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痛药物使用原则
明确适应证:
根据疼痛的病因、性质、部位、严重程度及患者的个体差异等选择适当的镇痛药物。
用于缓解各种急慢性疼痛,如手术后疼痛、创伤疼痛、癌症疼痛、神经痛等。
个体化治疗:
不同患者对疼痛的感受和药物反应差异很大,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身体状况、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药物剂量和给药方案。
例如,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通常需要减少剂量。
按时给药:
持续疼痛患者应按时给予镇痛药物,保持稳定的血药浓度,以有效控制疼痛,而不是疼痛发作时才给药。
例如,对于慢性癌痛患者,可采用长效镇痛药物按时给药,并根据疼痛程度加用短效药物解救。
多模式镇痛:
联合使用不同作用机制的镇痛药物或方法,以提高镇痛效果,减少单一药物的剂量和不良反应。
如联合使用非甾体抗炎药、阿片类药物、局部麻醉药、物理治疗等。
注意不良反应:
密切观察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便秘、呼吸抑制、嗜睡、头晕等。
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如预防性使用止吐药、通便药等。
二、镇静药物使用原则
明确适应证:
用于治疗焦虑、躁动、失眠、谵妄等状态,以及在机械通气、手术、介入操作等情况下使患者保持安静、配合治疗。
严格掌握适应证,避免不必要的镇静。
评估镇静深度: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选择适当的镇静深度。
通常采用镇静评分工具(如 Ramsay 评分、Richmond 躁动 - 镇静评分等)定期评估患者的镇静程度,调整药物剂量,以达到理想的镇静目标。
个体化治疗:
考虑患者的年龄、基础疾病、肝肾功能、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镇静方案。
例如,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对镇静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应减少剂量。
短效药物优先:
优先选择起效快、作用时间短的镇静药物,以便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镇静程度。
如丙泊酚、咪达唑仑等,便于随时唤醒患者进行神经系统评估。
避免过度镇静:
过度镇静可导致呼吸抑制、低血压、谵妄延长等不良后果。
应在保证患者安全和舒适的前提下,尽量避免过度镇静。
监测和调整:
持续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镇静程度、不良反应等,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镇静药物的剂量和种类。
例如,在机械通气患者中,应根据呼吸频率、潮气量等参数调整镇静药物剂量,以避免呼吸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