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地方化债,从央地财政关系谈起

健康   2024-11-19 17:47   江西  

编者按:这个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只要你够努力,只要够幸运,王侯将相,富贵寡头,你也行。不要躺平,不要悲观,不要低头,努力奋斗,一切皆有可能。

近两年,经济运行困难与三个资金链不转有关。一是房企部门资金链不转了,多数房企紧张,少数出现断裂,对此,当局正在全力保房企融资。二是居民部门资金链不转了,居民努力存钱、减少花钱,对此,当局在降房贷利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三是地方政府部门资金链不转了,为此,当局在全力推进化债。

一、当前地方债务现状

1.政府债务的四个典型事实:①2008年后政府债务规模一直在扩大;②在央地结构上,地方债务占比非常高;③地方债务当中存在大量的隐性债务;④与其他国家举债主要用于经常性与福利性支出不同,我国举债资金主要用于基建投资,基建投资可以形成资产,但能否形成有足够回报率的资产尚且存疑。

2.政府债务的新特征和新趋势:开“前门”并未有助于堵“后门”;②隐性债务变得更加隐蔽化;③显性债务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但是长期需要防范;④隐性债务的流动性风险加大;⑤地区间风险分化

3.政债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财政体制的根本矛盾还未得到缓解,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仍旧存在着严重的失衡;②以债谋增长的发展模式尚未转型;③债务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存在较强的行政约束,导致地方政府债券出现“国债化”和“转移支付化”两个特征。
二、央地财政关系现状
一般来讲,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收入划分,也就是以税收为主体的政府收入在政府之间如何安排;二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也就是事该由哪级政府干,钱该由哪级政府出;三是转移支付制度,事和钱都分清楚之后,政府间的财力盈缺如何调节,如果地方收入不能满足干事的需求,如何通过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得到弥补。
1.关于收入划分。为避免扭曲市场并调动地方积极性,主要按照税种属性划分各级政府收入。通常将体现国家主权的税种划为中央收入,如关税、进口环节税收等;将税基较为稳定和地域化属性明显的税种划为地方收入,如房产税、市政税等;将税基流动性较强、地区间分布不均衡的税种划为中央收入或中央按照较高的比例分享,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通常作为中央收入或共享收入,共享时中央占比一般较高。
2.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主要按照三个原则进行划分。一是受益范围原则。如果某项支出对区域外的其他地方产生影响,具有一定外部性,就应当由更高级次的政府承担。二是信息复杂程度原则。信息获取和处理越复杂、越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事务,越应由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负责。三是调动积极性原则。财政事权划分要充分体现权责匹配,有利于各级政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和激励相容,实现总体利益最大化。
3.关于转移支付。按照收入和财政事权划分基本规则,通常形成中央财政事权有限但财力相对集中地方财政事权较多但收入有限格局,产生纵向的财政不平衡。同时,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较大,按统一规则划分收入后,地区间财政收入苦乐不均,形成横向的财政不平衡。为此,需要运用政府间转移支付加以调节。从国际通行做法看,转移支付通常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类,前者属于无条件拨款,后者需要按规定用途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对地方事务的补助,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中央委托事务、中央和地方共同事务以及需要引导和鼓励的地方事务。
三、地方化债的主要策略
1.通过财政资金偿还。主要来自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事实上自2021年以来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对偿债资金来源造成拖累,部分中西部省份城投偿债压力较大。
2.出让国有资产权益。通过出让国有企业股权获得收益偿还债务,典型案例为“茅台化债”:2019年12月、2020年12月茅台集团两次公告无偿划转上市公司共计1.0亿股股份(合计占贵州茅台总股本8%,按当时市价计量市值约为1600亿元)至贵州国资。但该方式可行性取决于地方资源条件
3.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由地方企事业单位通过自身经营收入偿还,取决于企业自身经营能力。
4.债务转化。促进城投转型,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转为企业债务,通过经营性项目运营收益偿还,对项目现金流要求较高。
5.债券置换或展期。通过再融资债券、国开行和商业银行贷款等置换高成本债务。
6.破产重组或清算。对城投进行破产重组,债务出现实质违约,部分债权人可能承担一定损失
四、城投化债的主要路径
城投化债作为“一揽子化债”的核心任务,将在“一揽子化债”的总体监管框架下推进,主要路径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财政化债;二是金融化债;三是转型化债。
1.财政化债:空间有限
近年来地方财政增收乏力,土地市场景气度较低,刚性支出不减反增,债务集中到期偿付压力又比较大,很多地方(尤其是区县)债务风险高企,以财政资金助力城投化债的空间很难进一步拓展。因此,多数地方选择通过将政府持有的资产变现来补充化债资金,不过这种方式的效果的分化也很明显,对于缺乏实力较强国企、大量优质经营性资产的区域而言,带来的资金增量非常有限,难以有效推动化债进程。
2.金融化债:中流砥柱
城投化债的进程中,金融化债后续还将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除了债务重组、置换、AMC化债、央行SPV外,金融机构参与城投化债还有其他路径。比如,地方政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由其对辖区内城投提供更多授信及信贷支持(尤其是中长期贷款);再比如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保债计划将大规模的长期、低息保险资金引入当地城投,用于项目建设运营的同时,还能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不过,无论具体采用何种形式,金融化债都需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大原则,“自接自盘”难度尚可,“替他接盘”则尤为艰难。而且,若不涉及本金部分豁免,金融化债实则无法压降债务本金规模
3.转型化债:从长计议
由于成功转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这决定了转型化债某种程度上更像是美好愿景。不过,这并不代表转型化债没有可行性,只是需要更科学地制定转型化债的目标任务,使其更符合城投的生存现状和发展形势。转型化债的目标并不在于短期内让城投摇身一变能够“赚大钱”去偿还债务,而是让城投通过重塑业务模式、优化收入结构获得市场化经营主体或产业类主体的身份,更顺利地实现融资接续和新增,同时伴随着造血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逐渐增强,得以使用经营收益和较低成本融资将债务风险压降至适宜的水平。
4.破产重整或清算
目前,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之间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用隔离,其以破产重整或清算的方式处置债务将严重损伤所属区域的信用,对当地国企的新增融资和借新还旧产生极大阻力,因此各地城投对第四类化债路径的运用均避之不及都不愿意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看星星啊
致材料人:日拱一卒无有尽,功不唐捐终入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