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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研究,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 “以旧换新”房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其他房企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以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房源需求。
二、组织方式
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部门监督”的原则,参加活动的房企单独或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对外公告,报市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组统筹后发布实施。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执行。
三、存量住房房源条件
(一)存量住房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二)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四、新建商品房项目
本批次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由南京奥体建设等12家房企参与,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相关项目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统一展示,换购群众可登录查询,并办理报名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活动的房企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二)存量住房收购主体、范围和新建商品房项目房源条件详见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
为什么扩大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房源规模?
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部署要求,更好扩大群众改善性房源选择,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以旧换新”房源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问
哪些旧房房源可以参与?
答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旧房收购范围和条件,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问
旧房如何评估,评估费用谁来承担?
答
各参与活动房企自行开展,可参照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形成的评估机构库进行旧房评估。经确认有效的评估报告可作为其他房企验房评估材料。验房评估费用具体标准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问
置换新房的范围有哪些?
答
新建商品房房源条件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市房产局“房帮宁”平台提供统一房源展示平台。
问
置换的新房是否与项目案场购买的优惠一样?
答
可置换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与该项目案场给予的各项优惠保持一致。
问
群众参与活动的咨询渠道有哪些?
答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并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问
“以旧换新”后,旧房原有“学区”能否保留?
答
“以旧换新”置换成功的换购人子女自《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保留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
问
社会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参与?
答
社会其他各类房企可委托所在区区属国企或市安居集团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同时也鼓励具有独立收购、持有存量房资产和持续运营能力的其他各类房企,自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问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试点活动是否有变化?
答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实施“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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