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483个罪名+刑期一览表87-103

教育   2024-11-12 09:08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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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新刑法483个罪名刑期一览表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序号
罪名
条目
一档
二档
三挡
附加刑
87
虚报注册资本罪
158条
3年以下


罚金
88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59条
5年以下


罚金
89
欺诈发行证券罪
160条
5年以下
5年以上

罚金
90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161条
5年以下
5年-10年

罚金
91
妨害清算罪
162条
5年以下


罚金
92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162条之1
5年以下


罚金
93
虚假破产罪
162条之2
5年以下


罚金
9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63条
3年以下
3年-10年
10年以上
罚金
95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64条
3年以下
3年-10年

罚金
96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164条第2款
同上
同上

同上
97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65条
3年以下
3年-7年

罚金
98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66条
3年以下
3年-7年

罚金
99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67条
3年以下
3年-7年


10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第168条
3年以下
3年-7年


10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同上
同上
同上


102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69条
3年以下
3年-7年


103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69条之1
3年以下
3年-7年

罚金

备注:点击罪名链接可以看到各罪要件


评书---《商海风云录——妨害管理之罪》


各位看官,今儿咱们不聊那隋唐英雄传,也不提那瓦岗聚义、秦琼卖马的故事,咱来聊聊这现代商海里的“另类英雄”。您想啊,这商海翻腾,有的人乘风破浪,有的人却玩起了“猫腻”,干起了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勾当。咱们这书,就叫《商海风云录——妨害管理之罪》,让您听听这商海里的“另类传奇”。


话说这商海啊,就像那隋唐的江湖,有规矩也有潜规则。头一号罪名,便是“虚报注册资本罪”。您想啊,这注册资本,就像是那“秦琼的锏,尉迟恭的鞭”,是实力的象征。可有些人呢,偏偏要“打肿脸充胖子”,虚报注册资本,这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嘛!结果呢,轻的三年以下,重的罚金伺候,让你“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得落个“骗子的名声”。


再来看这“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嘿,这可是比那“罗成回马枪——出其不意”还狠哪!出资不实,抽逃资金,这不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小题大做”嘛!判刑、罚金,一样不落,看你还敢不敢“挂羊头卖狗肉”,玩这“空手套白狼”的戏法。


接下来,“欺诈发行证券罪”,这事儿啊,就像是“孙悟空大闹天宫——慌了神”。欺诈发行,那可是“挖社会主义墙脚”,轻的五年以下,重的罚金没收,还得让你“吃了秤砣——铁了心”也得后悔。这股市啊,可不是你“胡作非为”的地方。


还有那“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这事儿啊,就像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违法。信息披露不实,隐瞒重要信息,这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嘛!判刑、罚金,一样不少,看你还敢不敢“玩火自焚”,拿投资者的钱当儿戏。


说到“妨害清算罪”,这事儿啊,就像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清算过程中搞鬼,这不是“顶风作案”嘛!轻的五年以下,重的罚金伺候,看你还敢不敢“玩火”,把公司的财产当自己的私房钱。


再聊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这事儿啊,就像是“张飞绣花——粗中有细”。隐匿销毁账目,这不是“做贼心虚”嘛!判刑、罚金,一样不少,看你还敢不敢“做假账”,让公司的财务变成“糊涂账”。


还有那“虚假破产罪”,这事儿啊,就像是“潘金莲给武大郎喂药——图谋不轨”。虚假破产,逃避债务,这不是“坑蒙拐骗”嘛!轻的三年以下,重的罚金伺候,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还得背上“老赖”的骂名。


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这些罪名啊,就像是“李逵卖刀——假锋利”。受贿行贿,权钱交易,这不是“污了清白身”嘛!判刑、罚金,一样不落,看你还敢不敢“伸手”,拿不该拿的钱。


还有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这些啊,就像是“程咬金的三板斧——简单粗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不是“坏了规矩”嘛!判刑、罚金,让你“悔不当初”,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再来说说“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这些罪名啊,就像是“薛仁贵东征——一路坎坷”。失职滥用职权,这不是“砸了自家招牌”嘛!判刑、处分,一样不少,看你还敢不敢“胡来”,拿国家的财产当儿戏。


最后这“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这些啊,就像是“吕布戏貂蝉——不忠不义”。损害国家利益,这不是“犯了众怒”嘛!判刑、罚金,让你“身败名裂”,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的道理。


看这商海风云,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乘风破浪会有时”,也有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有些人啊,偏偏要“剑走偏锋”,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商海啊,就像那“大浪淘沙”,留下的都是真金白银,可也有些“泥沙俱下”,让人“眼花缭乱”。咱们啊,还是得“擦亮眼睛”,别让那些“猫腻”给蒙了。


各位看官,这商海暗流啊,就像是“西游记里的妖魔鬼怪——各有各的法术”。但不管你怎么变,法律的大棒始终悬在头上。咱们讲这段书,一来是为了让大家乐呵乐呵,二来也是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别让那些“猫腻”害了自己。


今日这一段《商海风云录——妨害管理之罪》,算是给各位看官添了个茶余饭后的谈资。世间万象,真假难辨,唯有遵纪守法,方能保得自身周全。咱们下回书,再会!记得,商海虽深,但法律更严,可别让那些“猫腻”迷了您的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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