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箱大闸蟹引发的辛巴与三只羊超级主播大战,持续了十来天仍没有熄火的迹象,反而愈演愈烈。虽然战事还没有结束,但因为疯狂小杨哥7日晚直播时的一句话,这场大战的胜负基本已定。
这场大战最初是由三只羊团队引发。由于不满辛巴直播间同一家品牌大闸蟹的价格优惠,三只羊团队举报,导致辛巴无法补货继续销售。
辛巴怒而反击,接连发出三个大招,三只羊迅速走向被动,只有招架之功,毫无反击之力。大招一:堵枪眼。辛巴在直播中宣布,旗下主播全部停止销售大闸蟹,他本人在近期直播中也绝不带货。这一下就堵住了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对辛巴“无底线地搞流量”的指责,自己格局打开,不为赚钱,首先就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大招二:舍己救人。辛巴声称拿出1 亿元,如果三只羊在一周期限内没有行动,辛巴就替小杨哥赔偿买到问题产品的三只羊消费者。这是非常高明的“将军”招数,让三只羊赔也不是,不赔也不是,左右为难。大招三:立体式舆论战。辛巴又接连爆出“卢文庆刷单判刑”“三只羊主播沫沫因和高管私情被送进去”和“糟头肉始终不赔付”三个舆论炸弹。一个是行业黑幕,一个是两性八卦,一个是食品安全,每一个都极具话题性。辛巴爆料后,“消失的沫沫”等相关话题很快就攀上热搜。而三只羊的回复都不够直接有力,稍显苍白。如果说,前一阶段三只羊方面只是处于被动位置,而小杨哥的一番言论则提前终止了这场大战,亲手掐灭了三只羊舆论翻身的可能。9月7日晚,小杨哥在舆论聚焦之下开播,对消费者最关注的售后问题回应称,如果消费者对买到的商品不满意,可以先联系购买对应店铺;如果对店铺售后处理不满意,可以再联系下单的直播间;假设处理得还不行,那就去联系三只羊网络的客服。一定给大家处理到满意,不存在没有售后。“我们有三重售后团队,绝对会为消费者负责到底。”细心的网民还发现,在小杨哥和三只羊网络的直播间中,多种商品的介绍页面都用小字标注了“本商品销售者为购物链接所属的店铺经营者,而非本直播间/橱窗”。小杨哥在直播间洒下的泪水,没有引得网民同情,他这段话反而激发了网民的极大质疑。“你直播间只管赚钱,一点不用承担责任吗?”“赚钱的时候喊家人,有事情了跟自己直播间无关,哪有那好事!”“在直播间小杨哥卖的货,原来他只是帮忙做了一个广告!”“有三道售后说少了,分明有八道售后来让粉丝维权!”很多网民认为,这种态度就是推脱责任,所谓的“三重售后”不是增加了消费者保障,而是抬高了维权的门槛,让问题商品的售后服务变得更加繁琐。反观其他超级主播,都没见过类似的说明和做法。东方甄选、与辉同行、交个朋友、辛巴等头部直播间的商品,均未发现“非销售者”的相关说明。在出现问题商品时,像罗永浩、辛巴等主播也都没有提过自己只是广告方,将责任推给商品店铺,而是选择了对消费者直接赔付的处理方式,有的甚至还是三倍赔付。从法律角度来看,直播带货到底是销售者还是广告方呢?直播间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首先,两者不能一刀切地简单界定。直播带货的商业模式较为复杂,存在多种合作模式。在实际的直播带货场景中,主播不仅仅是简单地介绍商品,还会参与到商品的选品、定价、促销等环节,对商品的销售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尤其是直播间的自营商品,直播运营方必然是销售者无疑。而即使是广告方的定位,直播间也并非对售卖的问题商品完全没有责任。《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已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二条也显示,直播间运营者能够证明已经尽到前款所列标明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交易外观、直播间运营者与经营者的约定、与经营者的合作模式、交易过程以及消费者认知等因素予以认定。这也就是说,虽然三只羊用小字标明其并非销售者,法院也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直播间并非一定无责。再者说,抛开琐细的法律条款,消费者是用实际行动投票的。主播的推荐和宣传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起着关键作用。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商品时,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主播的信任和认可。不管你在法务上撇得多干净,丧失了消费者的信任感,这场仗就会输得彻彻底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