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鑫悦
一、皇权诞生合法性简论
1.1血缘与胞族当中的宗法制:君统(政治关系)与宗统(宗法关系)在宗法制中的结合诞生的皇权合法性
原始社会的人类部落史可以说是几个氏族的家庭史。炎黄子孙之所以称为“炎黄”。一方面是炎黄部落取得同蚩尤部落战争的胜利,另一方面是中华民族对共祖的崇拜与血脉所谓的一脉相承。原始社会后期,母系氏族解体向着父系氏族演进之时,父权制建立后军事首领逐渐来到了权力的中心,掌握了部落的话语权。首领便是武力与血缘兼俱的大家长,此时的政治关系还没与血缘关系稳固的结合,皇权的合法性基于大家长制的中血缘根系。
图源于网络
夏周两朝则是将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的更深了,宗法制与嫡长子继承制的推行使得以前的原始部落的大家长制中的“大家长”合法性衍生为皇权的合法性。此时的合法性是基于共祖中“宗”的血缘纯粹性,其次是皇权依靠“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嫡长子继承制,保证王朝姓氏与血缘的统一。这样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的结合便达到了顶峰。
1.2皇权的进一步加强:神权与皇权的结合“受命于天”中诞生对皇权的宗教崇拜
中国政治中的“君权神授”可以说同西方政治的“君权神授”基本不谋而合。论中国古代皇权的合法性一部分来源于上文的血缘的纯正,另一部分则来自“神化”自我。西方式的“君权神授”,若皇权没强硬过“神权”,神权的“化身”便超过皇权自身了,因此西方并不如中国如此集权于中央。
政治与教派的结合诞生了西方教皇的无上教权,再加之于法律。皇权便被裹挟在神权与法律之间。
而中国不同,中国的神权与皇权的结合是极大提升了皇权的合法性与可操作的空间。正如周代商,便以“受命于天”“代天伐商”来增添几分战争的合理性。皇权成为了“神”一般的存在。
图源于网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小篆体
1.3阶级社会的必然:皇帝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至上性
当原始社会未期,当第一名驯服马匹的人类出现。人类社会便从游牧社会向农业社会转变,学会打磨石器的人类,使得生产工具多样化,生产力大幅提高。
在新石器时代带来的光辉下,一个恶魔,一个私欲的恶魔带着打破平均主义的力量一同降临。早期国家随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与平均主义被打破而呱呱坠地。自此,一位缠绕中西方社会千年的梦寐——阶级随之诞生。
对于古代封建社会的中国,皇权便在阶级金字塔的的塔尖。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民主在古代封建社会是无稽之谈。“宗法制”与“嫡长子继承制”赋予皇权的宗法性与血缘纯正性;“受命于天”给予皇帝以神化;皇权便凌驾于一切,没有任何因素得以掣肘。
二、皇权当中制度设计的艺术
2.1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基于服务皇权目的性流变
纵观中国封建王朝的发展,一个制度或是办法无不带有君权或皇权与上层建筑留下的痕迹。
从尧舜禹时代家天下之于禅让制的痕迹;战国时兵戎相见遗风之于靠战功立官跨越阶级痕迹;两汉是为破除士族门阀对地方的垄断之于察举孝廉制度的痕迹;魏晋南北朝时期所谓文人们自命清高的风骨遗风之于九品中正制的痕迹;再到破除阶级固化,全国人才大包大揽的选官,识“材”的目的之于科举制的痕迹。
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与“时代性”是分析每个朝代的基础。每个时代都带有时代的色彩与服务皇权之目的。纵观历代选官制度可以说是选“皇家家臣”的办法,只不过各个时代选官制度进步性是来源于皇权为破除相权与门阀为目的,顺带带来增加阶级流动性的“好处”。阶级社会中的统治阶级是不会“怜悯”被统治阶级的,更何况是中国这样持续千百年的封建社会呢。
图源于百度:选官制度演变图
三、对皇权妨害的各类势力所成制度
3.1关于宦官制度
3.1.1党争的裹挟中君子为限制“恶性皇权”而不得的悲哀:以明朝东林党与阉党党争为例,皇权打压下的有政治常识的政党与被驯化的内阁与皇权“中介”太监
来自《大明王朝1566》
皇权需要一个“代理人”或一个“代理”群体,皇帝不可能以一己之力处理全国上下的朝政事物。于是太盗群体便出现在王朝的官场生态之中。
文官本应以“理”,以“学”,以君子之本性去辅佐君王。而不是以个人之私欲,拜服于皇帝所给的各类好处。文官太监化的一大原因在于“太监”得以在皇帝周围以自我意志干扰皇帝意志,进而操控朝政。部分文官们便可抛去“君子之性”投身于太监群体当中,剩下不愿摒君子之性者便成了官场生态中的一股清流。于是各党之间的党争便围着皇权建立了一个三足鼎立之势,这样的事态随着着王朝生命的始末,又随一个王朝诞生而重蹈覆辙,如“寄生虫”一般伴着皇权一起共生。
