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还搞加盟?这家搞加盟的连锁药房被拟罚近千万

文摘   2024-11-20 19:30   湖北  


11月13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向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及相关个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拟对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罚没合计785万余元,禁止法定代表人黄茂元、企业负责人梁绍基、质量负责人符彩霞、质量管理机构 负责人林伟梅十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提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听证告知书的内容来分析,这家名称叫做“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应该是一家以加盟为主的连锁药房,而且极有可能是一家直营门店都没有的那种。我们从各大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可以看到,近年来几乎所有规模较大的连锁药房都在发展加盟业务,那么,这是不是一件稳赚不赔的“生意”呢?我们来看看这家东莞万民此次被罚的违法行为吧,关键是对照一下,那些发展加盟的大型连锁药房有没有!


第一是通过京东、美团、拼多多、天猫等第三方平台网店销售非法购进的药品,包括 "拜新同硝苯地平控释片"、"昆中药板蓝根颗粒"、"幽门螺旋杆菌四联药胃用药[14天用量]"、"万艾可枸橼酸西地那非"、"格华止盐酸二甲双胍片""松栢速效救心丸"等。


第二是以连锁总部的名义,直接向"黑龙江兴安中医馆"、"陆善琴(个人)"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商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单位和个人销售"黄葵胶囊""丹参滴丸"等药品。


第三、(疑似加盟)门店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塘厦振兴围分店等未经总部审核直接从其他公司采购药品。


第四、质量管理不符合GSP要求,主要是企业总部与门店间未使用统一的计算机系统,未能联网对接,不能实现数据交换;企业总部未能提供质量负责人"符彩霞"、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林伟梅"等人员在职在岗的工资及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黄茂元、企业负责人梁绍基未能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行企业日常管理职责;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符彩霞"、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林伟梅"无合理理由不履行严格监督与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行状况相关的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履职尽责。


笔者曾经在早年比较知名的加盟连锁药房同济堂工作过,这就是当时这类公司的实际情况,由于很多以加盟为主的连锁药房的出发点只是为了多卖点货给加盟店,或者多收一点加盟费等“净收入”,对这些加盟药店的盈利支持帮助不大,事实上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商品买卖”业务关系,自然无法像直营门店那样从严管理。


其中,最普遍的问题就是加盟店的“私自”购进问题,以及因此衍生出来的“计算机系统不统一”问题,包括两套计算机系统问题,无票购进问题和假冒伪劣药品问题等。一旦事发,都是对品牌的极大伤害。


以此次被查的东莞市万民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空无一人,相关管理人员也杳无踪迹。也就是说,这家企业应该是必死无疑了,而且,因为金额极大,极有可能移交公安部分追究刑事责任。


最为重要的是,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此时得以暴露,极有可能是由于内部人士将相关数据提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的举报,这应该也是国家药监部门发布内部人士奖励制度后的首起重大案件。


目前,传统医药行业的增长势头普遍不佳,员工的收入也随时下降,原有的一些矛盾也因此激化,内部举报很可能成为利益受损内部人士的最后选择。所以,大家认为,那些正在大力发展加盟药店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那些没有直营店或者直营店做的稀烂的连锁药房,谁会率先爆发类似事件呢?比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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