚﹝2024﹞X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为旗下多家门店将不适合消费者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通过网络销售给个人,被罚2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9210.08元。


前一段时间笔者对海王星辰宣传的销售数据提出了质疑,然后很多疑似海王星辰的员工反驳说:他们网上销售非常好。于是,笔者对他们的网上销售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他们的网上销售的确比其他连锁药房做的好。不过,违法销售的问题也非常多,除了已经讲述过的虚假宣传、网上违法宣传处方药外,还有不当销售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被罚的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连锁药房总部,对其旗下直营门店实行统一管理。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其旗下“星沙棠坡路分店、长沙锦璨家园分店、长沙星沙二区分店、长沙聚鑫分店和星沙小塘路分店5家直营店,经总部调拨“平安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并通过网络平台将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但是,这批涉案的“平安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生产企业:稳健平安医疗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湘药监械生产许20160023号;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140969;型号、规格包括1ml、2.5ml、5ml、10ml、20ml),在其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标有“适用范围:临床注射或抽血用”字样,其说明书上标有“适用范围:本产品适用于临床注射或抽血用”字样,且其说明书和标签上均未见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其为非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


同时,长沙县市场监督局还查明:湖南海王星辰及旗下5家涉案直营门店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零售经营范围后均标注有“以上零售经营范围仅限注册证明确为消费者个人可自行使用的产品”字样,也就是说,其核准的零售经营范围均未包含非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


据笔者了解,此次湖南海王星辰被处罚的问题,在海王星辰并非首次发生,甚至都并非2024年首次发生。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沪市监普处〔2024〕0720240009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中华新路店因为在饿了么平台上的“上海海王星辰大药房(快递发全国)”店铺内销售两款甲流乙流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属于需要许可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中的6840体外诊断试剂,而当事人尚未取得上述许可。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这样回过头来看,长沙县市场监督局还是挺够意思的,将5家门店的处罚合并到连锁公司总部进行处罚,从而将分开处罚最低合计5万元的处罚额度,成功降低为2万。不知这算不算湖南海王星辰的地政关系不错的表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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