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的极端思想真可怕:社火表演也能“侮辱民族信仰”?

民生   2024-10-27 08:00   山东  

西北某地,马某向当地政府投诉,指出大通黄家寨的社火表演中,扮演者以回族形象出现,佩戴白帽子和盖头,并在春节期间进行表演,严重不尊重回族伊斯兰教的信仰。

他对此上纲上线为“搞民族分裂”和“侮辱民族信仰”。

他的理由是,回族作为少数民族不过春节,因此春节期间进行的社火表演中尕撒拉舞蹈是对该民族信仰的不尊重。

从他的投诉中可以看到,他认为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白帽子和盖头等少数民族元素不应在春节这样的汉族传统节日中被展示或表演。

他的思想实际上就是一句话:我们不过你们汉人的春节,你们过春节别把我们带上。

连阿拉伯人都过中国春节,他不过。

例如,阿联酋媒体上如此解释“过年”的来历:曾经有个勇敢的男孩通过放烟火吓走了怪兽,所以后人就年年用放烟火表达纪念。于是,到了春节期间,哈里发塔等地标便上演灯光秀、投射激光灯束,制造红红火火的喜庆气氛。

阿联酋人都不怕过春节“侮辱民族信仰”,意思是马某你比阿联酋人更虔诚?

他自己不过春节倒也罢了,关键是他要干涉其他人过春节,甚至要代表一个民族禁止这个民族的文化元素在春节表演里出现。

马某的投诉,实际上是对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误解和曲解。他试图干涉他人的世俗生活和民族文化交流,这是一种极端和狭隘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仅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而且可能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极端主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究其根源,这些人的极端思想来自于长期存在的教族捆绑现象以及缺乏退出某宗教信仰的自由。某些人以“民族信仰”为幌子,实际上是以教法抵制过中国传统节日,仅允许过阿拉伯节日、穿阿拉伯服饰,表现出一种不愿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态度。

针对马某的投诉,相关部门的回复非常到位:

1、你没资格代表某个民族干涉这个民族的其他人过不过春节;

2、社火表演弘扬的是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民族团结正能量。

除了这个回复,当地政府也应该加强国家去极端化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通过教育和宣传,引导人们正确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和宗教信仰,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融合,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以马某为代表的某些极端分子别急,后面还有的是让你们急的时候。

九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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