以明代官场生态为例,东林党,阉党,内阁之党争把官场生态搅得一片乱麻。“君子不党”是古代君子的本性,然一群志同道合的君子聚集,谈论,干着同一事业。不算违背“君子不党”的准则, 偏偏政治敌人会将他们归为“朋党”,似乎是一群同流合污之人。明代东林党便如此被一群文官太监:阉党而污名化了。明代皇权随朱棣设内阁,皇权达到了一个小波峰,虽说史学普遍观点认为皇权达到顶峰是在清代军机处这一皇帝私人密报机关设立开始。但皇权在明代已然成熟,无人可制掣。
国家的骨气气节随宋朝土木堡之变与一次次岁币而消融,文化随元的改朝换代而不复当初。到了明代,这朱家王朝是一群乞丐与土匪建立的王朝,虽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仅限于宣扬国威和发展商品经济了。
“外王内圣”中的“外王”已然岌岌可危,君子们开始寻找“内圣”之法,程朱理学便被东林党人们拿来使皇帝入圣之法,限制“恶性皇权”的办法。但随着阉党,内阁的抱团。东林党人无法使这一被太监与内国裹挟挟的“皇权”本体———皇帝入圣。
他们的政治理想不得实现反被诽谤为偷税漏税致明灭亡的朋党。这何尝不是党争给君子们的妨害,限制不住为所欲为的“恶性皇权”的悲剧。
3.2皇权与相权博弈的老生常谈
3.2.1以制度分析角度分析历代关于皇权与相权的消长
中国古代设相的初衷最初目的是当皇帝的勤务官。虽说最早设相是在春秋战国之时,但汉时才达到真正的效用。汉时设六尚分别覆盖“衣、食、冠、席、浴、书”。以补全皇帝民精力不可及的地方。宰相则设十三曹负责全国上下各类政务,这样的运行机制极其合理还提升了皇帝的办事效率。
但是皇帝加果甘愿将自己的权力步步分割,就不至于称其为“皇帝”了,作为中央集权的王朝的主人,皇帝对权力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怎甘愿把“权力”让渡给予下属小官?
正是在对权力无穷掌控欲中,皇帝的皇权以一种“恶性”“畸形”地形势发展。到了唐代三省六部三分相权,“三省六部”的架构已然减轻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权,并达到了某种“受力平衡”。
图为王安石
这样完美“受力平衡”随宋代设“三司”“审官院”而打破。王安石变法制三司条例司,改革本就是为了将财政大权重归宰相之手,将“三司”这个集财政为一身的机构,分一部分财政权回归宰相。这是财政的错误。其次审官院的设立,则是将用人审官的权利放入宰相之手。于是财政,用人大权进一步从机构中瓜分过来,破坏了三省六部所建立的平衡生态。相权就从皇权的辅佐者转为对立面,“王安石变法”无疑把相权暴露在不上不下的地步。所谓“伴君如伴虎”便是如此。加之宋太祖以兵起家,本就到惧怕武官掌兵权,文宫分皇权。似乎对官权,建权的“日削月割”是宋代政治生态的主基调,而宰相的存在无疑于是宋皇帝一个“眼中钉”。
明代以前的皇权相权只是维持某种“动态平衡”,皇帝专制的情况并不明显。随相权滑向皇权的对立面时,皇帝已然将宰相视为“眼中钉”,只需一个借口便可将宰相给拔除。
于是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宰相胡惟庸造反。汉唐宋以来千年的宰相退出了历史舞台。相权的代表机构也被砍的“名存实亡”:中书省,门下省被废,尚书省左右仆射被废去。同御史台一脉相承的都察院也同六部合并与通政司与大理院合称为“九卿”。相权化身从丞相过渡到“内阁”的存在,宰相作为一个化身继而同阉党抗争,明后期内阁也消亡上了。自清军机处设立后,皇权达到巅峰。自此皇权便“无外物可束”了,“恶性皇权”的便在中国大地为所欲为了。
结语:皇权的消亡与革命
千年皇权随着辛亥革命就这样“可悲”地消亡了。千年来皇权制度一直服务着皇帝一人,后宫佳丽,朱门酒肉。皇权制度设计服务的从来都不是人民,或者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自然是毫无话语权的存在。于是人民在推翻皇权后迫切地需要掌控局面,从阶级社会里翻身作主。于是无数的政治的话语同战争一起席卷这片土地,尝试通过自己的话语来领导人民离开黑暗的阶级沼泽。
而左派的话语同恶龙仍盘旋在中国的天空之上,让无数年轻人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政治话语伴随着无比的激情激起了代代年轻人反抗的欲望。于是作为革命家的一批人就大搞革命;作为社会学家的一批人就日夜匍匐在寻找阶级社会中治理的“万金油”的政治话语当中;作为政治家的那批人则慌不择路地不停寻找抑制这革命浪潮的办法;
皇权切切实实的在中国大地上消亡了,但上层建筑的制度设计的艺术仍然是无比的精妙。若究其目的与本心,仍是希望它服务于人民。
笔者说:也许后面会补充完善关于太后临朝称制的内容。关于行文有笔迹生疏,幼稚之缺点。本文着重点,覆盖面可能有疏漏,欢迎各位在评论区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