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来源:国新网)
针对医务人员广泛关注的薪酬待遇问题,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表示,完善公立医院薪酬体系是三中全会明确的一项改革任务。薪酬制度改革可以简单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两个允许”的政策要落地,第二句话是“做好三个结构调整”。
薪酬制度改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对于广大医务人员又有何影响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关于绩效工资体系的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主要强调了“两个允许”的政策落地和“三个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两个允许”:
“两个允许”是指有关部门在核定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绩效工资时,要把总量核准,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总量核准: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额的合理性和可控性,避免过度发放或不足发放的情况。
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和物价水平的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这有助于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鼓励优劳优得、多劳多得。
关于“三个结构调整”:
三个结构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体系,缩小不同层级、不同专业、不同科室之间的收入差距,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缩小公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绩效工资水平差距
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把公益性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使各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这有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提高医疗服务的普及性和可及性。
2)缩小医疗机构内部不同专业、不同科室之间的薪酬待遇差距
坚持公益性的要求,逐步缩小医疗机构内部不同专业、不同科室之间的薪酬待遇差距。特别是要关注儿科、病理、精神卫生、麻醉、全科、产科等相对比较短板弱势的专业和科室,通过提高这些专业和科室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提升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中固定收入所占比例
按照公益性的要求,逐步提升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中固定收入所占比例,适当调控灵活收入奖金部分的比例。这有助于使医务人员的收入更加稳定可预期,减少因创收压力而导致的医疗行为扭曲现象。同时,鼓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多钻研技术、多提供良好服务,而不是简单地把个人收入与创收能力相挂钩。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提取出一些重要关键词——多劳多得、缩小差距、提升相对短板科室的医生收入、提升固定收入占比等,这些也为今后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绩效为王”的日子快结束了吗?现在都在推三明医改,搞年薪制,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降低绩效薪酬占比一定是大趋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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