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二刚学物理时就翻车了

文摘   教育   2024-11-01 14:5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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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还给老师了的家长可以忽略前几段,不影响整体阅读。
前几天给同学们讲解多普勒效应,批改作业发现同学们掌握的都很不错,这让我不禁想起当年自己接触多普勒效应这个知识点时犯下的低级错误。
首先简单介绍下多普勒效应:由于波源和观察者之间的相对运动,这种相对运动可以是波源移动、观察者移动,或者两者都移动。当波源和观察者相互接近时,观察者接收到的频率变大,音调变高;当波源和观察者相互远离时,观察者接收到的频率变小,音调变低。
记得初中时看到多普勒效应这个知识点时,我的第一构造是想象自己接近喷水管和远离喷水管来类比,发现这个类比能够很轻松地帮助我理解多普勒效应,当时我还自鸣得意,觉得也不过如此嘛,于是我就不求甚解地继续往后看了。
由于当时我还没有正式系统地学习物理,也没有接触过声波的概念,而我这种类比的逻辑就为我接下来在声波学习中犯下一个低级错误埋下了伏笔,错误如下:
就这么简单的一道题,我记得当时全班就我一个人做错了,错误原因也很离谱:我自作聪明地认为汽车鸣笛的声音也具有惯性,所以它的传播速度应该是340m/s+汽车的速度。
还记得我当时和老师那个“据理力争”的样子,既有一些不服,觉得老师以权压人;同时还有一丝炫耀,觉得老师也会犯错,竟然遗漏了一个隐含的条件,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发现了。
相信此时学过初二物理的同学应该看出来我错在哪里了吧?没错,自以为是的我在学习声波时忽略了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声波首先它是一种波,而波是能量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传递,它本身并不具有质量,因此没有惯性。机械波的传播是通过介质中的粒子振动来实现的,但这些粒子本身并不随波的传播而移动,只是振动状态在介质中传递。
正是因为当初接触多普勒效应时把声波类比成具有惯性的水,在后面的学习中想当然地代入了这个思维,从而在简单的题目中犯错。今天之所以把自己当初接触这个知识点时犯过的错误写出来,希望对同学们的物理学习有所启发:
1、学习物理时一定要重视对基础概念的理解:研究对象是什么,它自身具有哪些基本性质;研究的是什么物理现象或过程,这个过程受哪些变量的影响,每个变量又是如何影响的;得到什么样的结论,相关结论是否有前置条件,具体又是什么样的前置条件。
2、不要害怕犯错,所谓“做的越多,错的越多”这句话我认为并不是贬义,因为它的前提是“做的多,思考的多”。就像上面我做错的那道题,我并不觉得很丢人,相反我觉得如果有同学也犯了类似的错误,那起码说明TA是思考过的,而那些没犯错的同学很大一部分是不如你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压根就没想过这个问题。
3、有兴趣物竞的同学,在初中低年级时就要尽量培养自己对物理现象的研究从“表象分析”向“本质分析”转化,这会让你后面学习物竞更容易入门。就像我刚接触多普勒效应时,就是因为没有深入分析,导致我当时构建的逻辑完全错了,幸好后面及时“犯错”,让我重新梳理了多普勒效应的知识点,这也为我后面研究波的相关课程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好了,今天的随笔就写到这里,以后我可能还会把日常教学中的一些感悟和总结写出来,希望其中能有一些有用的东西能够帮助到同学们,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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