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目的在于解读黑格尔《小逻辑》,指出其因时代局限性。唯心主义意识第一性相较与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本文采用原文加上个人解读来进行。
黑格尔(1770~1831)
原文§1
哲学缺乏别的科学所享有的一种优越性: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哲学的对象与宗教的对象诚然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即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是真理。此外,两者皆研究有限事物的世界,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上帝(即二者的真理)的关系。所以哲学当能熟知其对象,而且也必能熟知其对象,——因为哲学不仅对于这些对象本来就有兴趣,而且按照时间的次序,人的意识,对于对象总是先形成表象,后才形成概念,而且唯有通过表象,依靠表象,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的认识和把握。但是既然要想对于事物作思维着的考察,很明显,对于思维的内容必须指出其必然性,对于思维的对象的存在及其规定,必须加以证明,才足以满足思维着的考察的要求。于是我们原来对于事物的那种熟知便显得不够充分,而我们原来所提出的或认为有效用的假定和论断便显得不可接受了。但是,同时要寻得一个哲学的开端的困难因而就出现了。因为如果以一个当前直接的东西作为开端,就是提出一个假定,或者毋宁说,哲学的开端就是一个假定。
本人导读
哲学什么是哲学?复旦大学孙正隼教授曾经在《哲学通论》中讲过哲学是在常识,科学之后的第三个认识事物的科学。 哲学在马克思以前是凌驾与常识与科学的类似在神坛上的东西,正如黑格尔在导言所说:“ 哲学缺乏别的科学所享有的一种优越性: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是一种优越性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加入了实践以后,人就成为了主导,哲学成为了实践的科学,被拉下了神坛。
“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即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是真理。”黑格尔认为真理是上帝,认为是“绝对意志”的存在。
“此外,两者皆研究有限事物的世界,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研究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上帝(即二者的真理)的关系。”“人的精神”所反映的正是黑格尔唯心主义意识第一性的的体现。至于“自然界与人的精神相互关系”即为物质与意识相互动的关系。此处自然界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优越的地方。在马克思以前哲学并没有加入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研究。
“对于思维的对象的存在及其规定,必须加以证明,才足以满足思维着的考察的要求。”这一对象黑格尔认为是表象(唯心主义),马克思认为是人类社会以及“物”(唯物主义)。以谁为对象就是以谁做第一性(自己考察出发点)。
总之黑格尔认为“哲学的开端就是一个假定。”完全出于其用“意识”来把握世界。所以其认为是在“假定”世界。
§2
“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如果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他能思维”这话是对的(这话当然是对的),则人之所以为人,全凭他的思维在起作用。不过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所以哲学思维无论与一般思维如何相同,无论本质上与一般思维同是一个思维,但总是与活动于人类一切行为里的思维,与使人类的一切活动具有人性的思维有了区别。这种区别又与这一事实相联系,即:基于思维、表现人性的意识内容,每每首先不借思想的形式以出现,而是作为情感、直觉或表象等形式而出现。——这些形式必须与作为形式的思维本身区别开来。”。“人之所以为人,全凭他的思维在起作用”。“思维”可以以动词抑或是名词来考量。动词方面考量是所谓“think”思考之意。名词则以“thought”是人脑对外界的反映。“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概念性描述就如同在各种事物上贴上“自己对事物所了解的标签”。就如维特根斯坦主张的“语言的主要功能是描绘现实世界中的事实。”他认为语言是对现实的反映,通过适当的描述和陈述,我们才能传达有关事实的信息。他关注的是语句的真实性,即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3
“充满了我们意识的内容,无论是哪一种内容,都是构成情绪、直观、印象、表象、目的、义务等等,以及思想和概念的规定性的要素。依此看来,情绪、直观、印象等,就是这个内容所表现的诸形式。这个内容,无论它仅是单纯被感觉着,或参杂有思想在内而被感觉着、直观着等等,甚或完全单纯地被思维着,它都保持为一样的东西。在任何一种形式里,或在多种混合的形式里,这个内容都是意识的对象。但当内容成为意识的对象时,这些不同规定性的形式也就归在内容一边。而呈现在意识前面。因此每一形式便好象又成为一个特殊的对象。于是本来是同样的东西,看来就好象是许多不同的内容了。”以 19 世纪自然科学水平,黑格尔在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进化论几大铁证面前竟还能讲出内容是意识的对象。这样的结论是否欠妥?马克思说过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崭新而高级的反映方式。似乎印证了无论自然科学以何种迅猛的态势发展或成长到如何完备的体系。人类的意识似乎只是被外界一切所裹挟,也只能感觉一切。
§4
对于一般人的普通意识,哲学须证明其特有的知识方式的需要,甚至必须唤醒一般人认识哲学的特有知识方式的需要。对于宗教的对象,对于真理的一般,哲学必须证明从哲学自身出发,即有能力加以认识。假如哲学的看法与宗教的观念之间出现了差异,哲学必须辨明它的各种规定何以异于宗教观念的理由。§5
为了对于上面所指出的区别以及与这区别相关联的见解,(即认为意识的真实内容,一经翻译为思想和概念的形式,反而更能保持其真相,甚且反而能更正确的认识的见解),有一初步的了解起见,还可以回想起一个旧信念。这个信念认为要想真正知道外界对象和事变,以及内心的情绪、直观、意见、表象等的真理必须加以反复思索(Nachden-ken)。而对于情绪、表象等加以反复思索,无论如何,至少可以说是把情绪表象等转化为思想了。虽然黑格尔极力想辨明哲学与宗教有何种分野。但其将“绝对精神”视为世界的基本运转规则。不也跟所谓“上帝,佛 不谋而合?所以其哲学与宗教的界限也是模糊的。至于其“而对于情绪、表象等加以反复思索,无论如何,至少可以说是把情绪表象等转化为思想了。” 反复思索(Nachden-ken)在黑格尔觉得是一个加工的过程。
本文旨在于为公众号开创逻辑学新篇。主要基于黑格尔《小逻辑》而来。以原文加以个人导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